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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飞马: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仲裁事项及进展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24

证券代码:002210 证券简称:*ST飞马 公告编号:2019-091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仲裁事项及进展的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8年11月13日披露了《关于涉诉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02)、2018年12月18日披露了《关于涉诉事项暨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06)、2019年1月12日披露了《关于子公司涉诉事项暨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1)、2019年4月3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仲裁事项及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4)、2019年5月18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仲裁事项及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8)、2019年6月15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仲裁事项及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6)、2019年6月28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仲裁事项及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73)、2019年7月6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仲裁事项及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9)、2019年7月25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仲裁事项及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2)、2019年8月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仲裁事项及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5)以及2019年8月14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仲裁事项及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8)。日前,经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等公开信息渠道以及相关法律文书等资料,现就公司前期披露的以及截至目前所了解到的公司涉及诉讼/仲裁事项及进展情况披露如下:

一、公司涉及的诉讼/仲裁事项及进展情况

1、公司新增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情况。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获悉存在新增其他应予以披露而尚未披露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2、公司前期已披露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如下:

序号案号受理机构起诉方/ 申请人被起诉方/ 被申请人案由诉讼/仲裁 本金(万元)诉讼/仲裁进展情况
序号案号受理机构起诉方/ 申请人被起诉方/ 被申请人案由诉讼/仲裁 本金(万元)诉讼/仲裁进展情况
1(2018)穗仲案字第29191号;(2019)粤01民特975号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广州恒富兴商贸有限公司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黄壮勉等票据纠纷2,000.00公司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案件审理中。原裁决情况详见公司于2019年6月15日披露的2019-066号公告和2019年8月7日披露的2019-085号公告。
2(2018)穗仲案字第29192号;(2019)粤01民特974号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广州恒富兴商贸有限公司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黄壮勉等票据纠纷10,000.00公司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案件审理中。原裁决情况详见公司于2019年6月15日披露的2019-066号公告和2019年8月7日披露的2019-085号公告。
3深劳人仲案【2018】14846-14859号;(2019)粤03民终14309-14319号;(2019)粤0304执28547-28557号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郭培等11人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劳动纠纷117.85本公司收到执行通知,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原判决结果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25日披露的2019-082号公告。
4(2018)粤0304民初31149号;(2019)粤03民终9036号;(2019)粤0304执28886号深圳市福田区法院;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圳市优友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黄壮勉等票据纠纷4,425.25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划扣冻结银行存款4,620.83万元。原判决情况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30日披露的2019-034号公告和2019年8月14日披露的2019-088号公告。
5(2018)沪0115民初75070号;(2019)沪0115执恢1785号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飞马国际物流(深圳)有限公司(注: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飞马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注:本公司控股股东)、东莞市飞马物流有限公司(注:本公司参股子公司)、黄壮勉金融借款纠纷4,500.00因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公司法定代表人被法院采取限制消费措施。一审判决结果详见公司于2019年6月 28日披露的2019-073号公 告。
6(2018)沪0115民初75063号;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飞马国际物流(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飞金融借款纠纷4,500.00因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公司法定
序号案号受理机构起诉方/ 申请人被起诉方/ 被申请人案由诉讼/仲裁 本金(万元)诉讼/仲裁进展情况
(2019)沪0115执恢1786号马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东莞市飞马物流有限公司、黄壮勉代表人被法院采取限制消费措施。一审判决结果详见公司于2019年6月 28日披露的2019-073号公 告。
7(2019)沪01民终6670号、6672号、6675号;(2019)沪0115执19672号、19674号、19677号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戴赟平、王刚、成婷婷上海银钧实业有限公司(注: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劳动纠纷29.46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原裁决结果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25日披露的2019-082号公告。

二、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除上述及前期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尚未获悉其他应予以披露而尚未披露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日前,公司收到部分法院或仲裁机构送达的执行通知等材料,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其他诉讼/仲裁事项尚处于未开庭审理、判决或处于上诉阶段,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情况。如相关案件的最终判决及执行结果对公司不利,将可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业务开展造成一定不利影响。公司对上述案件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正积极与有关方进行沟通、协商,并聘请律师团队协助进行应对,争取尽快解决相关问题。后续,公司将根据上述案件和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进行信息披露,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传票、执行通知书、限制消费令等法律文书;

2、其他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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