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020 200020 股票名称:深华发A 深华发B 编号:2019-24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届监事会将于2019年9月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19年8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并提请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董事会应由7名董事组成,本次会议拟提名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6名(含独立董事),新一届董事会候选人数量未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公司董事会将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尽快推举新的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征求股东单位意见、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建议,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为3名,独立董事3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李中秋先生、姜俊明先生、陈志刚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郑春美女士、杨雄文先生、吴卫华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简历详见附件1。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董事会审查,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的情形。吴卫华先生、杨雄文先生尚未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吴卫华先生及杨雄文先生承诺将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后方可有效。
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项议案前仍由第九届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将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公司第九届监事会提名黄雁波女士、陈琴女士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上述非职工监事候选人均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其他情况。职工代表监事将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监事将与经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非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项议案前仍由第九届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特此公告。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19年8月27日
附件1:
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中秋:男,1964年出生,工程专业硕士,湖北省政协委员,武汉市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1996年至今任武汉中恒新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2007年7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系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持有本公司B股股份283万股;
●李中秋先生曾于2016年12月份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监局警告处分,并罚款25万元;2017年1月份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处分。李中秋先生受到处罚后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加强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之间关联交易的管理,避免不当关联交易的再次发生,因此其担任公司董事后不会影响公司的规范运作。李中秋先生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其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姜俊明,男,1978年2月出生,汉族,辽宁大连人,沈阳工业大学法学专业大学学历,北京大学金融学专业硕士学位。现任深圳市赛格集团有限公司风险控制部副总经理。历任深圳市金地置业有限公司法务助理,深圳茂业(集团)有限公司法务主管,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法务副经理,深圳市赛格集团有限公司法律事务岗,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系第二大股东赛格(香港)有限公司(持股5.85%)推荐的董事候选人;
●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与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陈志刚:男,1973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现任武汉中恒集团董事长助理,历任武汉华信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投资部经理、证券事务代表;武汉中恒新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执行副总经理;本公司董事等。
●系控股股东武汉中恒新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陈志刚先生曾于2016年12月份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监局警告处分,并罚款8万元;2017年1月份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处分。陈志刚先生受到处罚后吸取经验教训,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加强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之间关联交易的管理,避免不当关联交易的再次发生,因此其担任公司董事后不会影响公司的规范运作。经控股股东武汉中恒新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其为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的董事候选人。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郑春美女士,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女,1965年出生。1986年6月毕业于武汉大学经济管理系,1990年获厦门大学经济学院《国际会计与国际财税》高校师资进修班(世界银行与国家教委联合主办)结业证书,1997年获武汉大学企 业管理硕士学位(会计学),2005年获武汉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加拿大圣玛丽大学 、韩国首尔国立大学 、美国俄亥俄州立 大学访问学者。1986年6月起任教于武汉大学,现任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加拿大管理科学会 员 (ASAC)会员,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天津天海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3年11月至今任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与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杨雄文,男,1970年出生,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学博士,牛津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现任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高级工程师,番禺区人大代表(2016.9.26),番禺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监察与司法工作委员会委员,民建广东省委法委会委员,北京市立方(广州)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同时兼任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常务理事。
●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与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吴卫华:男,1978年出生,北京大学法律硕士研究生。现任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事业部董事总经理,历任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董事总经理、并购融资业务部负责人;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董事总经理、深圳业务部负责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业务十部执行副总经理;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助理董事;深圳天健信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等
●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与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2
黄雁波:女,1962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1985年至1998年在武汉市中大商场任财务科长;1998年至2007年在武汉中恒新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任财务经理,2007年至2011年任总经理助理,负责审计监察工作,2012年至2016年任财务总监;2016年10月起任武汉中恒新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2年1月起任本公司监事,2013年8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系控股股东武汉中恒新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与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陈琴:女,1986年出生,本科学历,人力资源管理师。2002年7月至2003年7月在美利达自行车(中国)有限公司从事行政工作,2003年8月至2004年9月在惠浦电子(深圳)有限公司从事采购工作,2004年9月至2005年10月在华科联合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任行政经理;2005年10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2015年起任公司监事。
●在本公司工作,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与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