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397 公司简称:安源煤业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熊腊元、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彭金柱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叶建林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19年不进行中期利润分配,无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涉及公司经营和发展战略等未来计划的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第四节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中可能面对的风险内容。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3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 6
第四节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 7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13
第六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25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27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27
第九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29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34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目录 ...... 147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公司/本公司/安源股份/安源煤业 | 指 |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江煤集团 | 指 | 江西省煤炭集团公司 |
江能集团 | 指 | 江西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中弘矿业 | 指 | 中弘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
中国华融 | 指 |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 |
中国信达 | 指 |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江西煤业 | 指 | 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众华事务所 | 指 |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安源煤业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ANYUAN COAL INDUSTRY GROUP 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ACIG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熊腊元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叶建林 | 钱蔚 |
联系地址 | 南昌市西湖区丁公路117号 | 南昌市西湖区丁公路117号 |
电话 | 0791-86316515 | 0791-87151886 |
传真 | 0791-87151886 | 0791-87151886 |
电子信箱 | Aymyjt2012@163.com | qianwei_nc2014@163.com |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江西省萍乡市昭萍东路3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 337000 |
公司办公地址 | 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丁公路117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330002 |
公司网址 | http://www.anyuan2002.com |
电子信箱 | anyuan2002@126.com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无变更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财务证券部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无变更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安源煤业 | 600397 | *ST安煤 |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 | 名 称 |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上海市中山南路100号金外滩国际广场6楼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刘文华、王颋麟 |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2,617,420,380.99 | 2,142,214,999.05 | 22.1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1,624,287.88 | 55,886,968.62 | -79.2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8,301,965.05 | 76,125,556.05 | -75.9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4,170,448.02 | -253,231,077.63 | 82.56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858,452,289.54 | 856,828,018.32 | 0.19 |
总资产 | 6,409,387,440.93 | 6,657,894,438.89 | -3.73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117 | 0.0565 | -79.29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117 | 0.0565 | -79.2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185 | 0.0769 | -75.94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36 | 6.80 | 减少5.44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15 | 9.27 | 减少7.12个百分点 |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营业收入增加47,520.54万元,主要一是商品煤收入有所增加,二是公司打造煤焦业务一体化平台,优化煤炭贸易结构,重点推进煤、焦业务;
2、报告期,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减少,主要是上年同期取得去产能矿井煤炭产能减量置换交易款,但本期无该收入影响;
3、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主要是本期因收入增长而收到的销售商品款增加。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4,663,835.62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6,722,967.82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824,418.07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9,388,389.43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300,913.49 | |
所得税影响额 | 800,404.24 | |
合计 | -6,677,677.17 |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及行业情况说明
1、公司业务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煤炭采选及经营,煤炭及物资流通业务。煤炭业务主要产品有冶炼精煤、洗动力煤、混煤、筛混煤、洗末煤、块煤等(煤种主要包括主焦煤、1/3焦煤、无烟煤、贫瘦煤、烟煤等),主要销往江西省内外(约80%在江西省内)钢铁厂、火电厂、焦化厂;煤炭及物资流通业务主要为煤炭贸易(主要为动力煤、精煤)、以及矿山物资贸易。
2、经营模式
(1)生产模式
公司根据各矿井的实际情况统筹下达各矿井的年度生产计划,生产计划主要包括原煤产量、开拓进尺、安全指标等。生产技术部门负责提出矿井生产布局、开拓方案及采区工作面接替计划,安全部门负责矿井安全监督检查。各矿负责组织实施生产,包括生产准备、掘进、采煤、机电、运输、通风、调度等环节的安全生产和技术管理工作。矿井生产管理严格执行相关规程、制度,全面执行矿井质量标准化管理,严格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确保公司正常安全生产。
(2)销售模式
为加强煤炭产品销售管理,与煤炭用户建立长期的销售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稳定煤炭的销售市场,发挥煤炭销售信息平台作用,推进煤炭销售有序、可持续发展,公司煤炭产品实行统一销售管理,由江西煤业销运分公司负责煤炭产品对外销售,实行五统一,即统一对外销售、统一订货(合同)、统一运输、统一结算、统一处理商务纠纷。
此外,为实煤炭价格仍将在合理区间运行公司投资建设的大型煤炭储备、配煤中心,负责煤炭采购、存储、加工、配送的煤炭销售业务。
3、行业情况
上半年,全国煤炭消费量18.9亿吨,同比增长1.3%,全国规模以上煤炭企业原煤产量17.6亿吨,同比增长2.6%,全国煤炭进口量1.54亿吨,同比增长5.8%,全国铁路发送煤炭12亿吨,同比增长2.3%,煤炭经济运行总体平稳,市场供需总体平衡,消费、供应略有增长,库存煤总体处于较高水平,中长期合同价格稳中有降,市场价格保持基本稳定。
预计下半年煤炭消费将保持小幅增长,全国煤炭市场供需总体平衡,煤炭价格仍将在合理区间运行,但受天气、水电出力、煤矿安全、生态环保等多种因素影响,部分地区供需可能出现结构性变化。
二、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发生重大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区域位置优势。公司煤炭业务相比较江西省外的竞争对手具有运距短、成本低的区域优势。近年来,随着江西省经济稳定发展,煤炭需求量亦逐年增长,仍有较大的市场空间,作为江西省省属煤炭上市企业,在江西省煤炭供需格局中拥有突出的地位。
2、港口码头资源优势。港口码头属稀缺资源,自江西煤炭储备中心九江煤码头正式投入运营以来,其转运量逐年上升,公司以其为平台,做活水路、铁路、公路三合一物流体系,是海进江煤炭的黄金通道。
3、大股东支持优势。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江能集团进行战略重组,但实际控制人为江西省国资委。公司作为江西省唯一的大型能源集团下属的A股上市企业,在资产配置等方面将继续得到股东的大力支持,通过整合省外优质高效安全煤炭等能源类资源,公司的资源优势将逐步显现,未来竞争力将显著提升。
4、煤电一体化优势。一是积极加大与省内各焦化企业合作,形成煤焦一体化综合效应;二是煤炭加工贸易逐步与上下游的国有大型煤炭生产企业和国有发电厂等产煤、用煤企业建立了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和代理关系,增强市场主导权。三是煤层气开发利用进一步提高,充分实现企业效益最大化。
第四节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9年上半年,公司以优化生产方案、大力推进提质增效、强化经营管控为抓手,持续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推动“一优三减”工作,围绕年初制定的经营目标,坚持效益优先,坚持稳中求进,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企业生产经营平稳运行,稳中向好。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61,742.04万元,同比上升22.18%;实现利润总额826.75万元,同比减盈5041.14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62.43 万元,同比减盈4426.27万元。业绩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因安全、环保投入加大而增加成本,二是部分煤矿煤质下降导致售价下降,三是上年取得煤炭产能减量置换指标交易款2707.36万元,但本期无该款项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原煤109.97万吨,单位制造成本456.72元/吨,外购商品煤3.53万吨,外购煤炭成本282.33元/吨。生产商品煤100.37万吨,商品煤单位成本577.62元/吨。商品煤销售量98.74万吨,商品煤平均价格786.67元/吨,吨煤毛利203.36元;煤炭贸易量104.62万吨,煤炭贸易销售单价809.02元/吨,采购成本796.51元/吨,吨煤毛利12.51元。
报告期内,公司焦炭贸易量为38.01万吨,焦炭贸易销售单价1850.91元/吨,采购成本1833.24元/吨,毛利17.67元/吨。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2,617,420,380.99 | 2,142,214,999.05 | 22.18 |
营业成本 | 2,344,281,162.10 | 1,830,301,567.61 | 28.08 |
销售费用 | 22,916,651.26 | 28,984,629.80 | -20.94 |
管理费用 | 72,889,420.73 | 62,337,369.26 | 16.93 |
财务费用 | 122,074,155.39 | 102,546,704.42 | 19.0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4,170,448.02 | -253,231,077.63 | 82.56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2,856,963.19 | -110,631,454.71 | 52.22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5,202,475.92 | 3,648,723.21 | -3,805.47 |
研发费用 | 4,208,088.54 | 5,152,000.00 | -18.32 |
税金及附加 | 25,248,090.95 | 21,534,500.32 | 17.24 |
信用减值损失 | -11,776,929.70 | -4,845,023.11 | -143.07 |
营业外收入 | 9,558,162.68 | 106,538,805.42 | -91.03 |
营业外支出 | 26,307,170.22 | 141,375,733.39 | -81.39 |
利润总额 | 8,267,490.91 | 58,678,883.42 | -85.91 |
所得税费用 | 705,156.14 | 3,936,001.07 | -82.08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营业收入同比增加47,520.54 万元,增幅22.18%,主要是本期煤炭及焦炭贸易业务增加所致。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营业成本同比增加51,397.96 万元,增幅28.08%,主要是本期煤炭及焦炭贸易业务增加所致。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销售费用同比减少606.80万元,降幅20.94%,主要是本期职工薪酬及运输费等费用下降。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管理费用同比增加1,055.21万元,增幅16.93%,主要系职工薪酬刚性增长和修理费等费用增加。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新增融资租赁款增加了利息支出。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研发投入比同期减少。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因收入增加,货款回流增加。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上期曲江技改投入,本期无大的技改投资影响。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归还有息负债比同期增加所致。
其他科目变动原因说明:1、营业外收入变动,主要原因是本期因去产能煤矿安置职工大幅减少,导致按规定使用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减少影响;2、营业外支出变动,主要原因是本期去产能煤矿安置职工大幅减少影响;3、利润总额变动:主要是上年取得煤炭产能减量置换指标交易款,但本期无该款项影响;4、所得税费用变动:主要是因去产能煤矿资产损失税前抵扣导致当期所得税费用减少。
2 其他
(1) 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① 自产煤炭分析
报告期,公司原煤产量109.97万吨,同比增加7.98万吨。上半年生产商品煤100.37万吨,同比减少7.40万吨;销售商品煤98.74万吨,同比减少10.11万吨。
商品煤收入同比增收5,888.92万元,其中:由于煤炭价格上涨增收12,555.16万元、煤炭产
销量减少减收6,666.24万元。
②煤炭贸易业务分析
报告期,公司煤炭贸易购销量为104.62万吨,同比减少8.34万吨,降幅7.38%;销售价格
809.02元/吨,同比下降36.34元/吨,降幅4.30%。采购价格796.51元/吨,同比下降31.05元/吨,降幅3.75%;毛利12.51元/吨,同比减少5.29元/吨。报告期内,公司焦炭贸易量为38.01万吨,同比增加11.22万吨,增幅41.90%;焦炭贸易销售单价1850.91元/吨,采购成本1833.24元/吨,毛利17.67元/吨。
(2)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722,546,579.43 | 11.27 | 1,165,397,147.86 | 16.74 | -38.00 | 主要是本期偿还借款增加较大。 |
应收票据 | 483,537,615.54 | 7.54 | 508,223,400.06 | 7.30 | -4.86 | |
应收账款 | 621,065,978.56 | 9.69 | 618,091,519.47 | 8.88 | 0.48 | |
预付款项 | 121,061,428.53 | 1.89 | 93,027,244.64 | 1.34 | 30.14 | 主要系本期预付采购款增加所致。 |
其他应收款 | 89,071,700.14 | 1.39 | 219,870,961.37 | 3.16 | -59.49 | 主要是本期收回社保等代垫款项所致。 |
存货 | 102,488,739.83 | 1.60 | 171,706,097.13 | 2.47 | -40.31 | 主要系本期加大销售力度库存商品减少所致。 |
其他流动资产 | 52,585,069.42 | 0.82 | 94,937,373.76 | 1.36 | -44.61 | 主要系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本期按规定进行抵扣所致。 |
长期应收款 | 19,895,323.86 | 0.31 | 13,010,528.45 | 0.19 | 52.92 | 主要是本年新增融资租赁款保证金增加所致 |
长期股权投资 | 76,118,429.84 | 1.19 | 72,308,457.39 | 1.04 | 5.27 | |
固定资产 | 3,278,163,854.93 | 51.15 | 2,913,708,494.79 | 41.85 | 12.51 | |
在建工程 | 231,501,238.66 | 3.61 | 499,190,623.24 | 7.16 | -53.62 | 主要是同期曲江技改投入所致 |
无形资产 | 566,007,626.43 | 8.83 | 552,755,773.14 | 7.94 | 2.40 | |
长期待摊费用 | 8,495,474.93 | 0.13 | 10,304,562.09 | 0.15 | -17.56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6,848,380.83 | 0.57 | 31,623,996.66 | 0.45 | 16.52 | |
短期借款 | 2,187,480,000.00 | 34.13 | 2,333,230,000.00 | 33.52 | -6.25 | |
应付票据 | 784,352,524.00 | 12.24 | 522,569,777.28 | 7.51 | 50.10 | 主要是本期采用票据结算增加所致。 |
应付账款 | 387,809,382.44 | 6.05 | 413,449,581.12 | 5.94 | -6.20 | |
预收款项 | 58,548,507.43 | 0.91 | 77,021,558.52 | 1.11 | -23.98 | |
应付职工薪酬 | 59,832,831.21 | 0.93 | 102,081,996.28 | 1.47 | -41.39 | 主要是本期支付年初跨月工资。 |
应交税费 | 28,353,772.12 | 0.44 | 49,714,564.34 | 0.71 | -42.97 | 主要是本期支付年初跨月增值税及其附加。 |
应付利息 | 8,891,754.69 | 0.14 | 3,550,484.48 | 0.05 | 150.44 | 主要是新增融资租赁款利息增加。 |
其他应付款 | 567,364,273.41 | 8.85 | 421,293,857.08 | 6.05 | 34.67 | 主要是2018年11月收到江能集团财务资助所致。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47,107,502.10 | 2.30 | 116,380,848.27 | 1.67 | 26.40 | |
其他流动负债 | 3,878,495.54 | 0.06 | 3,969,509.26 | 0.06 | -2.29 | |
长期借款 | 311,950,000.00 | 4.87 | 401,150,000.00 | 5.76 | -22.24 | |
应付债券 | 770,714,753.49 | 12.02 | 1,243,897,146.44 | 17.87 | -38.04 | 主要是2018年11月回售公司债券所致。 |
长期应付款 | 194,293,388.89 | 3.03 | 388,308,426.48 | 5.58 | -49.96 | 主要是本期支付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 |
递延收益 | 147,608,526.55 | 2.30 | 135,310,815.46 | 1.94 | 9.09 |
2.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末,本公司受限制的货币资金总额为73569.73万元,其中矿山环境治理与生态恢复保证金4028.83万元,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36387.62万元,其他保证金5702.40万元; 期末质押应收票据27450.88万元,用于票据池业务办理应付票据。
3.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金额单位:万元 | |||||
子公司名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净利润 |
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煤炭开采、煤炭经营、对外贸易经营、矿产品销售、对各类行业的投资、国内贸易及生产加工、仓储服务、货运代理、设备维修及租赁、房屋租赁、科学研究、信息和技术咨询服务。(以上项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 | 278,796.62 | 569,400.88 | 155,139.57 | 852.98 |
江西江能物贸有限公司 | 煤炭选洗及加工、煤炭及制品批发零售、矿产品销售、国内贸易、木竹及其制品经营加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技术的进出口公司业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货物运输代理、商务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供应链管理、软件开发销售、技术开发转让。 | 60,000.00 | 94,876.24 | 22,575.69 | 928.21 |
江西煤业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 矿产品销售、对各类行业的投资、国内贸易、对外贸易经营、仓储服务、房屋租赁、科学研究、信息和技术咨询服务。(以上项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 | 5,000.00 | 18,404.99 | -43,435.26 | -487.64 |
江西煤业物资供应有限责任公司 | 矿产品销售、国内贸易、仓储服务、对外贸易经营、货运代理、设备维修及租赁。(以上项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 | 5,000.00 | 22,118.24 | 2,174.97 | -285.99 |
江西江煤大唐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 煤炭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000.00 | 2,033.60 | 2,033.60 | 11.30 |
江西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煤炭信息服务、物流信息服务(凡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 3,000.00 | 1,381.24 | -351.61 | -0.04 |
江西丰城源洲煤层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煤层气发电及能源综合利用 | 1,000.00 | 2,927.91 | 2,687.40 | 232.63 |
江西景能煤层气发电有限公司 | 煤层气发电 | 1,000.00 | 715.73 | -65.65 | -30.04 |
丰城曲江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煤炭采掘销售、煤炭精选加工、煤田勘探、煤层气开发利用 | 25,578.73 | 168,827.60 | 42,278.26 | 10,458.58 |
萍乡巨源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 原煤开采,洗精煤,洗煤,矿粉、矸石砖及矿山机械加工、煤矿安全生产技术咨询服务。(上述项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从其规定) | 7,500.00 | 1,142.08 | -43,917.79 | -263.10 |
江西煤炭储备中心有限公司 | 煤炭批发、零售,国内贸易,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润滑油、沥青、石油助剂、重油、渣油、燃料油销售(不含成品油,除危险品)(国 | 77,533.00 | 141,186.63 | 33,247.43 | -2,543.94 |
家有专项规定除外,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 |
江西赣中煤炭储运有限责任公司 |
3,000.00 | 19,362.04 | -8,595.54 | -1,099.82 | ||
萍乡市众鑫矿建工程有限公司 | 建筑业(凭有效资质经营):机电安装、机械安装:土方工程施工、钢结构工程施工、服务;物资供应(以上经营项目中国家法律法规有专项规定的从其规定) | 500.00 | 5.45 | -659.16 | -0.70 |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其他披露事项
(一)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行业风险
2016年以来,国家积极推动煤炭行业淘汰落后产能,释放优质产能,煤炭行业集中度显著提高,煤炭供给能力保持平稳。同时,煤炭行业受电力、冶金、建材、化工等相关行业影响较大,与宏观经济密切相关。2019年影响宏观经济的不稳定、不确定性因素依然较多,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较大影响。因此公司必须认清形势,精准定位,抢抓机遇做强做大、做精做优。
2、资源不足及产业转型风险
公司已关闭退出11对煤矿,煤炭资源严重不足,利用减量置换政策到域外并购相当产能的煤矿资源,可能存在因域外地质条件、准入门槛、市场环境、财税政策和工农关系等变化而达不到预期效果,甚至带来增加亏损的风险。因此,必须密切关注产业政策和行业信息,充分开展尽职调查,反复论证并购煤矿项目的可行性和抗风险能力,努力实现低成本并购优质高效安全的现代化矿井。
3、煤矿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矿井煤层薄、赋存深,且地质条件复杂,同时面临顶板、瓦斯、水患、火灾和煤尘五大自然灾害,在煤炭开采过程中容易产生安全隐患。随着矿井开采深度增加,运输环节增多,且可能发生断层、涌水及其它地质条件变化。
为有效防范煤矿可能出现的安全生产风险,公司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思想,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工作要求,健全完善制定有效的安全考核激励约束机构,强化年度目标考核、过程考核和重点考核相结合,细化安全责任,层层签订责任书,做到考核到位,奖惩到位,重奖重罚,创造良好的安全发展环境。
4、环保监管风险
煤炭开采、洗选加工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矿井水、煤矸石、煤层气、噪声、煤尘等都对区域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同时煤矿因井下采掘的影响会造成地表沉陷。近年来,国家持续加强节能环保和生态建设,新的环保政策不断出台和环保标准日趋严格,环境保护和治理压力越来越大,可能会给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带来负面影响。公司将继续加强清洁煤炭开发利用工作,加大节能减排力度,合理组织生产、提高煤炭洗选比例;加强矿井污染物排放监督管理,确保工业"三废"达标排放;遵循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并重,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履行环境保护、生态恢复和土地复垦、(次生)地质灾害防治等法定义务;走"绿色矿业"之路,促进矿区开发与矿区生态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
(三)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19年1月15日 | *ST安煤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02) | 2019年1月16日 |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19年4月17日 | *ST安煤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25) | 2019年4月18日 |
2018年年度 股东大会 | 2019年5月13日 | 安源煤业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34) | 2019年5月14日 |
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19年6月26日 | 安源煤业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41) | 2019年6月27日 |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 否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
每10股转增数(股) |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
公司2019年中期不实施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三、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
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江西省能源集团公司 | 详见本公司2018年10月26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临时公告(2018-055号) | 2012年02月02日至2020年12月31日。 | 是 | 是 | ||
