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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花顺: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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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33 证券简称:同花顺 公告编号:2019-029

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现行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9年4月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要求,公司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变更公司会计政策。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编制 2019 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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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项目的列示:

(1)将资产负债表“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两个项目;

(2)将资产负债表“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两个项目;

(3)将利润表“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项目位置移至“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之后;

(4)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列示)”;

(5)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进行调整,并调整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影响。

三、审批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即生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对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经审核,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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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及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不会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一九年八月二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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