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汽蓝谷”或“公司”)九届九次董事会于2019年8月14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预通知、于2019年8月19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2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应出席会议董事11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11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出席会议董事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
临2019-067)。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19-068)。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