解决关联交易 | 江西省能源集团公司 | 详见本公司2014年2月15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临时公告(2014-003号)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
其他 | 江西省能源集团公司 | 保障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详见本公司2014年2月15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临时公告(2014-003号)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
其他 | 江西省能源集团公司 | 承担安源股份对拟置出资产担保义务的承诺,详见本公司2014年2月15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临时公告(2014-003号)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
其他 | 江西省能源集团公司 | 承担未出具同意函的债权人对上市公司本次置出资产主张权利或者行使追索权所导致的一切后果的承诺,详见本公司2014年2月15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临时公告(2014-003号)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四、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9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7年 |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60 |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对上年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 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 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及类型 | 查询索引 |
1、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煤业销售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煤销售公司)诉天津市缘申诚煤炭有限公司及包头海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江西省高院2016年12月27日下达(2015)赣民二初字第42号民事判决被告向原告江煤销售公司支付相关款项10727.7万元、资金占用费4006.4万元,共计人民币14734.1万元。江煤销售公司和包头海顺公司分别向最高院上诉,二审调解,最高院民事调解书对和解协议予以确认天津缘申应归还本金10,727.7万元,资金占用费1,800万元。 | 2017年7月7日上交所网站《安源煤业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2017-036)。 |
2、江煤销售公司诉新余浩翔实业有限公司和新余市抱弘贸易有限公司案,被告欠江煤销售公司货款2,150万元,一审、二审江煤销售公司胜诉。 | 2017年5月11日上交所网站《安源煤业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2017-029)。 |
3、江煤销售公司诉浙江中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余键、黄彩娣、浙江中源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舜发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大丰市海港电力燃料有限公司、大丰市元一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被告应付江煤销售公司1985万元,一审江煤销售公司胜诉。 | 2017年5月11日上交所网站《安源煤业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2017-030)。 |
4、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煤业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分支机构江西煤业集团销售运输分公司(以下简称江煤销运分公司)诉江西绿能物矿实业有限公司、范东照买卖合同纠纷案,被告应返还江煤销运分公司款257万元。一审江煤销运分公司胜诉,除起诉后绿能公司已付20万元外,被告应支付237万元。 | 2017年10月25日上交所网站《安源煤业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2017-044)。 |
5、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煤炭储备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储备中心)诉大连恒达动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景德镇景禹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景德镇大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崇礼县新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浮梁县龙鑫土石方开发有限公司、景德镇中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张黎祖买卖合同纠纷案,被告应付储备中心13079万元,一审储备中心胜诉。一审判决生效,已采取财产保全,查封其土地等资产价值预计大于涉诉金额。 | 2017年5月11日上交所网站《安源煤业关于江西煤炭储备中心有限公司涉及诉讼的展公告》 (2017-028)。 |
6、江煤销运分公司诉九江鑫宏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江鑫宏)、陈箭买卖合同纠纷案,被告应返还江煤销运分公司预付款313万元。江西省高院再审判被告九江鑫宏返还原告江煤销运分公司304.94 | 2019年5月22日上交所网站 《安源煤业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进展及结果公告》 |
万元并支付利息,陈箭对九江鑫宏本案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三分之一的赔偿责任并在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向九江鑫宏追偿。 | (2019-036)。 |
7、江煤销售公司诉冀中能源张矿集团怀来煤炭销售有限公司、侯永军买卖合同纠纷案,被告应付江煤销售公司2030万元。一审判决被告应付江煤销售公司678万元及利息98万元。二审判决被告付江煤销售公司98.3万元及利息。 | 2018年11月17日上交所网站《*ST安煤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2018-062)。 |
8、全资子公司江西煤业物资供应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煤物资公司)与上诉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原审第三人湖南旭日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因上诉人不服一审判决江煤物资公司被上诉至江西省高院。江西省高院裁定,发回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重审一审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被告江煤物资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长沙招行支付保理融资款12,628,336.38元及相应利息。 | 2019年3月30日上交所网站《*ST安煤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2019-011)。 |
9、江煤销运分公司诉江西创丰实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被告应付江煤销运分公司货款 964.2万元,一审江煤销运分公司胜诉。 | 2017年10月12日上交所网站《安源煤业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2017-039)。 |
10、江煤销售公司诉萍乡市亿鑫工贸有限公司、黄秀军、任卉买卖合同纠纷案,被告应付江煤销售公司煤款3042.9万元,一审达成调解协议。 | 2017年3月7日上交所网站上交所网站《安源煤业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2017-017)。 |
11、江煤销售公司诉丰城市纳海煤炭贸易有限公司、崔明亮及曾卫国买卖合同纠纷案,被告应付江煤销售公司款项4767.33万元。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 | 2017年11月9日上交所网站《安源煤业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2017-050)。 |
12、江煤销售公司诉新余市盛杰工贸有限公司、新余市铁鑫贸易有限公司、廖江闽及沈小铭买卖合同纠纷案,被告应付江煤销售公司货款人民币1537.35万元,一审江煤销售公司胜诉。 | 2017年11月17日上交所网站《安源煤业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2017-056)。 |
13、江煤销运分公司诉萍乡太红洲矿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被告应付江煤销运分公司款项3108.98万元,一审江煤销运分公司胜诉。 | 2018年1月3日上交所网站《安源煤业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2018-001)。 |
14、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省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中心)诉中海宏祥铜业江苏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被告应付交易中心货款1276.71万元。一审南昌中院作出民事裁定,驳回原告交易中心的起诉,交易中心现正积极准备上诉。 | 2019年7月4日上交所网站《安源煤业关于子公司江西省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2019-042)。 |
15、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煤业销售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煤销售公司)诉江西创丰实业有限公司、江西朝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江西宜禾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涂勇斌、赵哲买卖合同纠纷案,被告应付江煤销售公司4401.58万元。一审南昌市中院驳回江煤销售公司诉讼请求,二审江西省高院驳回江煤销售公司上诉,维持原判,江煤销售公司不服二审判决,已向最高院申请再审。 | 2019年7月20日上交所网站《安源煤业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进展的公告》(2019-044)。 |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 | |||||||||
起诉(申请)方 | 应诉(被申请)方 | 承担连带责任方 | 诉讼仲裁类型 |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诉讼(仲裁)涉及金额 | 诉讼(仲裁)是否形成预计负债及金额 | 诉讼(仲裁)进展情况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销售运输分公 司 | 成渝钒 钛科技 有限公 司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5年5月向四川省威远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支付货款368万元及承担利息。 | 368 | 否 | 2015年11月30日一审判决原告胜诉。2016年8月25日已向威远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
江西煤 业物资 供应有 限责任 公司 | 九江兴 辉工贸 有限公 司 | 武宁县 煤矿、陈 宗辉、黎 杏秀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5年8月向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返还预付款3999.96万元及预期收益。 | 3,999.96 | 否 | 2016年7月 27日一审判决原告胜诉。本案正在执行中。截止报告期货款已全部收回,本案执行完毕。 | ||
江西煤 业物资 供应有 限责任 公司 | 泸溪县 金利化 工有限 公司 | 湖南金 石矿业 有限公 司、金 辉、贾禄 珍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4年9月向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返 还预付款2000.88 万元及承担违约金。 | 2,000.88 | 否 | 2016年8月29日一审判决原告胜诉截止2018年12月已收到还款合计1100.88万 元。 | 已采 取财 产保 全,查 封被 告资 产共 计2,421 万元 | |
江西煤业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 江西煤炭多种经营实业有限公司 | 黄柏金、沈利萍 | 合同纠纷 | 2018年1月向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支付所欠货款582.95万元 | 582.95 | 否 | 2018年1月法院已受理,2018年7月5日一审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销售公司不服判决上诉,2019年2月21日南昌中院二审判决被告支付销售公司货款582.95万元及违约金。 | 已以黄柏金、沈利萍的两处房产抵押 | |
江西煤业销售有限责 | 平山县敬业冶炼有限公司 | 侯永军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6年6月27日,江煤销售公司向河 | 10,838 | 否 | 河北省高院判决江煤销售公司一审 |
任公司 | 北省高院起诉,要求被告支付拖欠货款10838万元。 | 胜诉。双方上诉,二审达成和解协议。截止2019年7月,平山敬业已累计还款10319万元,余欠519万元。 | |||||||
江西煤业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 萍乡市永朝贸易有限公司 | 黄秀军、任卉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7年1月11日,江煤销售公司向萍乡中院起诉,要求被告返还预付货款1805.9万元。 | 1,805.9 | 否 | 一审达成调解协议。现已已累计收到还款合计334万元。 | ||
江西煤业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 萍乡太红州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8年6月27日,江煤销售公司向萍乡市湘东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偿还货款15.64万元。 | 15.64 | 否 | 2018年8月2日一审判决被告偿付原告货款15.64万元。 | |||
江西煤业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 广州世纪青山镍业有限公司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8年9月15日,江煤销售公司向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偿付煤款。 | 373.04 | 否 | 2019年1月22日法院受理,2019年3月1日第一次开庭审理,待判决。 | |||
江西煤业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 平潭华荣兰炭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福建万融七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9年4月13日,江煤销售公司向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偿付煤款。 | 724.10 | 否 | 2019年4月19日法院受理,2019年8月12日一审判决被告支付退还原告货款724.10万元及利息。 | ||
江西煤业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 黄柏金、沈利萍 | 担保合同纠纷 | 2019年5月20日,江煤销售公司向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向原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582.95 | 否 | 2019年5月30日法院受理,待开庭审理。 |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上表诉讼情况说明:
(1)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属销售运输分公司就应收成渝钒钛科技有限公司货款368万元向四川省威远县市人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2015年11月30日作出一审判决,江西煤业销运分公司胜诉。2016年8月30日,江西煤业销运分公司已向威远法院申请 强制执行判决,但由于被告涉诉案件多、金额大,执行难以到位,公司对此款项全额计提坏帐。
(2)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煤业物资供应有限责任公司就应收九江兴辉工贸有限公司货款3999.96万元向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法院裁决胜诉。双方已达成调解,截止报告期货款已全部收回,本案执行完毕。
(3)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煤业物资供应有限责任公司就应收泸溪县金利化工有限公司货款2000.88万元向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法院裁决被告以抵押给原告价值2605万元的机械设备优先偿还原告,查封被告资产共计2421万元。后被告以合同管辖地异议提起诉讼,2015年7月17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被告提出的合同管辖地异议。2016年8月29日,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判决江西煤业物资供应有限责任公司胜诉。目前案件正在执行中,现已收到还款合计1100.88万元,故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相关货款可以收回。
(4)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煤业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就应收江西煤炭多种经营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黄柏金及沈利萍货款582.95万元向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2018年1月19日,法院已受理此案。该债权已以黄柏金、沈利萍位于南昌市的两处房产(537平米)抵押。2018年7月5日,一审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2019年2月21日南昌中院二审判决,被告支付销售公司货款582.95万元及违约金。
(5)本公司子公司江西煤业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就应收货款诉平山县敬业冶炼有限公司、侯永军买卖合同纠纷案,被告应付江煤销售公司10838万元。河北省高院(2016) 冀民初43号民事判决江煤销售公司一审胜诉。2017年6月7日《安源煤业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2017-033)披露,双方均不服一审判决上诉,二审达成和解协议,最高院准许撤诉。平山敬业至2019年7月已累计还款10319万元,余欠519万元。
(6)本公司子公司江西煤业销售有限责任公司诉萍乡市永朝贸易有限公司、黄秀军、任卉买卖合同纠纷案,被告应返还江煤销售公司1805.9万元。2017年3月7日《安源煤业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2017-017)披露,一审达成调解协议。现已累计收到还款合计334万元。
(7)本公司子公司江西煤业销售有限责任公司诉萍乡太红州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买卖纠纷案,被告应偿还货款15.64万元。2018年7月31日萍乡市湘东区法院受理,2018年8月2日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偿付原告货款15.64万元。公司现已向法院申请执行。
(8)本公司子公司江西煤业销售有限责任公司诉广东世纪青山镍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被告应偿付江煤销售公司373.04万元。2019年1月22日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法院受理,2019年3月1日开庭审理,待判决。
(9)本公司子公司江西煤业销售有限责任公司诉平潭华荣兰炭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福建万融七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被告应偿付煤炭货款724.10万元。2019年4月19日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受理,2019年8月12日一审判决江煤销售公司胜诉,被告平潭华荣兰炭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支付退还江煤销售公司货款724.10万元及利息,被告福建万融七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10)本公司子公司江西煤业销售有限责任公司诉黄柏金、沈利萍担保合同纠纷案,被告应对江西煤炭多种经营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所欠原告货款582.95万元及违约金在其承诺的两套自有房价值范围内向原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19年5月30日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受理,待开庭审理。
七、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会对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不诚信的情况。
九、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十、 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交易方 | 关联关系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关联交易价格 | 关联交易金额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 市场 价格 | 交易价格与市场参考价格差异较大的原因 |
景德镇乐矿煤业有限责 | 母公司的全 | 购买 | 统一采 | 996.26 | 0.42 | 按合同约定 |
任公司 | 资子公司 | 商品 | 购煤炭 | |||||||
丰城新高焦化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销售商品 | 统一销售煤炭 | 63,898.50 | 26.98 | 按合同约定 | ||||
萍乡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源发电厂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销售商品 | 统一销售煤炭 | 742.48 | 0.31 | 按合同约定 | ||||
江西新洛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销售商品 | 统一销售煤炭 | 160.73 | 0.07 | 按合同约定 | ||||
丰城矿务局电业有限责任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销售商品 | 统一销售煤炭 | 626.93 | 0.26 | 按合同约定 | ||||
萍乡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源发电厂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购买商品 | 采购电力 | 1,855.33 | 19.00 | 按合同约定 | ||||
丰城矿务局电业有限责任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购买商品 | 采购电力 | 3,281.72 | 33.60 | 按合同约定 | ||||
江西新洛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购买商品 | 采购电力 | 906.17 | 9.28 | 按合同约定 | ||||
萍乡焦化有限责任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销售商品 | 转供电 | 4.35 | 0.17 | 按合同约定 | ||||
江西丰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销售商品 | 转供电 | 17.44 | 0.67 | 按合同约定 | ||||
郑州煤机(江西)综机设备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销售商品 | 转供电 | 62.57 | 2.41 | 按合同约定 | ||||
江西丰矿集团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销售商品 | 转供电 | 75.95 | 2.92 | 按合同约定 | ||||
萍乡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销售商品 | 转供电 | 66.28 | 2.55 | 按合同约定 | ||||
湘雅萍矿合作医院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销售商品 | 转供电 | 43.32 | 1.67 | 按合同约定 | ||||
景德镇乐矿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销售商品 | 转供电 | 57.87 | 2.23 | 按合同约定 | ||||
江西中煤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销售商品 | 转供电 | 0.77 | 0.03 | 按合同约定 | ||||
郑州煤机(江西)综机设备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销售商品 | 销售材料 | 206.27 | 3.58 | 按合同约定 | ||||
萍乡矿业集团经贸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销售商品 | 销售材料 | 184.77 | 3.20 | 按合同约定 | ||||
萍乡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安源发电厂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销售商品 | 销售材料 | 89.51 | 1.55 | 按合同约定 | ||||
江西八景煤业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销售商品 | 销售材料 | 2.42 | 0.04 | 按合同约定 | ||||
江西大光山煤业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销售商品 | 销售材料 | 2.62 | 0.05 | 按合同约定 | ||||
安源玻璃有限公司浮法玻璃厂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销售商品 | 销售材料 | 1,145.59 | 19.87 | 按合同约定 | ||||
景德镇乐矿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销售商品 | 销售材料 | 452.46 | 7.85 | 按合同约定 | ||||
丰城新高焦化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购买商品 | 采购焦炭 | 58,788.00 | 25.03 | 按合同约定 | ||||
郑州煤机(江西)综机设备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购买商品 | 采购材料物资 | 532.79 | 9.64 | 按合同约定 | ||||
萍乡矿业集团经贸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购买商品 | 采购材料物资 | 20.97 | 0.38 | 按合同约定 | ||||
中鼎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接受劳务 | 接受建筑、安装工程劳务 | 1,586.47 | 0.93 | 按合同约定 | ||||
郑州煤机(江西)综机设备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接受劳务 | 接受服务 | 58.47 | 0.20 | 按合同约定 | ||||
江西丰矿集团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 | 接受 | 接受服 | 240.84 | 0.81 | 按合同约定 |
资子公司 | 劳务 | 务 | |||||||||
萍乡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接受劳务 | 接受服务 | 8.27 | 0.03 | 按合同约定 | |||||
萍乡矿业集团工程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接受劳务 | 接受服务 | 40.13 | 0.13 | 按合同约定 | |||||
江西赣瑞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提供劳务 | 提供服务 | 7.33 | 0.14 | 按合同约定 | |||||
萍乡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机械分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提供劳务 | 提供服务 | 272.99 | 5.40 | 按合同约定 | |||||
合计 | / | / | 136,436.57 | / | / | / | |||||
大额销货退回的详细情况 | |||||||||||
关联交易的说明 |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司合理配置资源、降低经营成本的重要手段,对公司有着重大而积极的影响。这些关联交易是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在一系列协议、合同的框架内进行的,公司的合法权益和股东利益得到了充分保证,且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也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规范关联交易行为,并将及时就新的关联交易内容与关联方重新签署相关协议。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平、合理、透明的市场原则,以合理的方式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江能集团诚信经营,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不会形成公司的坏账。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合理、透明的市场原则,以合理的方式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价格,以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为原则定价。除法律、法规和政府政策要求采取政府定价外,关联交易各项业务或服务的定价、收费标准和顺序为:有可适用的市场标准价格,则按市场价格定价;有提供同等业务或服务的非关联交易价格;根据成本加成定价;如果既没有市场价格,又无非关联交易价格、也不适合采用成本加成定价的,则按公平、等价、公正、合理的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具体定价方法如下:
