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八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汽蓝谷”或“公司”)九届八次监事会于2019年8月14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预通知、于2019年8月19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2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应出席会议监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7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出席会议监事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相关规定而进行的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半年度报告的编制过程提出以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
3、未发现参与公司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泄漏报告信息的行为。
同意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审议通过《关于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不存在违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19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