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中简科技: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26

证券代码:300777 证券简称:中简科技 公告编号:2019-019

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股票简称中简科技股票代码300777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江汀李剑锋
办公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兴丰路6号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兴丰路6号
电话0519-896206910519-89620691
电子信箱sinofibers@163.comsinofibers@163.com

2、主要财务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115,020,497.4999,679,598.2715.3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52,646,746.9244,365,519.0318.6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元)50,421,350.6236,768,030.8137.1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31,565,155.5513,930,390.25126.5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40.1216.6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40.1216.6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7.59%8.30%-0.71%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1,138,977,623.56940,453,716.9421.1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895,968,331.94632,572,785.0241.64%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23,555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常州华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5.17%60,685,62260,685,622
常州市中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7.64%30,568,06130,568,061
常州市涌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7.63%30,535,91030,535,910
赵勤民境内自然人7.49%29,948,24829,948,248
袁怀东境内自然人5.51%22,038,50522,038,505
施秋芳境内自然人5.29%21,174,21021,174,210
范春燕境内自然人4.23%16,933,04316,933,043
周近赤境内自然人3.89%15,573,80315,573,803
杨永岗境内自然人3.53%14,139,04114,139,041
刘继川境内自然人3.52%14,067,47614,067,476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公司实际控制人是杨永岗和温月芳,为一致行动人关系。杨永岗直接持有公司3.53%的股份,持有常州华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30.08%、持有常州市中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3.34%的股份;温月芳直接持有公司0.97%的股份,持有常州华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30.08%、持有常州市中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0.91%的股份。袁怀东、施秋芳为夫妻关系。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前 10 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否公司是专业从事高性能碳纤维及相关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是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国产高性能碳纤维及相关产品研发制造商,具备高强型ZT7系列(高于T700级)、ZT8系列(T800级)、ZT9系列(T1000/T1100级)和高模型ZM40J(M40J级)石墨纤维工程产业化能力,并已成为国内航空航天领域ZT7系列(高于T700级)碳纤维产品的批量稳定供应商。报告期内公司碳纤维及织物共实现销售34.24吨,同比下降2.78%,由于产品销售结构的优化,公司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1.15亿元,同比增长15.39%;净利润5264.67万元,同比增长18.67%。公司始终聚焦高性能碳纤维领域,为有质量要求的目标客户提供高性能、成本可控的碳纤维及相关制品,并成为自主可控技术的创新者和行业创新发展的实践者。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审批程序备注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6号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以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按照财会〔2019〕6号要求编制执行,报告期参照执行并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 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因此发生变更的,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等的相关规定,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列报调整影响见注释1
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四项金融工具准则(以上四项准则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同时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衔接规定,本公司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和计量(含减值),涉及前期财务报表数据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调整。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所在年度报告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本公司已采用新金融工具准则编制。本公司参照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对应收款项采用简便方法计量预期信用损失,于2019年1月1日评估了应收款项损失准备,与执行期初余额之前的会计政策应计提的损失准备无重大差异。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注释1:相关列报调整影响如下:2018年12月31日受影响的资产负债表

项目

项目资产负债表
调整前调整后
应收票据-92,031,357.05
应收账款-88,860,247.33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180,891,604.38-
应付票据-27,385,355.34
应付账款-59,308,425.32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86,693,780.66-
递延收益43,640,083.8746,322,122.6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52,682,038.7850,000,000.00

除财务报表项目列报变化以外,上述变更对报告期财务报表无其他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