1、各项服务费用标准依据提供服务的市场价格予以确定。在任何情况下,若关联方同时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本协议所提及的服务,则安源煤业支付的该项服务费用不应高于关联方向任何第三方收取的费用。
2、购销合同按市价计算。关联方向公司提供的产品、材料、燃料动力根据单笔购销合同,按市价计算。
3、中鼎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具备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施工一级资质,公司所需的建筑安装劳务通过招标比价的方式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中鼎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实施。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万元 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 起始日 | 担保 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是否存在反担保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 关系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129,990.62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129,990.62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129,990.62 |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173.04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
担保情况说明 | 截止2019年6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已办理的担保余额为129,990.6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同意2019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江西煤业融资96,591万元提供(授信额度)为期一年的担保。公司实际为江西煤业提供担保余额共计90,394.24万元(其中银行借款担保76,7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敞口担保13,694.24万元); (2)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同意2019年度为曲江公司融资40,000万元提供担保。公司实际为曲江公司提供担保余额共计30,396.38万元(其中银行借款担保20,000万元,技改项目融资租赁借款担保10,396.38万元); (3)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同意2019年度为江西煤业的全资子公司储备中心提供10,000万元融资租赁借款担保。公司实际为储备中心提供担保余额共计0万元。 (4)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同意2019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江能物贸提供50,000万元融资担保。公司实际为江能物贸提供担保余额共计0万元。 (5)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同意2019年度江西煤业为其全资子公司储备中心融资提供21,395万元连带保证责任担保(其中:7,000万元1年期,14,395万元按项目借款合同期限确定)。江西煤业实际为储备中心提供担保余额共计6,800万元。 (6)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江西煤业为储备中心向工商银行申请5年期长期借款20,000万元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江西煤业实际提供长期借款担保余额2,400万元。 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提供其他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 |
3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上市公司扶贫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重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未披露环境信息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一)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十节.五.40.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二)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54,563 |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二) 截止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江西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0 | 389,486,090 | 39.34 | 无 | 国有法人 | |||||
杨华青 | 3,650,000 | 3,650,000 | 0.37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刘志均 | 3,234,000 | 3,234,000 | 0.33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刘嘉毅 | 3,081,200 | 3,081,200 | 0.31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张洪富 | -66,800 | 3,000,000 | 0.3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王秋野 | 2,910,000 | 2,910,000 | 0.29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陈坚 | 2,846,400 | 2,846,400 | 0.29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王俊威 | 0 | 2,226,687 | 0.22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严圣文 | -2,201,700 | 2,174,502 | 0.22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张苏梅 | 202,420 | 2,024,200 | 0.2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江西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389,486,090 | 人民币普通股 | 389,486,090 | |||||||
杨华青 | 3,65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650,000 | |||||||
刘志均 | 3,234,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234,000 | |||||||
刘嘉毅 | 3,081,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081,200 | |||||||
张洪富 | 3,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000,000 | |||||||
王秋野 | 2,91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910,000 | |||||||
陈坚 | 2,846,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846,400 | |||||||
王俊威 | 2,226,687 | 人民币普通股 | 2,226,687 | |||||||
严圣文 | 2,174,502 | 人民币普通股 | 2,174,502 | |||||||
张苏梅 | 2,024,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024,20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股东中江西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与其他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有无关联关系,也未知其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无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持股变动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林绍华 | 董事长 | 离任 |
李松 | 非独立董事 | 离任 |
周宏国 | 非独立董事 | 离任 |
林国尧 | 非独立董事、总经理 | 离任 |
彭金柱 | 非独立董事、财务总监 | 离任 |
罗庆贺 | 非独立董事 | 离任 |
王芸 | 独立董事 | 离任 |
孙景营 | 独立董事 | 离任 |
虞义华 | 独立董事 | 离任 |
谭亚明 | 监事会主席 | 离任 |
谭季辉 | 股东代表监事 | 离任 |
刘德萍 | 股东代表监事 | 离任 |
吴培南 | 职工代表监事 | 离任 |
王金水 | 职工代表监事 | 离任 |
皮志坚 | 副总经理 | 离任 |
涂学良 | 副总经理代行董秘职责 | 离任 |
刘珣 | 副总经理 | 离任 |
游长征 | 总经理助理 | 离任 |
熊腊元 | 董事长 | 选举 |
邹爱国 | 非独立董事、总经理 | 选举 |
彭金柱 | 非独立董事、财务总监 | 选举 |
谭亚明 | 非独立董事 | 选举 |
皮志坚 | 非独立董事 | 选举 |
罗庆贺 | 非独立董事 | 选举 |
虞义华 | 独立董事 | 选举 |
余新培 | 独立董事 | 选举 |
杨峰 | 独立董事 | 选举 |
林国尧 | 监事会主席 | 选举 |
吴培南 | 股东代表监事 | 选举 |
王金水 | 股东代表监事 | 选举 |
傅仲达 | 职工代表监事 | 选举 |
陈小冬 | 职工代表监事 | 选举 |
刘珣 | 副总经理 | 聘任 |
涂学良 | 副总经理 | 聘任 |
李圣德 | 副总经理 | 聘任 |
游长征 | 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 聘任 |
刘德萍 | 法务总监 | 聘任 |
叶建林 | 董事会秘书 | 聘任 |
郝靖涛 | 副总经理 | 聘任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9年3月2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离任。2019年4月17日,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累计投票方式通过,熊腊元先生、邹爱国先生、彭金柱先生、谭亚明先生、皮志坚先生、罗庆贺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虞义华先生、余新培先生、杨峰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林国尧先生、吴培南先生、王金水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并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傅仲达先生、陈小冬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上述公司董事、监事从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至2022年4月16日届满止)。2019年4月1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本届董事会全体董事的提议,同意推选熊腊元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经董事长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同意聘任邹爱国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刘珣先生、涂学良先生、李圣德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游长征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同意聘任彭金柱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同意聘任刘德萍先生为公司法务总监;经董事长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同意聘任叶建林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秘书;上述人员任期三年(从本次董事会会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4月16日董事会届满为止)。同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本届监事会全体监事的提议,同意推选林国尧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从本次监事会会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4月16日监事会届满为止)。
2019年5月2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同意聘任郝靖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从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4月16日董事会届满日止。
三、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 | 简称 | 代码 | 发行日 | 到期日 | 债券余额 | 利率(%) | 还本付息方式 | 交易场所 |
公司债 | 14安 源债 | 122381 | 2015.11.20 | 2020.11.20 | 74,000 | 7.00 | 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公司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根据14安源债《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公司分别于2016年11月21日、2017年11月20日和2018年11月20日如期支付了14安源债2015年11月20日至2016年11月19日、2016年11月20日至2017年11月19日和2017年11月20日至2018年11月19日三个年度的利息。相关情况详见公司在上交所网站2016年11月15日披露的《安源煤业关于2014年公司债券2016年付息的公告》(2016-061),2017年11月11日披露的《安源煤业关于2014年公司债券2017年付息的公告》(2017-051),2018年11月13日披露的《*ST安煤关于2014年公司债券2018年付息的公告》(2018-059)。
公司债券其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15年11月20日发行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债券代码为“122381”,债券简称为“14安源债”,发行总额为12亿元,票面利率为6.2%,债券期限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因公司2016年度、2017年度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于2018年5月4日起暂停上市,债券简称由“14安源债”更名为“安债暂停”,债券代码“122381”不变。
2019年4月12日,公司披露了《*ST安煤关于申请公司债券恢复上市交易的公告》。2019年4月29日,公司披露了《安源煤业关于公司债券恢复上市的公告》,公司债券恢复上市起始日为2019年4月30日,恢复上市后公司债券的简称由“安债暂停”变更为“14安源债”,债券代码“122381”不变,公司债券恢复上市后,仅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上采取报价、询价和协议交易方式进行交易。
二、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联系人、联系方式及资信评级机构联系方式
债券受托管理人 | 名称 |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
办公地址 | 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世纪商贸广场39楼 | |
联系人 | 朱蕾、王钢 | |
联系电话 | 021-33389888 | |
资信评级机构 | 名称 |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上海市青浦区新业路599 号1 幢968 室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经中国证券会证监许可[2015]1082号文批准,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公司债券。
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75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9,725万元。根据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告的相关内容,公司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改善债务结构。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按照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全部补充营运资金。
四、 公司债券评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聘请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对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资信情况进行评级。根据中诚信证评出具的《安源煤业2014年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次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2016年6月14日,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出具《安源煤业2014年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信评委函字[2016]跟踪209号),本次公司主体信用评级结果为:AA, 评级展望负面;2014年公司债券评级结果为:AA。本次评级调整后,安源煤业2014年公司债券不可作为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质押券。
2017年2月22日,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中诚信证评关于下调安源煤业主体、相关债项信用等级并将其列入信用评级观察名单以及下调担保方江西省能源集团公司主体信用等级的公告》(信评委函字[2017]跟踪006L1号),决定将本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由AA调至AA
—
, 将担保方江能集团的主体信用等级由AA调至AA
—
,将14安源债信用等级由AA调至AA
—
,并将安源煤业主体和14安源债券均列入信用评级观察名单。中诚信证评将持续对安源煤业及江能集团流动性及融资情况保持关注。2017年6月29日,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出具《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2017),本次维持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AA—; 维持“安源煤业2014公司债券”信用等级AA—;并将“安源煤业2014公司债券” AA—的债项信用等级和本公司AA—的主体信用等级列入信用评级观察名单。安源煤业2014年公司债券仍不可作为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质押券。详见公司2017年7月1日披露于上交所网站的《安源煤业关于2014年公司债券(14安源债)跟踪评级的公告》(2017-035)。
2018年6月25日,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2018),本次维持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AA—,评级展望稳定;维持安源煤业2014年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本次评级调整后,安源煤业2014年公司债券仍不可作为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质押券。详见公司2018年6月27日披露于上交所网站的《安源煤业关于2014年公司债券(安债暂停)跟踪评级的公告》(2018-032)。
2019年6月11日,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2019),本次维持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AA—,评级展望稳定;维持本次债券信用等级为AA—。本次评级调整后,安源煤业2014年公司债券仍不可作为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质押券。详见公司2019年6月14日披露于上交所网站的《安源煤业关于2014年公司债券(14安源债)跟踪评级的公告》(2019-039)。
五、 报告期内公司债券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及其他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次债券由控股股东江能集团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提供保证的范围包括本次债券的全部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报告期末保证人江能集团相关情况:
(一)保证人主要财务指标
净资产额(万元) | 资产负债率 | 净资产收益率 | 流动比率 | 速动比率 | |
2019年1-6月(未经审计) | 467,064.28 | 81.03% | -2.52% | 0.7 | 0.44 |
2018年1-6月(未经审计) | 224,255.70 | 90.79% | 0.63% | 0.7 | 0.51 |
比上年(±) | 242,808.58 | -9.76% | -3.15% | 0 | 0.07 |
保证人2019年6月末各项财务指标有较大的改善,主要财务指标变动的主要原因是:
一是2018年末收到注入的注入资本金10.5亿元、对公司改制涉及的原经营性划拨土地评估后作为出资增加资本8.5亿元。
二是2018年下半年收到中央下放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补助资金0.36亿元,化解过剩产能奖补资金2.54亿。
(二)保证人资信状况
江能集团对14安源债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评定保证人江能集团主体信用等级为AA。2017年2月22日,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信评委函字[2017]跟踪006L1号决定将担保方江能集团的主体信用等级由AA调至AA—。2017年8月10日,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江西省能源集团公司2017年度跟踪评级报告》(信评委函字[2017]跟踪1034号),维持江能集团主体信用等级AA—,将主体列入可能降级的观察名单。2018年7月27日,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江西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度跟踪评级报告》(信评委函字[2018]跟踪0942号),维持江能集团主体信用等级AA—,将主体信用等级撤出可能降级的观察名单,列入信用评级观察名单。2019年7月29日,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江西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度跟踪评级报告》(信评委函字[2019]跟踪1209号),维持江能集团主体信用等级AA—,将主体信用等级撤出信用评级观察名单,评级展望为稳定。
截止目前,公司和保证人江能集团所有的对外融资从未发生一起还本付息的违约事件。
(三)保证人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末,保证人累计对外担保余额24,000万元,占其净资产的5.14%。
(四)保证人所拥有的除安源煤业股权外的其他主要资产及其权利受限情况,与公司2018年度报告所披露相关内容一致,无变化。
六、 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16年5月30日,债券受托管理人出具了《安源煤业2014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5年度)。2016年8月19日和2017年1月13日,债券受托管理人分别出具了《安源煤业2014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2017年6月30日,债券受托管理人出具了《安源煤业2014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6年度)。
2017年10月30日、2018年1月5日和2月5日,债券受托管理人分别出具了《安源煤业2014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2018年4月27日,债券受托管理人出具了《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7年度)。
2018年5月4日,债券受托管理人出具了《安源煤业2014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2018年12月17日,债券受托管理人出具了《安源煤业2014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2019年6月28日,债券受托管理人出具了《安源煤业2014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2018年度)》。
上述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和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公司均及时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敬请投资者关注。
八、 截至报告期末和上年末(或本报告期和上年同期)下列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指标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变动原因 |
流动比率 | 0.52 | 0.57 | -8.77 | |
速动比率 | 0.49 | 0.53 | -7.55 | |
资产负债率(%) | 88.29 | 88.68 | -0.44 | |
贷款偿还率(%) | 100.00 | 100.00 |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变动原因 | |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 1.92 | 2.41 | -20.33 | |
利息偿付率(%) | 100.00 | 100.00 |
九、 关于逾期债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公司其他债券和债务融资工具的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公司报告期内的银行授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资信情况良好,与各主要商业银行一直保持长期合作伙伴关系,获得合作银行较高的授信额度。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从金融机构获得人民币授信额度为27.47亿元,已使用额度27.15亿元,尚未使用授信额度0.32亿元。从未发生过银行贷款本息逾期未还情况。
十二、 公司报告期内执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或承诺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或承诺均得到有效落实和履行。
十三、 公司发生重大事项及对公司经营情况和偿债能力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一)债券信用评级变化情况
2019年6月11日,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2019),维持上一次(2018年6月25日)对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AA—;维持上一次对安源煤业2014公司债券信用等级AA—;评级展望:稳定”。安源煤业2014年公司债券仍不可作为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质押券。
(二)公司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情况
由于前几年煤炭市场经营环境影响,公司所属相关子公司煤炭经营业务对方违约事件频发。为维护公司利益,所属相关单位及时提起诉讼,所以公司子公司涉讼案件数量较多。详情如前(第五节重要事项、六、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所述,并见相关公告。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19年6月30日编制单位: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19年6月30日 | 2018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722,546,579.43 | 910,290,355.53 |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483,537,615.54 | 548,610,777.24 | |
应收账款 | 621,065,978.56 | 581,574,403.55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121,061,428.53 | 112,378,917.74 |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89,071,700.14 | 88,312,046.82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102,488,739.83 | 166,231,631.67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52,585,069.42 | 60,376,503.29 | |
流动资产合计 | 2,192,357,111.45 | 2,467,774,635.84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其他债权投资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19,895,323.86 | 18,994,432.27 | |
长期股权投资 | 76,118,429.84 | 74,699,653.33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固定资产 | 3,278,163,854.93 | 3,346,636,748.40 | |
在建工程 | 231,501,238.66 | 126,311,954.88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566,007,626.43 | 577,283,916.84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8,495,474.93 | 9,462,908.48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6,848,380.83 | 36,730,188.85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4,217,030,329.48 | 4,190,119,803.05 | |
