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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油发展: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27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油发展”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就海油发展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968号)核准,本公司于2019年6月14日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6,510.4199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04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3,804,812,565.96元(大写:叁拾捌亿零肆佰捌拾壹万贰仟伍佰陆拾伍元玖角陆分),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32,999,999.97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9年6月20日到账,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ZG11573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经2016年5月18日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时本公司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
1移动式试采平台建造项目39,603.1437,600.00
2澳大利亚昆士兰柯蒂斯LNG运输船项目70,499.7360,130.83
3中海油太原贵金属有限公司铂网催化剂迁(扩)建项目15,316.6113,700.00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
4海底管道巡检项目14,718.0014,718.00
5深水环保项目15,858.5915,858.59
6装备改造项目18,418.0018,418.00
7海洋石油111 FPSO坞修项目62,874.5862,874.58
8偿还借款及银行贷款150,000.00150,000.00
合计387,288.65373,300.00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投资活动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四、风险控制措施

1. 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现金管理的产品仅限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短期理财产品或者结构性存款,总体风险可控。

2. 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资金安全。

3.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程序。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在资金安全、投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度、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提高了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了现金管理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资金安全、投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1,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短期理财产品或者结构性存款。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投资活动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上述资金可滚动使用。

七、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短期理财产品或者结构性存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收益,也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利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制度》的相关规定。

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1,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上述资金可滚动使用。

2、监事会意见

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1,0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短期理财产品或者结构性存款(投资银行理财产品,境内银行仅限于工、农、中、建、交五大国有商业银行和大型股份制银行),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该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制度》等相关规定。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中金公司查阅了海油发展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涉及的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独立董事意见等有关文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海油发展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经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且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齐飞龙亮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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