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64 证券简称:中恒电气 公告编号:2019-61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姓名 | 职务 | 内容和原因 |
声明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 被委托人姓名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中恒电气 | 股票代码 | 002364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陈志云 | 聂美玲 | ||
办公地址 | 杭州市高新区之江科技工业园东信大道69号 | 杭州市高新区之江科技工业园东信大道69号 | ||
电话 | 0571-86699838 | 0571-86699838 | ||
电子信箱 | zhengquan@hzzh.com | zhengquan@hzzh.com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377,393,934.73 | 345,974,509.66 | 9.0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41,139,956.71 | 40,174,214.06 | 2.4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36,426,185.26 | 33,589,864.19 | 8.4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78,073,225.89 | -50,824,740.75 | -53.61%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7 | 0.07 | 0.0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7 | 0.07 | 0.0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92% | 1.70% | 0.22%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2,338,369,781.47 | 2,547,002,439.48 | -8.1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2,099,906,309.00 | 2,212,824,178.76 | -5.10%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35,073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杭州中恒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5.56% | 200,389,724 | 0 | 质押 | 138,100,000 | |||
朱国锭 | 境内自然人 | 6.08% | 34,261,650 | 34,122,937 | |||||
周庆捷 | 境内自然人 | 2.83% | 15,954,165 | 11,965,624 | 质押 | 2,860,000 | |||
娄梦钰 | 境内自然人 | 2.47% | 13,896,513 | 0 |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2.00% | 11,271,200 | 0 | |||||
包晓茹 | 境内自然人 | 1.66% | 9,364,400 | 0 | |||||
张永浩 | 境内自然人 | 1.44% | 8,127,000 | 0 | |||||
汇添富基金-兴业银行-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 | 1.00% | 5,620,765 | 0 | |||||
北信瑞丰基金-平安银行-北信瑞丰基金浙商汇融5号资产管理计划 | 其他 | 0.92% | 5,204,836 | 0 | |||||
浙商汇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0.72% | 4,032,258 | 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股东杭州中恒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朱国锭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包晓茹女士与朱国锭先生系夫妻关系。股东周庆捷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且为公司子公司中恒博瑞董事长,张永浩先生为公司子公司中恒博瑞董事。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中,杭州中恒科技投资有限公司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20,000,000股,所持公司股份未变动;娄梦钰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3,896,513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2019年上半年,公司继续落实能源互联网战略,紧跟泛在电力物联网的发展脚步,持续加码研发投入,重点突破核心技术,有效集成硬件设备与系统数据,依托能源互联网云平台的泛在连接、弹性扩展、高效配置,实现业务与资源的智能管理,驱动应用和服务的开放创新,保持公司稳定的长期内在价值。
1、5G网络+充电运营,保持行业领先优势
随着5G商用牌照的提前发布,2019年运营商5G基站部署进度加快。公司乘势而上,基于自身的直流转换、HVDC集中拉远、梯次储能利用等技术革新优势,深入探索新产品的研发和应用,在通信基站扩容、改造和新建等多个试点项目中不断优化产品性能,逐步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5G网络全链路供电解决方案,用以满足5G网络大规模建设推进后通信设备领域的市场需求。同时,推出的新一代30KW HVDC电源模块成功实现峰值效率和功率密度的双突破,更进一步降低配电转换损耗和投资成本,将快速匹配超规模数据中心建设需求,锚定互联网企业、超规模数据第三方提供商、运营商等主流客户,进一步巩固公司在通信行业的领袖地位。
伴随我国充电桩市场进入高速成长期,公司积极拓展商业模式,凭借新能源充电设备物联网、互联网平台的升级优化,以及大规模、高并发、高可靠性接入能力,形成涵盖大功率充电模块生产、充/换电设备制造、平台运营管理、数据增值服务等垂直一体化的价值闭环网络。报告期内,公司凭借与滴滴公司、BP等企业的合作基础,快速推广充电设备精细化运营;通过与PSTEC公司的战略合作,公司顺利进军韩国充电桩市场,并将围绕智能电网业务延伸建立长期稳固的合作伙伴关系,实现充电网和微电网的双向融合,为公司充电网络投建运营积累丰富的资源储备和技术沉淀,亦将为公司后续开拓国际化业务奠定业绩基础。
2、平台智能+边缘连接,助力泛在电力物联
经过多年研发实践,公司能源互联网三层架构平台从边缘层到平台层到应用层的融合程度不断加深,使用边缘智慧物联网关和边缘数据采集运算解决方案,将海量设备连接至边缘计算及云端,开发自感知、自诊断、自修复、自优化、自适应功能,为用能企业快速、精准的调用合成定制化解决方案,打破硬件设备“沟通障碍”,并通过平台实现对外跨行业、跨领域赋能应用。继国家电网提出“三型两网”的战略目标,公司电力信息化板块优势愈加凸显。报告期内,公司利用“源-网-荷-储”集成互补的综合能源管理能力,全面梳理业务需求、客户“痛点”、服务“盲点”,在电力交易、综合能源服务、能源规划等应用方面积累多个项目案例。透过物联网技术达成电力生产现场环境、运行、控制数据的全面在线采集,形成覆盖发电、输电、变电、配电、用电、调度及经营管理各环节的全景全息电力物联网平台,实现电网各环节设备状态的可测、可视、可控,实时赋能用电安全。同时,将移动互联技术融入信息内网移动作业和信息外网移动交互两大领域,为电力系统信息内外网移动应用提供开发、运行和管理云服务。目前,公司国网内业务跨区域纵向贯通初具规模,已在全国多个省市建立协同创新共享服务网点,协助电力企业建设运营各类能源互联网业态,推进泛在电力物联网建设的快速部署。
3、集团管控+人才驱动,支撑战略目标落地
报告期内,公司基于“电力电子、电力信息化、能源互联网三大板块融合互驱”的战略导向推进组织变革,将各子公司业务资源聚焦于集团内部,按照业务经营方向深化管理建设,以平台为核心拓展业务边界,有效提升客户反馈的快速传递与销售渠道的及时反应,加强研发创新的协同能力与产品供应的有效衔接,并通过集团化管控与结构机制、财务与风控管理机制、沟通与决策机制等内部制度的系统梳理,进一步降低管理沟通成本,提升内部协作效率。
此外,公司依托国家、省、市重大科研项目和重点科研基地、学术交流合作项目,以企业引领、政府支持、高校合作创新驱动的方式培养高端技能型、高端研发型、高端经营型人才,通过制定科学化、可量化以及多元化的激励体系,加强员工赋能管理,激活公司内部造血功能,深挖高效率的内生增长,助力公司持续发展。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国锭
2019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