资产总计 | 6,409,387,440.93 | 6,657,894,438.89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2,187,480,000.00 | 2,283,230,000.00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784,352,524.00 | 607,199,620.45 | |
应付账款 | 387,809,382.44 | 470,932,871.09 | |
预收款项 | 58,548,507.43 | 26,701,346.31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59,832,831.21 | 95,299,871.62 | |
应交税费 | 28,353,772.12 | 70,035,888.66 | |
其他应付款 | 576,256,028.10 | 596,879,957.36 | |
其中:应付利息 | 8,891,754.69 | 5,676,815.04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47,107,502.10 | 176,316,750.28 | |
其他流动负债 | 3,878,495.54 | 5,649,120.22 | |
流动负债合计 | 4,233,619,042.94 | 4,332,245,425.99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311,950,000.00 | 359,950,000.00 | |
应付债券 | 770,714,753.49 | 744,710,769.47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194,293,388.89 | 318,693,412.99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147,608,526.55 | 148,662,461.95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424,566,668.93 | 1,572,016,644.41 | |
负债合计 | 5,658,185,711.87 | 5,904,262,070.40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989,959,882.00 | 989,959,882.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863,283,020.38 | 1,863,283,020.38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103,952,175.33 | 104,472,287.18 | |
盈余公积 | 239,970,946.30 | 239,970,946.30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2,338,713,734.47 | -2,340,858,117.54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858,452,289.54 | 856,828,018.32 | |
少数股东权益 | -107,250,560.48 | -103,195,649.83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751,201,729.06 | 753,632,368.49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6,409,387,440.93 | 6,657,894,438.89 |
法定代表人:熊腊元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彭金柱 会计机构负责人:叶建林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9年6月30日编制单位: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19年6月30日 | 2018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51,368,578.87 | 2,478,877.39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
其他应收款 | 1,146,305,033.16 | 1,131,196,365.22 | |
其中:应收利息 | 66,566,909.80 | 65,552,400.97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流动资产合计 | 1,197,673,612.03 | 1,133,675,242.61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其他债权投资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5,678,866.55 | 5,394,299.10 | |
长期股权投资 | 3,816,218,178.71 | 3,814,799,402.20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6,060,405.68 | 6,203,727.54 |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827,957,450.94 | 3,826,397,428.84 | |
资产总计 | 5,025,631,062.97 | 4,960,072,671.45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675,000,000.00 | 774,850,000.00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149,800,000.00 | ||
应付账款 | |||
预收款项 | |||
应付职工薪酬 | 4,318,359.25 | 4,318,359.25 | |
应交税费 | 44,533.65 | 88,941.05 | |
其他应付款 | 261,962,528.65 | 257,988,065.89 | |
其中:应付利息 | 6,727,758.35 | 2,767,695.59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4,162,328.80 | 28,324,657.60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1,105,287,750.35 | 1,065,570,023.79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770,714,753.49 | 744,710,769.47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长期应付款 | 65,914,148.95 | 61,425,623.08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836,628,902.44 | 806,136,392.55 | |
负债合计 | 1,941,916,652.79 | 1,871,706,416.34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989,959,882.00 | 989,959,882.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980,993,057.54 | 1,980,993,057.54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146,882,675.36 | 146,882,675.36 | |
未分配利润 | -34,121,204.72 | -29,469,359.79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3,083,714,410.18 | 3,088,366,255.11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5,025,631,062.97 | 4,960,072,671.45 |
法定代表人:熊腊元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彭金柱 会计机构负责人:叶建林
合并利润表2019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19年半年度 | 2018年半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2,617,420,380.99 | 2,142,214,999.05 | |
其中:营业收入 | 2,617,420,380.99 | 2,142,214,999.05 |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2,591,617,568.97 | 2,050,856,771.41 | |
其中:营业成本 | 2,344,281,162.10 | 1,830,301,567.61 |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25,248,090.95 | 21,534,500.32 | |
销售费用 | 22,916,651.26 | 28,984,629.80 | |
管理费用 | 72,889,420.73 | 62,337,369.26 | |
研发费用 | 4,208,088.54 | 5,152,000.00 |
财务费用 | 122,074,155.39 | 102,546,704.42 | |
其中:利息费用 | 125,465,572.05 | 104,325,246.18 | |
利息收入 | 4,536,203.17 | 2,501,934.27 | |
加:其他收益 | 4,853,588.91 | 7,811,599.38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418,776.51 | -1,186,113.49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1,776,929.70 | -4,845,023.11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718,250.71 | 377,120.97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5,016,498.45 | 93,515,811.39 | |
加:营业外收入 | 9,558,162.68 | 106,538,805.42 | |
减:营业外支出 | 26,307,170.22 | 141,375,733.39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8,267,490.91 | 58,678,883.42 | |
减:所得税费用 | 705,156.14 | 3,936,001.07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7,562,334.77 | 54,742,882.35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7,562,334.77 | 54,742,882.35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1,624,287.88 | 55,886,968.62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4,061,953.11 | -1,144,086.27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
4.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5.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 |||
6.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7.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 |||
8.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9.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7,562,334.77 | 54,742,882.35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1,624,287.88 | 55,886,968.62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4,061,953.11 | -1,144,086.27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117 | 0.0565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117 | 0.0565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法定代表人:熊腊元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彭金柱 会计机构负责人:叶建林
母公司利润表2019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19年半年度 | 2018年半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
减:营业成本 | |||
税金及附加 | 77,287.58 | ||
销售费用 | |||
管理费用 | 1,914,779.86 | 1,823,987.03 | |
研发费用 | |||
财务费用 | 4,155,841.58 | -141,140.33 | |
其中:利息费用 | |||
利息收入 | |||
加:其他收益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418,776.51 | -1,186,113.49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4,651,844.93 | -2,946,247.77 | |
加:营业外收入 | |||
减:营业外支出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4,651,844.93 | -2,946,247.77 | |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651,844.93 | -2,946,247.77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
4.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5.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 |||
6.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7.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 |||
8.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9.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4,651,844.93 | -2,946,247.77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法定代表人:熊腊元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彭金柱 会计机构负责人:叶建林
合并现金流量表2019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19年半年度 | 2018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887,882,296.59 | 1,738,479,268.00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518,251.05 | 375,676.06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62,896,475.99 | 480,423,635.18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351,297,023.63 | 2,219,278,579.24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173,276,682.64 | 1,124,831,679.02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345,186,725.61 | 332,311,146.92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52,919,042.87 | 113,431,377.76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724,085,020.53 | 901,935,453.17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395,467,471.65 | 2,472,509,656.87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4,170,448.02 | -253,231,077.63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6,188,135.34 | 940,329.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188,135.34 | 940,329.00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59,045,098.53 | 111,571,783.71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9,045,098.53 | 111,571,783.71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2,856,963.19 | -110,631,454.71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080,480,000.00 | 1,162,230,000.00 |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49,800,000.00 | 3,000,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230,280,000.00 | 1,165,23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187,430,000.00 | 1,061,0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66,512,803.91 | 64,294,848.63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1,539,672.01 | 36,286,428.16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365,482,475.92 | 1,161,581,276.79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5,202,475.92 | 3,648,723.21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32,229,887.13 | -360,213,809.13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93,587,977.45 | 1,124,580,041.59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61,358,090.32 | 764,366,232.46 |
法定代表人:熊腊元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彭金柱 会计机构负责人:叶建林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2019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19年半年度 | 2018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699,371,261.49 | 978,377,035.46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99,371,261.49 | 978,377,035.46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34,600.00 | 9,600.00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44,407.40 | 118,037.58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661,668,490.25 | 1,063,992,306.35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61,847,497.65 | 1,064,119,943.93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7,523,763.84 | -85,742,908.47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420,000,000.00 | 519,850,000.00 |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49,800,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69,800,000.00 | 519,85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519,850,000.00 | 420,0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7,915,818.51 | 16,931,631.97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71,618,243.85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09,384,062.36 | 436,931,631.97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9,584,062.36 | 82,918,368.03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060,298.52 | -2,824,540.44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478,877.39 | 39,741,992.97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18,578.87 | 36,917,452.53 |
法定代表人:熊腊元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彭金柱 会计机构负责人:叶建林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19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19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989,959,882.00 | 1,863,283,020.38 | 104,472,287.18 | 239,970,946.30 | -2,340,858,117.54 | 856,828,018.32 | -103,195,649.83 | 753,632,368.49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9,479,904.81 | -9,479,904.81 | -9,479,904.81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989,959,882.00 | 1,863,283,020.38 | 104,472,287.18 | 239,970,946.30 | -2,350,338,022.35 | 847,348,113.51 | -103,195,649.83 | 744,152,463.68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520,111.85 | 11,624,287.88 | 11,104,176.03 | -4,054,910.65 | 7,049,265.38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1,624,287.88 | 11,624,287.88 | -4,061,953.11 | 7,562,334.77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520,111.85 | -520,111.85 | 7,042.46 | -513,069.39 | |||||||||||
1.本期提取 | 35,965,232.95 | 35,965,232.95 | 7,042.46 | 35,972,275.41 | |||||||||||
2.本期使用 | 36,485,344.80 | 36,485,344.80 | 36,485,344.80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989,959,882.00 | 1,863,283,020.38 | 103,952,175.33 | 239,970,946.30 | -2,338,713,734.47 | 858,452,289.54 | -107,250,560.48 | 751,201,729.06 |
项目 | 2018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989,959,882.00 | 1,863,283,020.38 | 105,395,935.72 | 239,970,946.30 | 113,506.93 | -2,405,128,084.20 | 793,595,207.13 | -100,290,841.63 | 693,304,365.5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989,959,882.00 | 1,863,283,020.38 | 105,395,935.72 | 239,970,946.30 | 113,506.93 | -2,405,128,084.20 | 793,595,207.13 | -100,290,841.63 | 693,304,365.50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400,341.47 | -113,506.93 | 55,886,968.62 | 60,173,803.16 | -1,250,553.62 | 58,923,249.54 | |||||||||
(一)综合收益总 | 55,886,968.62 | 55,886,968.62 | -1,144,086.27 | 54,742,882.35 |
额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4,400,341.47 | 4,400,341.47 | 7,039.58 | 4,407,381.05 | |||||||||||
1.本期提取 | 32,034,266.42 | 32,034,266.42 | 7,039.58 | 32,041,306.00 | |||||||||||
2.本期使用 | 27,633,924.95 | 27,633,924.95 | 27,633,924.95 | ||||||||||||
(六)其他 | -113,506.93 | -113,506.93 | -113,506.93 | -227,013.86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989,959,882.00 | 1,863,283,020.38 | 109,796,277.19 | 239,970,946.30 | -2,349,241,115.58 | 853,769,010.29 | -101,541,395.25 | 752,227,615.04 |
法定代表人:熊腊元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彭金柱 会计机构负责人:叶建林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19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19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989,959,882.00 | 1,980,993,057.54 | 146,882,675.36 | -29,469,359.79 | 3,088,366,255.11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989,959,882.00 | 1,980,993,057.54 | 146,882,675.36 | -29,469,359.79 | 3,088,366,255.11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651,844.93 | -4,651,844.93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651,844.93 | -4,651,844.9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989,959,882.00 | 1,980,993,057.54 | 146,882,675.36 | -34,121,204.72 | 3,083,714,410.18 |
项目 | 2018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989,959,882.00 | 1,980,993,057.54 | 146,882,675.36 | -26,648,375.53 | 3,091,187,239.3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989,959,882.00 | 1,980,993,057.54 | 146,882,675.36 | -26,648,375.53 | 3,091,187,239.3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946,247.77 | -2,946,247.77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946,247.77 | -2,946,247.77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989,959,882.00 | 1,980,993,057.54 | 146,882,675.36 | -29,594,623.30 | 3,088,240,991.60 |
法定代表人:熊腊元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彭金柱 会计机构负责人:叶建林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是经江西省人民政府赣股[1999]16号《批准证书》批准,由萍乡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西安交通大学、江西省煤矿机械厂、江西鹰潭东方铜材有限责任公司、分宜特种电机厂和萍乡裕华大企业总公司等六家企业于1999年12月30日按发起设立方式组建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成立之初股本总额为14,000万股。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2]40号文件批准,公司于2002年6月17日向社会公众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8,000万股,并于2002年7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挂牌上市,公司股票代码为600397。 |
2006年8月30日,公司实施了股权分置改革,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流通股股东(流通股股份8000万股)每10股定向转增了6.154股的股份,共计转增股份4,923.20万股。此次转增股份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变更为269,232,000股。 |
江西省能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江西能源集团”,原江西省煤炭集团公司于2014年12月24日更名为江西省能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原江煤集团”, 2017年12月14日改制变更为江西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通过行政划转方式,于2010年12月24日完成了将其下属全资子公司所持本公司股份(其中丰城矿务局划转股份数70,400,000股、萍乡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划转股份数64,656,688股、江西煤炭销售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划转股份数706,188股、中鼎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划转股份数353,094股,合计划转股份总数136,115,97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0.56%)无偿划转至江西能源集团(原江煤集团)直接持有。该次股权划转后,公司总股本仍为269,232,000股,江西能源集团(原江煤集团)直接持有本公司136,115,970股股份,通过萍乡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2,262股,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
