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深圳市麦达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审阅了公司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我们已对该议案相关资料进行了审阅并就有关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本次公司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智能硬件板块业务的长期战略规划,有利于公司智能硬件板块治理和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的最终交易价格系参考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由公司与交易对方在公平、自愿的原则下协商确定,资产定价原则合理,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
公司已将关联交易事项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公司与相关关联方之间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情况确定,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
深圳市麦达数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洪兵、马旗戟、曹军波、Xuan Richard Gu、梁华权
2019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