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同意聘任王维楷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王维楷先生已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并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王维楷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特此公告。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7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附:个人简历王维楷简历:王维楷,男,1990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3年7月至2014年3月任东亚银行深圳分行汕头支行客户经理,2014年6月加入公司,2015年8月20日至2019年8月26日,任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