2010年8月,公司启动了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重大资产重组(以下简称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将持有安源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玻璃公司”)100%的股权及安源客车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客车公司”)68.18%的股权和拥有截至2010 年7 月31 日应收玻璃公司的债权及应收客车公司的债权与公司控股股东江西能源集团(原江煤集团)持有的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西煤业”)50.08%股权中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公司另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江西能源集团(原江煤集团)持有的江西煤业50.08%股权与公司资产置换后的差额部分,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北京中弘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江西煤业合计49.92%的股权。 |
上述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于2011年1月20日获得江西省国资委批准;2011年11月14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2011年第36次工作会议审核通过;2011 年12 月26 日本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2052 号《关于核准安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 |
大资产重组及向江西省煤炭集团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向江西省煤炭集团公司发行80,412,446 股股份、向北京中弘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发行133,674,169 股股份、向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发行8,515,462 股股份、向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发行3,145,864 股股份(共计225,747,941 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2012年1月20日本公司与江西能源集团(原江煤集团)、北京中弘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及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资产交割确认书》;2012年2月2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购买资产涉及的新增股份已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完成。 |
2012年7月17日公司召开了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将公司名称变更为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据此,公司办理了变更公司名称的工商变更登记,并于2012年7月24日取得萍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公司以2012年12月31日总股本494,979,94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10股,共转增股本494,979,941股。完成此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为989,959,882股。2013年7月22日,公司在萍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毕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控股股东江煤集团持有股份为433,056,8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74%,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为272,231,940股,有限售条件股份为160,824,892股(于2015年2月2日解除限售条件)。2015年4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江西省能源集团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出售所持本公司股份共计49,000,000股。减持股份后,公司控股股东江西省能源集团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为384,056,8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80%。2016年1月5日,公司控股股东江西省能源集团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购入本公司股份共计5,429,258股,增持股份后,公司控股股东江西省能源集团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为389,486,090股,占比公司总股本的39.34%。 公司法定代表人为熊腊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603007165007488,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为36000011000883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为71650074-8。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人民币989,959,882元。公司注册地址为江西省萍乡市昭萍东路3号,公司总部地址为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丁公路117号。公司经营范围:煤炭开采、煤炭精选加工、煤炭经营(上述三项限分支机构经营),煤层气开发利用,对外贸易经营,矿产品销售,对各类行业的投资,国内贸易及生产、加工,仓储服务,货运代理,设备维修及租赁,房屋租赁,科学研究、信息及技术咨询服务。(以上项目国家有专项许可的凭证经营)。公司的营业期限:1999年12月30日至2060年9月7日。 本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日:2019年8月22日。 |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全称 | 子公司类型 | |
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二级全资子公司 | |
江西煤业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 二级全资子公司 | |
江西煤业物资供应有限责任公司 | 二级全资子公司 | |
江西江能物贸有限公司 | 二级全资子公司 | |
江西丰城源洲煤层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二级控股子公司 | |
江西景能煤层气发电有限公司 | 二级全资子公司 | |
江西江煤大唐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 二级控股子公司 | |
江西省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二级控股子公司 | |
丰城曲江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三级全资子公司 | |
江西煤炭储备中心有限公司 | 三级全资子公司 | |
萍乡巨源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 三级间接控股子公司 | |
江西赣中煤炭储运有限责任公司 | 四级间接控股子公司 | |
萍乡市众鑫矿建工程有限公司 | 四级间接控股子公司 |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其他各项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本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相应调整。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经本公司评估,自本报告期末起的12个月内,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良好,不存在导致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因素。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5.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认定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
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
5.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认定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购买方通过一次交换交易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
购买方的合并成本和购买方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
5.3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 |
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 |
定进行会计处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当期损益。 |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应当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 |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6.1 合并范围 |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子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 |
6.2 控制的依据 |
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视为投资方控制被投资方。相关活动,系为对被投资方的回报产生重大影响的活动。 |
6.3 决策者和代理人 |
代理人仅代表主要责任人行使决策权,不控制被投资方。投资方将被投资方相关活动的决策权委托给代理人的,将该决策权视为自身直接持有。 |
在确定决策者是否为代理人时,公司综合考虑该决策者与被投资方以及其他投资方之间的关系。 1)存在单独一方拥有实质性权利可以无条件罢免决策者的,该决策者为代理人。 2)除1)以外的情况下,综合考虑决策者对被投资方的决策权范围、其他方享有的实质性权利、决策者的薪酬水平、决策者因持有被投资方中的其他权益所承担可变回报的风险等相关因素进行判断。 |
6.4 投资性主体 |
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视为投资性主体: 1)该公司是以向投资者提供投资管理服务为目的,从一个或多个投资者处获取资金; 2)该公司的唯一经营目的,是通过资本增值、投资收益或两者兼有而让投资者获得回报; 3)该公司按照公允价值对几乎所有投资的业绩进行考量和评价。 |
属于投资性主体的,通常情况下符合下列所有特征: 1)拥有一个以上投资; |
2)拥有一个以上投资者; 3)投资者不是该主体的关联方; 4)其所有者权益以股权或类似权益方式存在。 |
如果母公司是投资性主体,则母公司仅将为其投资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的子公司(如有)纳入合并范围并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其他子公司不予以合并,母公司对其他子公司的投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
投资性主体的母公司本身不是投资性主体,则将其控制的全部主体,包括那些通过投资性主体所间接控制的主体,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
6.5 合并程序 |
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或者要求子公司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另行编报财务报表。 |
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及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分别以本公司和子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为基础,在抵销本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及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影响后,由本公司合并编制。 |
本公司向子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全额抵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子公司向本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本公司对该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子公司之间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按照本公司对出售方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 |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本公司的份额,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子公司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以“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项目列示。有少数股东的,在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增加“少数股东权益”栏目,反映少数股东权益变动的情况。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应当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
本公司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
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或其他方式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 |
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
本公司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以及业务,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
6.6 特殊交易会计处理 |
6.6.1 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拥有的子公司股权 |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
6.6.2 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 |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
6.6.3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的处理 |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
6.6.4企业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且该多次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处理 |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
判断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制权过程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原则如下: |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多次交易事项属于一揽子交易: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7.1 合营安排的分类
7.1 合营安排的分类 |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
7.2共同经营参与方的会计处理 |
合营方确认其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
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该资产等由共同经营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合营方全额确认该损失。 |
合营方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将该资产等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购入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合营方按其承担的份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
对共同经营不享有共同控制的参与方,如果享有该共同经营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共同经营相关负债的,按照上述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否则,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列示于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是指库存现金及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9.1 外币业务 |
外币业务按业务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入账。 |
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所产生的折算差额除了为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外币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于资产负债表日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
9.2 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
以非记账本位币编制的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成记账本位币,所有者权益中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以非记账本位币编制的利润表中的收入与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成记账本位币。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在其他综合收益中核算。以非记账本位币编制的现金流量表中各项目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成记账本位币。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10.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当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对于以常规方式购买或出售金融资产的,本公司在交易日确认将收到的资产和为此将承担的负债,或者在交易日终止确认已出售的资产,同时确认处置利得或损失以及应向买方收取的应收款项。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
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关于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本公司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实义务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10.2金融资产的分类与计量
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除非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在此情形下,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否则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不得进行重分类。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确定是否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为了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
款以及本公司决定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合同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包括其他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除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之外,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除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将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0.3金融负债的分类与计量
本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①该项指定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②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该指定一经做出,不得撤销。
1)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负债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将支付的对价与该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0.4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公司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
金融资产。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本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①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②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利得之和。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①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②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10.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10.6金融资产(不含应收款项)减值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取决于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发生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应收票据,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结算主要使用的银行承兑汇票,管理层评价该类别款项具备较低的信用风险。本公司对于结算使用的商业承兑汇票,根据历史信用状况,仅接受没有违约情况,资信度高的客户的汇票。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票据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对该应收票据单项计
提坏账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应收款项,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计提方法如下: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 金额在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根据该款项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单独进行减值测试,计提坏账准备。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包括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中进行减值测试。 |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
组合名称 | 依据 |
组合-账龄组合 | 鉴于相同账龄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对单项金额重大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会同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公司以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进行组合。 |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账龄 |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
1年以内(含1年) | 1 | 1 |
其中:1年以内分项,可添加行 | ||
1-2年 | 5 | 5 |
2-3年 | 20 | 20 |
3年以上 | ||
3-4年 | 50 | 50 |
4-5年 | 80 | 80 |
5年以上 | 100 | 100 |
(3)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 有客观证据表明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因其发生了特殊减值的应收账款应进行单项减值测试。 |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根据该款项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单独进行减值测试,计提坏账准备。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包括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中进行减值测试。 |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10.金融工具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5.1 存货的类别 |
存货包括原材料、库存商品(包括库存的外购商品、自制商品等)、周转材料(包括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在产品、产成品、发出商品、委托加工物资等。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列示。 |
15.2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
原材料、包装物采用计划成本核算,采购入库时按计划价列,计划成本与实际采购成本的差额列材料成本差异,生产领用、发出时按计划价计入成本,月末计算分摊材料成本差异,将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库存商品、产成品以实际成本计量,库存煤炭商品发出领用按加权平均法结转成本,库存其他商品发出领用按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结转成本;低值易耗品购进时按实际成本核算,领用时采用一次摊销法进行摊销。 |
15.3 确定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依据 |
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公司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
为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的,该材料仍然按照成本计量;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该材料按照可变现净值计量。 |
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
15.4 存货的盘存制度 |
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
16.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资产,确认为持有待售资产:
1)该资产必须在其当期状况下仅根据出售此类资产的通常和惯用条款即可立即出售;2)公司已经就处置该部分资产作出决议;3)公司已经与受让方签订了不可撤销的转让协议;4)该项转让将在一年内完成。
17. 债权投资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8. 其他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长期应收款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0.1 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
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则视为共同控制。如果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组合能够集体控制某项安排的,不视为共同控制。 |
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则视为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 |
20.2 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
