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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沃科技: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24

证券代码:002564 证券简称:天沃科技 公告编号:2019-111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9年08月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姓名

姓名职务内容和原因

声明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被委托人姓名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天沃科技股票代码002564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王煜龚小刚
办公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1737号B103-104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1737号B103-104
电话021-60736849021-60736849
电子信箱zhengquanbu@thvow.comzhengquanbu@thvow.com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3,908,744,919.433,979,685,521.90-1.7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68,229,564.25102,993,712.69-33.7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61,887,735.24101,065,811.77-38.7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039,938,652.58119,020,684.85-973.7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8330.1355-38.5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8240.1330-38.0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82%3.51%-1.69%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总资产(元)30,564,104,824.5725,864,751,845.2818.1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3,764,250,793.563,797,412,728.03-0.87%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50,471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15.00%132,458,8140
陈玉忠境内自然人14.87%131,290,074131,290,074质押130,000,000
浙商金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浙金·瑞雪一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其他6.14%54,194,5160
黄宝英境内自然人3.00%26,487,0040
江阴华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2.97%26,216,2990
北信瑞丰基金-招商银行-北信瑞丰基金绿色能源1号资产管理计划其他1.92%16,919,5930
张家港锦泰金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张家港市乐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他1.71%15,109,8900
国民信托有限公司-国民信托四方5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其他1.29%11,350,0000
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国有法人0.84%7,454,5990
鹏华资产-浦发银行-鹏华资产方圆5号资产管理计划其他0.45%3,966,242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陈玉忠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计131,290,0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87%)对应的表

动的说明

动的说明决权委托上海电气行使。其余股东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股东黄宝英通过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 26,487,004股。股东江阴华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过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26,216,299股。股东屠云仙通过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3,575,000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打造国际一流电力工程、新能源与清洁能源的综合性服务商;军民融合锻造国防科工建设重要力量”战略部署,在控股股东上海电气的大力支持下,坚持内生与外延并重的发展方针,创新发展理念,抢抓机遇,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和研发投入,进一步提高产品品质,深化组织、业务和产品结构调整,进一步加强集团协同发展,积极完善法人治理,持续推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公司业务进入良性循环发展轨道。

(一)主要经营指标实现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90,874.49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78%;实现净利润11,210.20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

29.6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822.96万元。

(二)报告期内的主要经营成效

1、专注主营业务,发挥优势,获取订单与执行项目并举

(1)能源工程服务板块。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中机电力充分发挥工程勘察、设计与市场拓展的能力优势,适应政策和市场变化,推进风电、光热项目为代表的新能源工程建设业务和输配电工程业务。公司项目开发能力进一步增强,特别是新能源发电项目开发获取优势更加显著,订单进一步增加。同时,公司抓住市场机遇,在新能源市场进一步取得市场优势,不断拓展电力工程开发能力。电力工程、新能源与清洁能源总包业务作为公司主要的业务收入来源,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

(2)高端装备制造板块。报告期内,随着炼化、化工、煤化工等行业市场有所回暖,公司以张化机为代表的装备业务公司订单充足,产能饱满,经营状况显著改善。在现有产品业务基础上,对新开发的长线产品进行优化改进,新开发的海水淡化、锻焊容器等部分新产品已形成订单,加快研发海水淡化系统、光热发电配套设备、核电产品等领域高端装备,张化机已经成为公司装备板块发展的核心平台。此外,江南锻造在服务化工装备行业的同时,以风电、传动装置、纺织机械用轴类锻件为突破点开发新市场,取得了较好成绩。

(3)军民融合板块。报告期内,红旗船厂与装备制造基地相关资源进一步融合,在“军民融合”推进国防科工建设的大背景下,业务进展状况良好。报告期内,红旗船厂以高度的质量意识,做好已有军工订单的生产制造任务,抓住舟桥“整改

提升工程”契机,进一步挖掘舟桥市场取得成效,提升了红旗舟桥品牌影响力。瞄准省内周边民品市场新动向,在民船市场的影响力进一步扩大,在钢结构业务上实现重大进展,成为公司在军民融合板块实现突破的新生力量。截止2019年6月30日,公司主要业务板块在手订单数如下:

业务板块

业务板块截止2019年6月30日 在手订单(亿元)
1电力工程、清洁能源工程业务193.99
1.1火电97.51
1.2光伏11.50
1.3风电52.97
1.4输变电16.32
1.5其他15.69
2压力容器设备36.72
3海工、军工及其他4.74
合 计235.46

2、强化品牌建设,加强内部控制,促进效益提升

(1)强化品牌建设,提升公司产品服务知名度

报告期内,公司品牌纳入上海电气品牌管理,张化机和中机电力执行双品牌管理,助推电力工程、新能源及装备制造的市场影响力。

(2)强化制度建设,构建长效机制

报告期内,根据规范管理需要,不断充实和完善管理制度,共完成包括“三重一大”、“全面预算管理制度”、“全面风险管理办法”、“投资管理制度”等11项重要公司制度的修编工作。

报告期公司全面梳理了企业内控制度,加强公司内控体系建设,开展单项财务风险管理,强化内部审计系统建设,为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保驾护航。

