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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发股份关于2019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24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拟以2019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时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元(含税)。

? 本预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五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2019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2019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19年上半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83,431,936.78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1,147,564,137.4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744,617,345.45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892,181,482.87元。为积极履行上市公司分红责任,保持长期稳定回报股东,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分红的相关规定,在保证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的情况下,兼顾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求,公司拟定了2019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19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时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元(含税)。

二、董事局审议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五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将本方案提交公司2019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本公司独立董事陈世敏、江华、谭劲松、张利国、张学兵发表意见如下:

1、基于公司2019年上半年度良好的盈利水平以及稳健的财务状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定了2019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有利于投资者分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2、公司2019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认为公司2019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合理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公司2019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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