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本附注“3.4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的相关内容确认初始投资成本;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述方法确认其初始投资成本: 1)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2)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与发行权益行证券直接相关的费用,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有关规定确定。 |
3)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4)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
20.3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
20.3.1 成本法后续计量 |
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
20.3.2 权益法后续计量 |
公司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投资方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投资方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投资方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投资方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投资方不一致的,按照投资方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等。 |
投资方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投资方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被投资单位以后实现净利润的,投资方在其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
投资方计算确认应享有或应分担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时,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投资方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投资方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的有关规定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 |
投资方对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无论以上主体是否对这部分投资具有重大影响,投资方都按照金融工具政策的有关规定,对间接持有的该部分投资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并对其余部分采用权益法核算。 |
20.3.3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处理 |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损益。 |
20.3.4处置部分股权的处理 |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本附注“金融工具”的政策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
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本附注“金融工具”的有关政策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本附注“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的相关内容处理。 |
20.3.5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全部或部分分类为持有待售资产的处理 |
分类为持有待售资产的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以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孰低的金额列示,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低于原账面价值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对于未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的剩余权益性投资,采用权益法进行会计处理。已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不再符合持有待售资产分类条件的,从被分类为持有待售资产之日起采用权益法进行追溯调整。分类为持有待售期间的财务报表作相应调整。 |
20.3.6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理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
21. 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2.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 | 直线法 | 10—40 | 3 | 2.425-9.700 |
动力设备 | 直线法 | 5—20 | 3 | 4.850-19.400 |
传导设备 | 直线法 | 10—28 | 3 | 3.464-9.700 |
机械设备 | 直线法 | 5—15 | 3 | 6.467-19.400 |
运输设备 | 直线法 | 5—12 | 3 | 8.083-19.400 |
电力专用设备 | 直线法 | 10—35 | 3 | 2.771-9.700 |
工具、电子及其他设备 | 直线法 | 5—15 | 3 | 6.467-19.400 |
铁路专用线 | 直线法 | 40-50 | 3 | 1.940-2.425 |
港务设施 | 直线法 | 40-50 | 3 | 1.940-2.425 |
说明: 公司矿井建筑物按原煤实际产量计提折旧,计提金额为6元/吨,矿井建筑物净残值率为零。 | ||||
使用专项储备支出形成的固定资产,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3.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建筑费用、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以及在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所发生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并自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
24.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固定资产的购建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及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并计入该资产的成本。当购建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后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资产的购建活动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活动重新开始。 |
在资本化期间内,专门借款(指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专门借入的款项)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一般借款则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
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
25.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6.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采矿权、专利权及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以实际成本计量。 |
土地使用权按国家主管部门批准使用年限平均摊销。采矿权按国家主管部门许可开采年限平均摊销。 |
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 |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内部研究开发项目支出的性质以及研发活动最终形成无形资产是否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管理层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能够证明该无形资产将如何产生经济利益;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前期已计入损益的开发支出不在以后期间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 |
29.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长期股权投资等,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前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如果在以后期间价值得以恢复,也不予转回。
30.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包括经营租入固定资产改良及其他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按预计受益期间分期平均摊销,并以实际支出减去累计摊销后的净额列示。
31. 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当开发支出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相应负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相应负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
在职工提供服务从而增加了其未来享有的带薪缺勤权利时,确认与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并以累积未行使权利而增加的预期支付金额计量。在职工实际发生缺勤的会计期间确认与非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 |
利润分享计划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公司确认相关的应付职工薪酬: 1)因过去事项导致现在具有支付职工薪酬的法定义务或推定义务; 2)因利润分享计划所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义务金额能够可靠估计。 |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1 设定提存计划 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根据设定提存计划,预期不会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支付全部应缴存金额的,公司将全部应缴存金额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
(2).2 设定受益计划 |
公司对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包括下列四个步骤: 1)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做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归属期间。公司将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
2)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公司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公司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3)确定应当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4)确定应当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公司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当职工后续年度的服务将导致其享有的设定受益计划福利水平显著高于以前年度时,按照直线法将累计设定受益计划义务分摊确认于职工提供服务而导致企业第一次产生设定受益计划福利义务至职工提供服务不再导致该福利义务显著增加的期间。 |
报告期末,公司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 在设定受益计划下,公司在下列日期孰早日将过去服务成本确认为当期费用: 1)修改设定受益计划时。 2)企业确认相关重组费用或辞退福利时。 公司在设定受益计划结算时,确认一项结算利得或损失。 |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
公司按照辞退计划条款的规定,合理预计并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 |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关于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政策进行处理。 |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按照关于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政策,确认和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在报告期末,将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下列组成部分: 1)服务成本。 2)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 3)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 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上述项目的总净额应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
长期残疾福利水平取决于职工提供服务期间长短的,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确认应付长期残疾福利义务;长期残疾福利与职工提供服务期间长短无关的,公司在导致职工长期残疾的事件发生的当期确认应付长期残疾福利义务。 |
32.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3.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35.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6.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36.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应当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36.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36.3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
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应当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36.4政府补助在利润表中的核算
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
36.5政府补助退回的处理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的,在需要退回的当期分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
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若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则采用以下方式将补助款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1)政府文件明确了补助所针对的特定项目的,根据该特定项目的预算中将形成资产的支出金额和计入费用的支出金额的相对比例进行划分,对该划分比例需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变更;(2)政府文件中对用途仅作一般性表述,没有指明特定项目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37.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包括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对于按照税法规定能够于以后年度抵减应纳税所得额的可抵扣亏损,视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于商誉的初始确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对于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非企业合并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形成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本公司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予以确认。但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的,不予确认。 |
38.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租赁。其他的租赁为经营租赁。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之间的差额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按实际利率法摊销。最低租赁付款额扣除未确认融资费用后的余额以长期应付款列示。
39.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40.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本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相应调整。 | 根据财政部规定执行 | 具体见下详细说明 |
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上述四项准则以下简称 “新金融工具准则”)。 |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 具体见下详细说明 |
其他说明: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要求,编制 2019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对财务报表部分项目进行列报调整,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作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1.资产负债表项目
原列报项目“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分别计入“应收票据”项目和“应收账款”项目;
原列报项目“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分别计入“应付票据”项目和“应付账款”项目。
对 2018 年末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影响如下:
单位:元
影响报表科目 | 合并资产负债表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 1,130,185,180.79 | |||
应收票据 | 548,610,777.24 | |||
应收账款 | 581,574,403.55 |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 1,078,132,491.54 | |||
应付票据 | 607,199,620.45 | |||
应付账款 | 470,932,871.09 |
2.利润表项目
从“管理费用”项目中分拆出“研发费用”项目。将原列报项目“资产减值损失”分别计入“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项目和“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项目。
对 2018 年 1-6 月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影响如下:
单位:元
影响报表科目 | 合并利润表 | 母公司利润表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管理费用 | 67,489,369.26 | 62,337,369.26 | ||
研发费用 | 5,152,000.00 | |||
资产减值损失 | 4,845,023.11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4,845,023.11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公司按照财会〔2019〕6 号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项目填列口径产生影响,对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财务指标不产生影响。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
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18年12月31日 | 2019年1月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910,290,355.53 | 910,290,355.53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548,610,777.24 | 548,610,777.24 | |
应收账款 | 581,574,403.55 | 572,307,938.56 | -9,266,464.99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112,378,917.74 | 112,378,917.74 |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88,312,046.82 | 88,098,607.00 | -213,439.82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166,231,631.67 | 166,231,631.67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60,376,503.29 | 60,376,503.29 | |
流动资产合计 | 2,467,774,635.84 | 2,458,294,731.03 | -9,479,904.81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其他债权投资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18,994,432.27 | 18,994,432.27 | |
长期股权投资 | 74,699,653.33 | 74,699,653.33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3,346,636,748.40 | 3,346,636,748.40 | |
在建工程 | 126,311,954.88 | 126,311,954.88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577,283,916.84 | 577,283,916.84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9,462,908.48 | 9,462,908.48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6,730,188.85 | 36,730,188.85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4,190,119,803.05 | 4,190,119,803.05 | |
资产总计 | 6,657,894,438.89 | 6,648,414,534.08 | -9,479,904.81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2,283,230,000.00 | 2,283,230,000.00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607,199,620.45 | 607,199,620.45 | |
应付账款 | 470,932,871.09 | 470,932,871.09 | |
预收款项 | 26,701,346.31 | 26,701,346.31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95,299,871.62 | 95,299,871.62 | |
应交税费 | 70,035,888.66 | 70,035,888.66 | |
其他应付款 | 596,879,957.36 | 596,879,957.36 | |
其中:应付利息 | 5,676,815.04 | 5,676,815.04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76,316,750.28 | 176,316,750.28 | |
其他流动负债 | 5,649,120.22 | 5,649,120.22 | |
流动负债合计 | 4,332,245,425.99 | 4,332,245,425.99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359,950,000.00 | 359,950,000.00 | |
应付债券 | 744,710,769.47 | 744,710,769.47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318,693,412.99 | 318,693,412.99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148,662,461.95 | 148,662,461.95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572,016,644.41 | 1,572,016,644.41 |
负债合计 | 5,904,262,070.40 | 5,904,262,070.40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989,959,882.00 | 989,959,882.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863,283,020.38 | 1,863,283,020.38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104,472,287.18 | 104,472,287.18 | |
盈余公积 | 239,970,946.30 | 239,970,946.30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2,340,858,117.54 | -2,350,338,022.35 | -9,479,904.81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856,828,018.32 | 847,348,113.51 | -9,479,904.81 |
少数股东权益 | -103,195,649.83 | -103,195,649.83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753,632,368.49 | 744,152,463.68 | -9,479,904.81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6,657,894,438.89 | 6,648,414,534.08 | -9,479,904.81 |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相关要求,公司对上年同期比较合并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仅对期初未分配利润或其他综合收益进行调整。影响合并报表期初未分配利润减少9,479,904.81元,应收账款减少9,266,464.99元,其他应收款减少213,439.82元。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18年12月31日 | 2019年1月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2,478,877.39 | 2,478,877.39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
其他应收款 | 1,131,196,365.22 | 1,131,196,365.22 | |
其中:应收利息 | 65,552,400.97 | 65,552,400.97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
流动资产合计 | 1,133,675,242.61 | 1,133,675,242.61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其他债权投资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5,394,299.10 | 5,394,299.10 | |
长期股权投资 | 3,814,799,402.20 | 3,814,799,402.20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6,203,727.54 | 6,203,727.54 |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826,397,428.84 | 3,826,397,428.84 | |
资产总计 | 4,960,072,671.45 | 4,960,072,671.45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774,850,000.00 | 774,850,000.00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
预收款项 | |||
应付职工薪酬 | 4,318,359.25 | 4,318,359.25 | |
应交税费 | 88,941.05 | 88,941.05 | |
其他应付款 | 257,988,065.89 | 257,988,065.89 | |
其中:应付利息 | 2,767,695.59 | 2,767,695.59 | |
应付股利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8,324,657.60 | 28,324,657.60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1,065,570,023.79 | 1,065,570,023.79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744,710,769.47 | 744,710,769.47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61,425,623.08 | 61,425,623.08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806,136,392.55 | 806,136,392.55 | |
负债合计 | 1,871,706,416.34 | 1,871,706,416.34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989,959,882.00 | 989,959,882.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980,993,057.54 | 1,980,993,057.54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146,882,675.36 | 146,882,675.36 | |