(3)加强应收账款管理

公司坚持严格客户筛选、内部管控,科学选择客户,建立完整客户档案,根据不同客户信用度,采取不同营销策略,加强不良回款的源头控制,开展应收账款风险评估和分级管理,健全应收账款清欠责任体系和考核体系,强化回款风险的内部控制;适时召开回款催收清欠会议,统筹布置催收清欠工作,协调资源,指导策略,提高清欠工作水平,努力遏制因内外因素导致的订单不能按时回款的情形,对于已发生回款迟滞的情况,公司积极采用诉讼仲裁、保全等措施保障按时回款。

3、积极与控股股东上海电气开展业务对接,协同发展效应进一步显现

上海电气作为我国大型综合性装备制造集团,在成为公司新的控股股东后,在法律许可和保证上市公司业务、资产、人员等独立的基础上,为天沃科技在资金、市场、技术和品牌形象等方面提供强大的支持,公司资本实力、品牌号召力、资源调配能力获得大幅提升。上海电气旗下拥有电站、输配电、重工等多个产业集团,重点聚焦发电设备、输配电设备、环保设备业务之间的联动发展。天沃科技在能源工程服务、高端装备制造和军民融合三大产业板块的实力强劲,天沃科技子公司中机电力、张化机分别与上海电气下属电站服务公司、电站燃机事业部、辅机厂、风电集团、环保集团、核电公司、输配电集团等产业集团开展多项业务合作交流,力求通过整合各方优势资源,实现合作共赢。双方在客户结构、产品结构、设计能力等各方面具有良好的互补性,将给天沃科技在转型升级及可持续发展带来强有力的支撑,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实力和盈利水平。依托上海电气资信,公司在银行授信、贷款方面取得了较大优势,大幅降低了公司财务成本和融资难度,为公司拓展市场业务空间、保障业务高速成长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4、主动开拓市场,加强研发,创新发展理念

(1)创新新能源EPC商业模式

通过梳理和完善新能源商业模式,完善流程管控,提高项目组织管理水平,确保新能源项目的盈利能力。

在新的商业模式下,中机电力克服了新能源行业当前处于调整期的不利局面,目前在手可操作风电EPC资源丰沛,新能源板块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

(2)紧盯火电市场不放松,加强开拓燃机市场

火电行业原缓建、停建项目审批有所松动,公司抓住这一有利时机积极开拓火电市场及燃机市场,在模式创新的推动下,火电项目签约率有所提升,毛利率有较大提高。

(3)积极开拓增量配电业务

随着增量配电业务的不断开放的市场环境,未来3-5年该建设领域存在较大的投资机会,公司上下群策群力,发挥自身优势,积极拓展配电业务,力争取得较大突破。

(4)加快装备制造产品结构转型、进军高附加值制造领域

报告期,张化机加快产品结构转型力度,加大PTA等特材产品制造,提高换热器产品制造比例,加大锻焊式压力容器的研发力度,进军高附加值制造领域。

(5)拓展企业资质,加大研发,增强市场竞争力

2019年4月,中机电力取得住建部颁发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至此,中机电力成为一家国内为数不多的拥有“一揽子”资质的电力工程公司,即:工程咨询甲级、勘察甲级、电力行业甲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这为公司向客户提供系统化一站式EPC工程总包服务奠定了资质基础。企业资质的拓展,不仅提高了企业的行业地位和知名度,更为重要的是,随着国家对EPC总承包准入门槛的提高,今后同时拥有设计及施工总承包双资质将更有竞争力。公司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今年4月,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机电力通过“浦东新区企业研发机构”认定,报告期已完成55件专利的申报工作。张化机继续全面推进高新技术企业的申报工作。

5、积极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加强资本运作,持续助力公司转型升级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建设,募集的资金继续用于甘肃玉门郑家沙窝熔盐塔式5万千瓦光热发电项目建设。该项目是国家能源局首批20个光热示范项目之一,其采用的二次反射技术与传统塔式光热技术相比优势显著。玉门光热发电项目由公司子公司中机电力总承包,项目建设正在积极推进中。建成后,所发电力由电网全额消纳,每年将为公司贡献稳定的利润和现金流。本项目的实施,将有助于公司在光热发电领域抢占先机,拓展公司新能源,特别是光热电站EPC服务新领域、强化工程总包龙头地位,对实现公司的战略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进一步增强核心竞争力,提升公司对关键光热发电技术的掌控能力,公司积极筹划收购江苏鑫晨的股权(包括并不限于控股),整合相关资产,对相关资产或玉门鑫能引进战略投资者,增强其资本实力,并整合光热发电技术与资产,推进公司光热发电业务做大做强,在条件具备和政策允许并满足监管规则的情况下,通过多种渠道或方式谋求资产证券化,不排除争取其在科创板等资本市场上市,以推进公司光热发电业务的发展,实现本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目前收购与资源整合工作正在协商推进中。

为落实公司发展战略,推动氢能源业务的发展,天沃科技于2019年6月13日与关联方中国能源的控股子公司中能源工程集团氢能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了《投资意向协议》,天沃科技或天沃科技指定的其他主体有意对中氢科技进行参股投资。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财政部于2019年颁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1号)以及《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本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相应调整。

2、财政部于 2017 年陆续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 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本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准则。

3、财政部于 2017 年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本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准则。

4、财政部于2018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本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准则。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本公司新设子公司天沃(上海)电力成套设备有限公司、中机国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新设成立子公司中机国能(上海)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各公司自设立完成之日起纳入合并范围内。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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