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9年8月14日以书面形式和通讯形式发出会议通知,2019年8月2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6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徐明波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半年度报告摘要》(2019-026)详见2019年8月27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公司公告,《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二、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
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且需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鉴于公司于2019年5月22日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根据该方案,公司以2018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84,900,000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5股(含税)、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205,470,000元,送红股合计342,450,000股。
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19年7月4日实施完毕,该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总股本由68,490万股增加至102,735万股。故公司增加注册资本至102,735万元。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对《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条款提出
修改意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8,490万元。修改为: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2,735万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68,490万股,均为普通股。修改为: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02,735万股,均为普通股。
三、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9年9月11日(周三)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19-029)详见2019年8月27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