未分配利润 | -29,469,359.79 | -29,469,359.79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3,088,366,255.11 | 3,088,366,255.11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4,960,072,671.45 | 4,960,072,671.45 |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1.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应纳税增值额(应纳税额按应纳税销售额乘以适用税率扣除当期允计抵扣的进项税后的余额计算) | 13%、16%、17%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纳流转税 | 3%、5%、7%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25% |
教育费附加 | 应纳流转税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应纳流转税 | 2% |
资源税 | 应税煤炭销售额 | 2%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号)之规定,本公司所属子公司江西丰城源洲煤层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和江西景能煤层气发电有限公司享受增值税100%即征即退政策。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10,291.45 | 42,078.40 |
银行存款 | 261,347,798.87 | 493,545,899.05 |
其他货币资金 | 461,188,489.11 | 416,702,378.08 |
合计 | 722,546,579.43 | 910,290,355.53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其他说明:
所有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 ||||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承兑汇票保证金 | 363,876,235.36 | 291,250,807.02 |
矿山治理保证金 | 40,288,235.65 | 35,234,573.85 | ||
其他保证金存款 | 57,024,018.10 | 90,216,997.21 | ||
合计 | 461,188,489.11 | 416,702,378.08 |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429,937,615.54 | 531,010,777.24 |
商业承兑票据 | 53,600,000.00 | 17,600,000.00 |
合计 | 483,537,615.54 | 548,610,777.24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已质押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224,508,787.81 |
商业承兑票据 | 50,000,000.00 |
合计 | 274,508,787.81 |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832,402,773.89 | |
商业承兑票据 | ||
合计 | 832,402,773.89 |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587,023,054.11 |
1至2年 | 52,540,799.77 |
2至3年 | 84,183,329.56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109,789,447.44 |
4至5年 | 25,167,519.35 |
5年以上 | 201,548,525.41 |
合计 | 1,060,252,675.64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430,474,089.30 | 40.60 | 325,543,341.58 | 74.12 | 100,636,526.70 | 432,823,642.33 | 43.12 | 327,926,184.65 | 76.01 | 104,897,457.68 |
其中: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363,038,532.55 | 34.24 | 258,830,357.87 | 58.93 | 99,913,953.66 | 362,988,599.97 | 36.16 | 258,813,715.33 | 59.99 | 104,174,884.64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67,435,556.75 | 6.36 | 66,712,983.71 | 15.19 | 722,573.04 | 69,835,042.36 | 6.96 | 69,112,469.32 | 16.02 | 722,573.04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629,778,586.34 | 59.40 | 113,643,355.50 | 25.88 | 520,429,451.86 | 570,934,973.84 | 56.88 | 103,524,492.96 | 23.99 | 467,410,480.88 |
其中: | ||||||||||
组合-账龄 | 629,778,586.34 | 59.40 | 113,643,355.50 | 25.88 | 520,429,451.86 | 570,934,973.84 | 56.88 | 103,524,492.96 | 23.99 | 467,410,480.88 |
合计 | 1,060,252,675.64 | 100.00 | 439,186,697.08 | 100.00 | 621,065,978.56 | 1,003,758,616.17 | 100.00 | 431,450,677.61 | 100.00 | 572,307,938.56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大连恒达动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130,793,094.20 | 104,634,475.36 | 80.00 | 预计可收回金额与账面价值的差额 |
萍乡焦化有限责任公司 | 117,068,480.35 | 39,018,924.51 | 33.33 | 预计可收回金额与账面价值的差额 |
江西创丰实业有限公司 | 53,658,259.94 | 53,658,259.94 | 100.00 | 无法收回 |
萍乡太红洲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31,089,750.24 | 31,089,750.24 | 100.00 | 无法收回 |
萍乡市亿鑫工贸有限公司 | 30,428,947.82 | 30,428,947.82 | 100.00 | 无法收回 |
萍乡萍钢安源钢铁有限公司 | 41,746.21 | 41,746.21 | 100.00 | 无法收回 |
新余市铁鑫贸易有限公司 | 12,728,487.38 | 12,728,487.38 | 100.00 | 无法收回 |
江苏华宇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1,022,406.25 | 1,022,406.25 | 100.00 | 无法收回 |
冀中能源张矿集团怀来煤炭销售有限公司 | 16,933,751.28 | 16,933,751.28 | 100.00 | 无法收回 |
河北奥凯贸易有限公司 | 1,950,091.00 | 1,950,091.00 | 100.00 | 无法收回 |
浙江中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17,575,080.39 | 17,575,080.39 | 100.00 | 无法收回 |
中国有色金属进出口江西有限公司 | 7,760,775.89 | 7,760,775.89 | 100.00 | 无法收回 |
江西安源光伏玻璃有限责任公司 | 720,163.12 | 252,057.09 | 35.00 | 预计可收回金额与账面价值的差额 |
江西云庄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3,862,504.02 | 3,862,504.02 | 100.00 | 无法收回 |
成渝钒钛科技有限公司 | 3,676,306.40 | 3,676,306.40 | 100.00 | 无法收回 |
江西丰电燃料有限责任公司 | 605,138.49 | 605,138.49 | 100.00 | 无法收回 |
萍乡水煤浆有限公司 | 498,954.92 | 244,487.91 | 49.00 | 预计可收回金额与账面价值的差额 |
北京市中色铝业工程有限公司 | 60,151.40 | 60,151.40 | 100.00 | 无法收回 |
合计 | 430,474,089.30 | 325,543,341.58 | 74.12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482,855,255.73 | 4,828,552.58 | 1 |
1至2年(含2年) | 20,923,633.06 | 1,046,181.65 | 5 |
2至3年(含3年) | 13,974,877.54 | 2,794,975.51 | 20 |
3至4年(含4年) | 8,280,804.98 | 4,140,402.49 | 50 |
4至5年(含5年) | 14,553,858.79 | 11,643,087.03 | 80 |
5年以上 | 89,190,156.24 | 89,190,156.24 | 100 |
合计 | 629,778,586.34 | 113,643,355.50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58,813,715.33 | 16,642.54 | 258,830,357.87 |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69,112,469.32 | 2,399,485.61 | 66,712,983.71 | ||
组合-账龄 | 103,524,492.96 | 10,118,862.54 | 113,643,355.50 | ||
合计 | 431,450,677.61 | 10,135,505.08 | 2,399,485.61 | 439,186,697.08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与公司关系 | 账面金额 | 账龄 | 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 |
大连恒达动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130,793,094.20 | 5年以上 | 12.34 |
萍乡焦化有限责任公司 | 关联方 | 110,627,470.86 | 3-4年 | 10.43 |
江西丰城新高焦化有限公司 | 关联方 | 101,788,897.09 | 1年以内 | 9.60 |
天津物资招商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79,676,048.43 | 5年以上 | 7.51 |
湖南宸沃贸易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76,673,995.28 | 1年以内 | 7.23 |
合 计 | 422,885,510.58 | 39.89 |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114,187,242.27 | 94.32 | 105,355,576.34 | 93.75 |
1至2年 | 75,761.69 | 0.06 | 200,000.00 | 0.18 |
2至3年 | 721.31 | 0.00 | 6,037,711.23 | 5.37 |
3年以上 | 6,797,703.26 | 5.62 | 785,630.17 | 0.70 |
合计 | 121,061,428.53 | 100.00 | 112,378,917.74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单位名称 | 与本公司关系 | 金额 | 账龄 | 未结算原因 |
庐山区财政局 | 非关联方 | 6,000,000.00 | 3年以上 | 土地预付款 |
萍乡矿山机电装备有限责任公司 | 非关联方 | 200,000.00 | 3年以上 | 未结算 |
江西省宏安民爆物品销售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123,296.05 | 3年以上 | 未结算 |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与公司关系 | 账面金额 | 账龄 | 未结算原因 |
陕西省煤炭运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黄陵分公司 | 非关联方 | 23,151,177.67 | 1年以内 | 未结算 |
山东能源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20,867,000.00 | 1年以内 | 未结算 |
陕西省煤炭运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韩城分公司 | 非关联方 | 17,997,578.30 | 1年以内 | 未结算 |
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非关联方 | 16,382,035.31 | 1年以内 | 未结算 |
南昌铁路局收入稽查处 | 非关联方 | 12,703,806.61 | 1年以内 | 预付运费次月结算 |
合 计 | 91,101,597.8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89,071,700.14 | 88,098,607.00 |
合计 | 89,071,700.14 | 88,098,607.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1年以内 | 217,347,619.54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217,347,619.54 |
1至2年 | 16,899,503.89 |
2至3年 | 21,212,232.87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15,852,220.91 |
4至5年 | 80,656,560.38 |
5年以上 | 57,072,612.78 |
合计 | 409,040,750.37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180,477,345.64 | 62,969.09 | 180,414,376.55 |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56,021,863.95 | 1,317,813.26 | 54,704,050.69 | ||
组合-账龄 | 81,604,398.92 | 3,246,224.07 | 84,850,622.99 | ||
合计 | 318,103,608.51 | 3,246,224.07 | 1,380,782.35 | 319,969,050.23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包头市恒祥煤炭经销有限责任公司 | 预付煤款 | 60,036,326.64 | 5年以上 | 14.97 | 60,036,326.64 |
丰城市纳海煤炭贸易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49,673,292.68 | 4-5年40367156.63; 5年以上9243166.96 | 12.39 | 49,673,292.68 |
江西江锂科技有限公司 | 煤炭采购款 | 22,000,000.00 | 4-5年 | 5.49 | 24,544,572.80 |
天津缘申诚煤炭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25,020,596.38 | 4-5年19477742.60; 5年以上5542853.78 | 6.24 | 14,127,677.10 |
新余浩翔实业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21,500,000.00 | 4-5年 | 5.36 | 10,750,000.00 |
合计 | 178,230,215.70 | 44.45 | 159,131,869.22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116,316,526.96 | 28,268,276.17 | 88,048,250.79 | 142,352,311.36 | 32,677,733.18 | 109,674,578.18 |
在产品 | 3,469,802.61 | 3,469,802.61 | 1,931,436.08 | 1,931,436.08 | ||
库存商品 | 12,556,137.24 | 1,585,450.81 | 10,970,686.43 | 62,839,974.89 | 8,214,357.48 | 54,625,617.41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 | ||||||
合计 | 132,342,466.81 | 29,853,726.98 | 102,488,739.83 | 207,123,722.33 | 40,892,090.66 | 166,231,631.67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32,677,733.18 | 4,409,457.01 | 28,268,276.17 | |||
在产品 | ||||||
库存商品 | 8,214,357.48 | 6,628,906.67 | 1,585,450.81 |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 | ||||||
合计 | 40,892,090.66 | 11,038,363.68 | 29,853,726.98 |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于下一年度可抵扣之增值税 | 51,318,441.93 | 58,106,601.04 |
预交资源税 | ||
预交企业所得税 | 992,693.65 | 1,024,184.19 |
预交附加税 | 273,933.84 | 1,245,718.06 |
合计 | 52,585,069.42 | 60,376,503.29 |
13、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4、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折现率区间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融资租赁款 | 19,895,323.86 | 19,895,323.86 | 18,994,432.27 | 18,994,432.27 | |||
其中:未实现融资收益 | 4,104,676.14 | 4,104,676.14 | 5,005,567.73 | 5,005,567.73 | |||
分期收款销售商品 | |||||||
分期收款提供劳务 | |||||||
合计 | 19,895,323.86 | 19,895,323.86 | 18,994,432.27 | 18,994,432.27 | / |
其他说明:
融资租赁系本公司以其部分固定资产采取售后回租的方式,与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和燕鸟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合作,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本公司根据租赁合同约定,向出租人(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支付保证金24,000,000.00元。截止本期末,应收租赁保证金24,000,000.00元,未实现融资收益4,104,676.14;本期确认融资利息-900,891.59元。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丰城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 74,699,653.33 | 1,418,776.51 | 76,118,429.84 | ||||||||
小计 | 74,699,653.33 | 1,418,776.51 | 76,118,429.84 | ||||||||
合计 | 74,699,653.33 | 1,418,776.51 | 76,118,429.84 |
17、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江西丰城扬长洁净煤有限公司 | 0 | 0 |
合计 | 0 | 0 |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8、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9、 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0、 固定资产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3,278,163,854.93 | 3,346,636,748.40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3,278,163,854.93 | 3,346,636,748.40 |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动力设备 | 传导设备 | 机械设备 | 运输设备 | 电力专用设备 | 机器设备 | 港务设备 | 铁路专用线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453,723,448.53 | 317,671,692.53 | 97,336,430.75 | 1,211,876,048.65 | 81,604,403.10 | 72,998,961.60 | 722,172,088.06 | 282,247,387.68 | 217,245,103.03 | 5,456,875,563.93 |
2.本期增加金额 | 1,412,144.52 | 2,087,892.18 | 114,867.26 | 26,094,101.24 | 774,038.27 | 1,667,832.41 | 32,150,875.88 | |||
(1)购置 | 59,050.00 | 147,132.82 | 40,243.10 | 59,508.60 | 702,751.67 | 1,008,686.19 | ||||
(2)在建工程转入 | 1,353,094.52 | 1,940,759.36 | 114,867.26 | 26,053,858.14 | 714,529.67 | 965,080.74 | 31,142,189.69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3,103,360.10 | 6,282,655.40 | 63,594,958.08 | 537,539.88 | 5,101,448.60 | 4,976,487.59 | 93,596,449.65 | |||
(1)处置或报废 | 13,103,360.10 | 6,282,655.40 | 63,594,958.08 | 537,539.88 | 5,101,448.60 | 4,976,487.59 | 93,596,449.65 | |||
4.期末余额 | 2,455,135,593.05 | 306,656,224.61 | 91,168,642.61 | 1,174,375,191.81 | 81,066,863.22 | 68,671,551.27 | 718,863,432.88 | 282,247,387.68 | 217,245,103.03 | 5,395,429,990.16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399,980,482.92 | 198,978,553.45 | 44,533,555.87 | 549,891,272.45 | 50,310,249.70 | 32,633,965.02 | 384,984,328.04 | 10,430,313.81 | 8,592,486.42 | 1,680,335,207.68 |
2.本期增加金额 | 28,287,445.66 | 4,524,079.19 | 2,068,384.77 | 46,051,582.97 | 2,056,501.85 | 2,162,873.46 | 4,703,581.86 | 3,100,704.36 | 2,105,575.68 | 95,060,729.80 |
(1)计提 | 28,287,445.66 | 4,524,079.19 | 2,068,384.77 | 46,051,582.97 | 2,056,501.85 | 2,162,873.46 | 4,703,581.86 | 3,100,704.36 | 2,105,575.68 | 95,060,729.80 |
3.本期减少金额 | 3,174,199.33 | 2,906,801.21 | 2,451,120.60 | 43,483,131.21 | 499,284.68 | 3,342,987.67 | 55,857,524.70 | |||
(1)处置或报废 | 3,174,199.33 | 2,906,801.21 | 2,451,120.60 | 43,483,131.21 | 499,284.68 | 3,342,987.67 | 55,857,524.70 | |||
4.期末余额 | 425,093,729.25 | 200,595,831.43 | 44,150,820.04 | 552,459,724.21 | 51,867,466.87 | 34,796,838.48 | 386,344,922.23 | 13,531,018.17 | 10,698,062.10 | 1,719,538,412.78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35,105,412.03 | 63,438,191.96 | 11,767,320.49 | 229,761,060.09 | 4,430,561.28 | 8,238,428.60 | 77,162,633.40 | 429,903,607.85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5,377,660.45 | 3,217,472.96 | 21,750,300.35 | 658,854.05 | 1,171,597.59 | 32,175,885.40 | ||||
(1)处置或报废 | 5,377,660.45 | 3,217,472.96 | 21,750,300.35 | 658,854.05 | 1,171,597.59 | 32,175,885.40 | ||||
4.期末余额 | 35,105,412.03 | 58,060,531.51 | 8,549,847.53 | 208,010,759.74 | 3,771,707.23 | 8,238,428.60 | 75,991,035.81 | 397,727,722.45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994,936,451.77 | 47,999,861.67 | 38,467,975.04 | 413,942,357.21 | 25,390,876.77 | 25,635,447.19 | 256,527,474.84 | 268,716,369.51 | 206,547,040.93 | 3,278,163,854.93 |
2.期初账面价值 | 2,018,637,553.58 | 55,254,947.12 | 41,035,554.39 | 432,223,716.11 | 26,863,592.12 | 32,126,567.98 | 260,025,126.62 | 271,817,073.87 | 208,652,616.61 | 3,346,636,748.40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丰城曲江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房屋 | 11,135,521.56 | 正在办理中 |
江西景能煤层气发电有限公司房屋 | 1,287,838.34 | 正在办理中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1、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226,829,420.20 | 124,924,783.32 |
工程物资 | 4,671,818.46 | 1,387,171.56 |
合计 | 231,501,238.66 | 126,311,954.88 |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环境治理及生态恢复项目 | 69,089,588.49 | 69,089,588.49 | 69,089,588.49 | 69,089,588.49 | ||
曲江矿山环境治理工程 | 23,376,574.43 | 23,376,574.43 | 23,376,574.43 | 23,376,574.43 | ||
曲江公司立风井工程 | 18,549,350.56 | 18,549,350.56 | 8,423,607.56 | 8,423,607.56 | ||
白源三水平工程 | 8,060,312.21 | 8,060,312.21 | 8,060,312.21 | 8,060,312.21 | ||
巨源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恢复治理 | 4,808,619.75 | 4,808,619.75 | 4,808,619.75 | 4,808,619.75 | ||
新洛流舍煤矿130水平延深工程 | 5,710,504.00 | 5,710,504.00 | ||||
新洛山西煤矿东翼采区开拓延伸 | 3,293,332.72 | 3,293,332.72 | ||||
尚庄煤矿西翼采区工程 | 32,976,813.31 | 32,976,813.31 | 17,594,290.91 | 17,594,290.91 | ||
安源煤矿五水平工程 | 25,842,465.63 | 25,842,465.63 | ||||
安源煤矿一至三水平工程 | 1,747,838.59 | 1,747,838.59 | ||||
其他工程 | 41,434,332.72 | 41,434,332.72 | 1,632,102.18 | 1,632,102.18 | ||
合计 | 234,889,732.41 | 8,060,312.21 | 226,829,420.20 | 132,985,095.53 | 8,060,312.21 | 124,924,783.32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环境治理及生态恢复项目 | 69,089,588.49 | 69,089,588.49 | 自筹 | |||||||||
曲江矿山环境治理工程 | 23,376,574.43 | 23,376,574.43 | 自筹 | |||||||||
曲江公司立风井工程 | 8,423,607.56 | 10,125,743.00 | 18,549,350.56 | 自筹 | ||||||||
白源三水平工程 | 8,060,312.21 | 8,060,312.21 | 自筹 | |||||||||
巨源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恢复治理 | 4,808,619.75 | 4,808,619.75 | 自筹 | |||||||||
新洛流舍煤矿130水平延深工程 | 5,710,504.00 | 5,710,504.00 | 自筹 | |||||||||
新洛山西煤矿东翼采区开拓延伸 | 3,293,332.72 | 3,293,332.72 | 自筹 | |||||||||
尚庄煤矿西翼采区工程 | 17,594,290.91 | 15,690,498.50 | 307,976.10 | 32,976,813.31 | 自筹 | |||||||
安源煤矿五水平工程 | 25,842,465.63 | 25,842,465.63 | 自筹 | |||||||||
安源煤矿改建工程 | 13,729,669.16 | 9,267,188.16 | 4,462,481.00 | 自筹 | ||||||||
安源煤矿一至三水平工程 | 1,747,838.59 | 1,747,838.59 | 自筹 | |||||||||
其他工程 | 1,632,102.18 | 61,677,232.07 | 21,875,001.53 | 41,434,332.72 | 自筹 | |||||||
合计 | 132,985,095.53 | 137,817,283.67 | 31,142,189.69 | 4,770,457.10 | 234,889,732.41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专用材料 | 4,671,818.46 | 4,671,818.46 | 1,387,171.56 | 1,387,171.56 | ||
合计 | 4,671,818.46 | 4,671,818.46 | 1,387,171.56 | 1,387,171.56 |
22、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3、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4、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采矿权 | 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443,370,553.36 | 448,264,759.00 | 16,282,526.86 | 907,917,839.22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购置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443,370,553.36 | 448,264,759.00 | 16,282,526.86 | 907,917,839.22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75,499,390.73 | 238,898,695.72 | 5,580,619.89 | 319,978,706.34 | ||
