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现金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现金质押的基本情况
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将不动产权证【编号:苏(2016)常州市不动产权第 0008815 号】抵押给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常州分行”),并办理了抵押登记,中信银行常州分行取得不动产他项权证,用于办理1000吨/年国产T700级碳纤维扩建项目贷款。
截至 2019 年 8 月 23 日,公司 1000 吨/年国产 T700 级碳纤维扩建项目房屋建筑物已竣工并验收完毕,需对原不动产权证进行房产信息变更。根据相关规定,办理不动产权信息变更前需解除抵押。根据中信银行常州分行相关规定,解除抵押,公司需临时质押 5000万元保证金,或提前归还5000万元贷款(截至 2019 年 8 月 23 日,中信银行项目贷款未归还余额为 5000 万元)。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拟临时质押 5000 万元保证金,质押期限自本议案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60 个自然日。待公司办理完成新的产权证并抵押给中信银行常州分行后,5000 万元保证金质押解除。
二、审批程序
2019 年 8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现金质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现金质押的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临时质押 5000 万元保证金,是因为公司 1000 吨/年国产 T700 级碳纤维扩建项目房屋建筑物已竣工并验收完毕,需对原不动产权证进行房产信息变更,为正常的业务活动,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根据后续现金质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
特此公告。
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