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A 公告编号:2019-046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B 公告编号:2019-046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1)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变更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财会〔2019〕6号《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由于公司已于2019年1月1日起适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因此适用 “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
(2)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财会〔2019〕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
(3)债务重组
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财会〔2019〕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
2、变更前采用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19〕6号、财会〔2019〕8号及财会〔2019〕9号的有关规定。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变更
①资产负债表
拆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两个项目;新设“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拆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两个项目。
②利润表
新设“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项目,反映企业因转让等情形导致终止确认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2)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①明确准则适用范围,以存货换取客户非货币性资产的适用收入准则;涉及企业合并的,适用企业合并、长期股权投资、合并财务报表等相关准则;涉及金融资产的,适用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金融资产转移等相关准则;涉及使用权资产或应收融资租赁款的,适用租赁准则。非货币性交换的一方直接或间接对另一方持股且以股东身份进行交易的,或者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双方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非货币性交换的交易实质是交换的一方向另一方进行了权益性分配或交易的一方接受了另一方权益性投入的,适用权益性交易的有关会计处理规定。
②增加规范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换入资产应在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换出资产应在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
(3)债务重组
①修改债务重组定义为不改变交易对手方,经债权人及债务人协定或法院裁定,就清偿债务的时间、金额或方式等重新达成协议的交易。不再以“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债权人“作出让步”为标准。
②重组债权和债务的会计处理按照新金融工具会计政策执行,删除关于或有应收、应付金额遵循或有事项准则的规定。
③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明确债权人初始确认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资产的成本计量,以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为基础。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变更
公司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相关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项目填列口径进行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影响。
2、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公司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并对2019年1月1日至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进行追溯调整。
3、债务重组
公司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新债务重组准则,并对2019年1月1日至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根据财政部印发修订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
况,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4、第九届监事会关于审议事项的意见。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19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