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中原油气高新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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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国石化中原油气高新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04年5月12日召开的2003年度股东年会审议通过。
二、分红派息方案
经北京中洲光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03年度实现净利润52165万元。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10%提取法定公积金5216.5万元,按10%提取法定公益金5216.5万元后,尚余未分配利润41732万元,加上年度结转未分配利润105256.8万元,本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46989万元。根据2003年股东年会通过的2003年利润分配方案,以2003年末股份总数8.7465亿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扣税后,持有社会公众股的个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60元。共计派发现金17493万元;尚余129496万元,结转下年度分配。
三、股权登记日、除息日
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04年7月7日,本次分红派息除息日为:2004年7月8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截止2004年7月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方法
1、本次社会公众股股息于2004年7月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商直接划入资金账户。
2、国有法人股及高管股股息由本公司派发。
六、咨询办法
1、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人: 陈助军
3、咨询电话:0393—4893830
6、传真号码:0393—4893831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03年度股东年会决议。
2、公司2003年度报告。
中国石化中原油气高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四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