2.本期增加金额 | 6,134,312.73 | 5,136,907.68 | 5,070.00 | 11,276,290.41 | ||
(1)计提 | 6,134,312.73 | 5,136,907.68 | 5,070.00 | 11,276,290.41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81,633,703.46 | 244,035,603.40 | 5,585,689.89 | 331,254,996.75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10,655,216.04 | 10,655,216.04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0,655,216.04 | 10,655,216.04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61,736,849.90 | 204,229,155.60 | 41,620.93 | 566,007,626.43 | ||
2.期初账面价值 | 367,871,162.63 | 209,366,063.28 | 46,690.93 | 577,283,916.84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6、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27、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
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倒碴场土地 | 1,546,666.79 | 87,091.68 | 1,459,575.11 | ||
装修费 | 790,656.69 | 739,931.31 | 50,725.38 | ||
经营租赁土地费用 | 6,490,873.27 | 70,501.55 | 6,420,371.72 | ||
其他 | 634,711.73 | 69,909.01 | 564,802.72 | ||
合计 | 9,462,908.48 | 967,433.55 | 8,495,474.93 |
29、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30,382,444.31 | 7,595,611.08 | 21,934,311.36 | 5,483,578.52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可抵扣亏损 | ||||
已作应纳税所得额调增的尚待发放应付职工薪酬 | 24,595,179.36 | 6,148,794.84 | 42,161,621.67 | 10,540,405.43 |
已作应纳税所得额调增的专项储备 | 27,374,300.00 | 6,843,575.00 | 33,401,300.00 | 8,350,325.00 |
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差异 | 6,731,726.32 | 1,682,931.58 | 8,547,446.10 | 2,135,309.85 |
递延收益 | 58,309,873.32 | 14,577,468.33 | 40,882,280.20 | 10,220,570.05 |
合计 | 147,393,523.31 | 36,848,380.83 | 146,926,959.33 | 36,730,188.85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1,306,785,219.19 | 1,260,005,747.71 |
可抵扣亏损 | 1,320,768,289.12 | 1,401,134,037.16 |
合计 | 2,627,553,508.31 | 2,661,139,784.87 |
由于受国家去产能宏观因素的影响,公司预计未来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弥补已关停的煤矿计提各项减值准备以及可抵扣亏损,因此未对已关停的煤矿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19年度 | 80,365,748.04 | ||
2020年度 | 90,284,782.94 | 90,284,782.94 | |
2021年度 | 309,117,772.32 | 309,117,772.32 | |
2022年度 | 699,807,494.20 | 699,807,494.20 | |
2023年度 | 221,558,239.66 | 221,558,239.66 | |
2024年度 | 40,759,269.27 | ||
合计 | 1,361,527,558.39 | 1,401,134,037.1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0、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9,600,000.00 | 66,500,000.00 |
抵押借款 | ||
保证借款 | 1,610,000,000.00 | 1,574,000,000.00 |
信用借款 | 567,880,000.00 | 642,730,000.00 |
合计 | 2,187,480,000.00 | 2,283,230,000.00 |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2、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3、 应付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10,000,000.00 | 20,0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774,352,524.00 | 587,199,620.45 |
合计 | 784,352,524.00 | 607,199,620.45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 元。
34、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关联方 | 28,497,327.45 | 31,757,718.67 |
非关联方 | 359,312,054.99 | 439,175,152.42 |
合计 | 387,809,382.44 | 470,932,871.09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关联方 | 430,156.01 | 911,636.01 |
非关联方 | 58,118,351.42 | 25,789,710.30 |
合计 | 58,548,507.43 | 26,701,346.31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6、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94,813,132.62 | 282,861,931.74 | 317,900,732.70 | 59,774,331.66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29,638.00 | 28,758,799.54 | 28,729,937.99 | 58,499.55 |
三、辞退福利 | 327,055.75 | 327,055.75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11,142,354.80 | 11,142,354.80 | ||
五、其他 | 457,101.00 | 457,101.00 | ||
合计 | 95,299,871.62 | 323,090,141.83 | 358,557,182.24 | 59,832,831.21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61,163,752.12 | 235,304,408.50 | 260,059,207.99 | 36,408,952.63 |
二、职工福利费 | 4,302,025.20 | 4,302,025.20 | - | |
三、社会保险费 | 7,364,382.26 | 22,303,991.00 | 22,514,695.69 | 7,153,677.57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7,344,569.48 | 15,262,962.68 | 15,481,621.89 | 7,125,910.27 |
工伤保险费 | 19,712.37 | 6,262,657.20 | 6,256,724.12 | 25,645.45 |
生育保险费 | 100.41 | 778,371.12 | 776,349.68 | 2,121.85 |
四、住房公积金 | 3,823,875.03 | 12,556,979.85 | 13,538,901.97 | 2,841,952.91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22,461,123.21 | 8,394,527.19 | 17,485,901.85 | 13,369,748.55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94,813,132.62 | 282,861,931.74 | 317,900,732.70 | 59,774,331.66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10,021.96 | 28,066,025.82 | 28,018,380.32 | 57,667.46 |
2、失业保险费 | 19,616.04 | 692,773.72 | 711,557.67 | 832.09 |
3、企业年金缴费 | ||||
合计 | 29,638.00 | 28,758,799.54 | 28,729,937.99 | 58,499.5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企业所得税 | 872,676.59 | 4,319,504.18 |
增值税 | 19,092,017.38 | 43,510,482.41 |
营业税 | ||
资源税 | 1,494,165.42 | 3,414,853.01 |
土地使用税 | 59,119.81 | 605,979.17 |
房产税 | 455,415.91 | 643,663.67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00,439.18 | 1,482,368.23 |
教育费附加 | 602,733.57 | 5,693,219.44 |
矿产资源补偿费 | 864,849.30 | 883,914.07 |
印花税 | 394,083.17 | 736,088.55 |
个人所得税 | 908,411.87 | 2,526,695.91 |
防洪保安基金 | 2,682,499.17 | 6,101,091.22 |
其他 | 227,360.75 | 118,028.80 |
消费税 | ||
合计 | 28,353,772.12 | 70,035,888.66 |
38、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8,891,754.69 | 5,676,815.04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567,364,273.41 | 591,203,142.32 |
合计 | 576,256,028.10 | 596,879,957.36 |
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利息 | 678,097.37 | 669,710.55 |
企业债券利息 | ||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 8,213,657.32 | 5,007,104.49 |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利息 | ||
合计 | 8,891,754.69 | 5,676,815.04 |
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关联方 | 293,929,771.37 | 336,168,506.20 |
非关联方 | 273,434,502.04 | 255,034,636.12 |
合计 | 567,364,273.41 | 591,203,142.32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萍乡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79,610,426.43 | 工程借款 |
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 36,802,949.52 | 未竣工结算 |
中煤国际工程集团北京华宇工程有限公司 | 27,879,319.88 | 未竣工结算 |
合计 | 144,292,695.8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0、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66,000,000.00 | 84,200,000.00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81,107,502.10 | 92,116,750.28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
合计 | 147,107,502.10 | 176,316,750.28 |
其他说明: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证借款 | 66,000,000.00 | 84,200,000.00 |
合计 | 66,000,000.00 | 84,200,000.00 |
金额前五名的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贷款单位 | 借款起始日 | 借款终止日 | 币种 | 利率 (%) | 金额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九江支行 | 2015年12月24日 | 2020年3月31日 | 人民币 | 5.145% | 15,000,000.00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九江支行 | 2015年12月24日 | 2019年8月31日 | 人民币 | 5.145% | 10,000,000.00 |
中国农业银行九江分行营业部 | 2014年1月8日 | 2019年10月10日 | 人民币 | 4.900% | 8,000,000.00 |
中国农业银行九江分行营业部 | 2014年1月8日 | 2020年4月10日 | 人民币 | 4.900% | 8,000,000.00 |
中国工商银行南昌北西支行 | 2014年5月15日 | 2020年6月20日 | 人民币 | 4.750% | 8,000,000.00 |
41、 其他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应付债券 | ||
将于一年内转入损益的递延收益 | 3,878,495.54 | 5,649,120.22 |
合计 | 3,878,495.54 | 5,649,120.22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抵押借款 | ||
保证借款 | 311,950,000.00 | 359,950,000.00 |
信用借款 | ||
合计 | 311,950,000.00 | 359,950,000.00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金额前五名的长期贷款
贷款单位 | 借款起始日 | 借款终止日 | 币种 | 利率 | 金额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九江支行 | 2015年12月24日 | 2021年3月31日 | 人民币 | 5.145% | 15,000,000.00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九江支行 | 2015年12月24日 | 2022年3月31日 | 人民币 | 5.145% | 15,000,000.00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九江支行 | 2015年12月24日 | 2023年3月31日 | 人民币 | 5.145% | 15,000,000.00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九江支行 | 2015年12月24日 | 2024年3月31日 | 人民币 | 5.145% | 15,000,000.00 |
中国农业银行九江分行营业部 | 2014年4月30日 | 2024年4月10日 | 人民币 | 4.900% | 15,000,000.00 |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43、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安源煤业2014年债券 | 770,714,753.49 | 744,710,769.47 |
合计 | 770,714,753.49 | 744,710,769.47 |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 名称 | 面值 | 发行 日期 | 债券 期限 | 发行 金额 | 期初 余额 | 本期 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 偿还 | 期末 余额 |
安源煤业2014年债券 | 100 | 2015.11.20 | 5年 | 1,200,000,000.00 | 744,710,769.47 | 26,003,984.02 | 770,714,753.49 | |||
合计 | / | / | / | 1,200,000,000.00 | 744,710,769.47 | 26,003,984.02 | 770,714,753.49 |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082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15年11月20日公开发行面值为人民币12亿元的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1200万张,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债券的期限为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
(2)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为6.20%(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次债券存续期限的第3年末上调本次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利息按年支付,2016年11月20日为第一次利息支付日。2018年10月17日,公司披露了《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债暂停”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上调的公告》,上调债券票面利率至7%。2018年11月20日,债券回售金额4.6亿元整。 |
(3)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由江西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
4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101,276,631.70 | 131,130,521.34 |
专项应付款 | 93,016,757.19 | 187,562,891.65 |
合计 | 194,293,388.89 | 318,693,412.99 |
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融资性售后回租租金 | 101,276,631.70 | 131,130,521.34 |
合计 | 101,276,631.70 | 131,130,521.34 |
其他说明:
应付融资性售后回租租金系本公司以其部分固定资产采取售后回租的方式,与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和燕鸟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合作,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租赁成本合计331,017,199.36元。截止本期末,应付租赁最低付款额277,027,860.2元,未确认融资费用
33,617,203.6元,其中:一年内到期的租金72,543,177.07元;本期确认融资利息12,231,293.67元。
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煤矿技改补助资金-利息收入 | 6,775,716.55 | 234,857.42 | 968.80 | 7,009,605.17 | |
政府补助 | 180,787,175.10 | 133,688.54 | 94,913,711.62 | 86,007,152.02 | |
合计 | 187,562,891.65 | 368,545.96 | 94,914,680.42 | 93,016,757.19 |
其他说明:
专项应付款核算公司收到的各项财政补贴,对于煤矿安全改造等专项补贴,项目完工后:形成资产的项目,相应补贴结转递延收益;未形成资产的项目,相应补贴计入损益(其他收益)。
政府补助情况: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额转入递延收益 | 本期减少额转入营业外收入或其他收益 | 本期减少额其他减少 | 期末余额 | 备注说明 |
2014年环境保护专项资金 | 720,000.00 | 720,000.00 | 赣财建指[2014]297号江西省财政厅和江西省环境保护厅下达2014年第三批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预算 | ||||
2015年煤矿安全改造项目补助资金 | 1,700,000.00 | 1,700,000.00 | 赣财企指[2015]4号江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5年省属煤矿安全技术改造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 | ||||
煤矿基建投资(支出)预算(拨款) | 32,837,300.00 | 32,837,300.00 | 赣财建指[2016]29号江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第四批)用于煤层气开发利用补贴的通知 | ||||
2016年化解过剩产能专项奖补资金 | 73,583,844.94 | 133,688.54 | - | 945,456.54 | 70,335,836.95 | 2,436,239.99 | 赣财建指[2016]31号江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6年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专项奖补资金的通知 |
2017年化解过剩产能专项奖补资金 | 71,946,030.16 | - | - | 5,637,437.00 | 17,994,981.13 | 48,313,612.03 | 赣财经指[2017]4号江西省财政厅下达2016年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梯级奖补 |
合计 | 180,787,175.10 | 133,688.54 | - | 6,582,893.54 | 88,330,818.08 | 86,007,152.02 |
46、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47、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8、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
于一年以后转入损益的递延收益 | 148,662,461.95 | 1,053,935.40 | 147,608,526.55 | ||
合计 | 148,662,461.95 | 1,053,935.40 | 147,608,526.55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实际使用各年度拨补的安全技术改造补助等财政资金形成固定资产转入的递延收益,按照相关资产折旧年限逐年转入损益(其他收益)。
49、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0、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989,959,882 | 989,959,882 |
51、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1,820,418,599.00 | 1,820,418,599.00 | ||
其他资本公积 | 42,864,421.38 | 42,864,421.38 | ||
合计 | 1,863,283,020.38 | 1,863,283,020.38 |
53、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4、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55、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835,578.24 | 24,101,710.32 | 24,936,104.80 | 1,183.76 |
煤矿维简费 | 2,726.01 | 11,546,976.00 | 11,549,240.00 | 462.01 |
生态恢复保证金 | 103,633,982.93 | 316,546.63 | 103,950,529.56 | |
合计 | 104,472,287.18 | 35,965,232.95 | 36,485,344.80 | 103,952,175.33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根据江西省国土资源厅相关文件,本公司继续暂停提取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保证金,生态恢复保证金本年增加数主要系相应专项存款利息收入。
56、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224,879,946.30 | 224,879,946.30 | ||
任意盈余公积 | 15,091,000.00 | 15,091,000.00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239,970,946.30 | 239,970,946.30 |
57、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2,340,858,117.54 | -2,405,128,084.20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9,479,904.81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2,350,338,022.35 | -2,405,128,084.20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1,624,287.88 | 55,886,968.62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2,338,713,734.47 | -2,349,241,115.58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9,479,904.81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8、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536,186,173.58 | 2,305,084,573.99 | 2,066,516,565.74 | 1,793,606,116.92 |
其他业务 | 81,234,207.41 | 39,196,588.11 | 75,698,433.31 | 36,695,450.69 |
合计 | 2,617,420,380.99 | 2,344,281,162.10 | 2,142,214,999.05 | 1,830,301,567.61 |
主营业务(分行业)
行业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煤炭工业 | 951,212,714.70 | 747,493,282.04 | 866,630,210.62 | 627,417,814.93 |
煤炭及 物资流通 | 1,584,973,458.88 | 1,557,591,291.95 | 1,199,886,355.12 | 1,166,188,301.99 |
合 计 | 2,536,186,173.58 | 2,305,084,573.99 | 2,066,516,565.74 | 1,793,606,116.92 |
主营业务(分品种)
行业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自产煤炭 | 776,764,584.91 | 575,789,509.74 | 717,875,390.25 | 477,065,098.53 |
煤炭贸易 | 1,549,916,966.47 | 1,530,108,484.75 | 1,181,370,862.13 | 1,156,497,056.74 |
仓储码头转运业务 | 174,448,129.79 | 171,703,772.30 | 148,754,820.37 | 150,352,716.40 |
矿山物资销售 | 26,741,099.46 | 20,848,796.20 | 10,710,506.83 | 2,863,589.55 |
煤层气发电 | 6,595,660.63 | 5,831,008.37 | 3,421,581.02 | 3,391,333.17 |
其他 | 1,719,732.32 | 803,002.63 | 4,383,405.14 | 3,436,322.53 |
合 计 | 2,536,186,173.58 | 2,305,084,573.99 | 2,066,516,565.74 | 1,793,606,116.92 |
主营业务(分地区)
行业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江西省内 | 1,689,347,531.12 | 1,502,410,409.91 | 1,608,317,914.33 | 1,466,835,391.88 |
江西省外 | 846,838,642.46 | 802,674,164.08 | 458,198,651.41 | 326,770,725.04 |
合 计 | 2,536,186,173.58 | 2,305,084,573.99 | 2,066,516,565.74 | 1,793,606,116.92 |
公司前五名客户的营业收入情况
客户名称 | 营业收入总额 | 占公司全部营业收入的比例(%) |
江西丰城新高焦化有限公司 | 638,984,988.78 | 25.19 |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476,052,513.34 | 18.77 |
湖南宸沃贸易有限公司 | 122,091,881.44 | 4.81 |
涟源市汇源煤气有限公司 | 92,041,167.51 | 3.63 |
重庆锦海捷亚船务有限公司 | 61,951,474.47 | 2.44 |
合计 | 1,391,122,025.54 | 54.85 |
59、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5,460,019.70 | 4,986,462.15 |
教育费附加 | 2,948,147.05 | 2,719,608.28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1,820,321.61 | 1,130,556.53 |
印花税 | 1,824,069.09 | 1,433,943.43 |
房产税 | 1,165,747.56 | 1,344,826.59 |
土地使用税 | 1,577,685.63 | -143,392.86 |
车船使用税 | 19,741.70 | 77,750.84 |
资源税 | 9,836,973.85 | 9,733,463.01 |
环保税 | 595,384.76 | 251,282.35 |
合计 | 25,248,090.95 | 21,534,500.32 |
60、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3,560,869.71 | 14,695,505.78 |
运输费 | 2,254,792.50 | 3,237,725.26 |
装卸费 | 235,626.40 | 25,311.77 |
保险费 | 25,586.52 | 13,809.25 |
广告费 | 14,209.86 | |
业务经费 | 735,093.14 | 1,137,578.87 |
差旅费 | 1,071,842.75 | 991,649.02 |
折旧费 | 920,895.81 | 1,070,133.85 |
修理费 | 200,957.63 | 264,433.64 |
其他 | 3,910,986.80 | 7,534,272.50 |
合计 | 22,916,651.26 | 28,984,629.80 |
61、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劳动保险费 | ||
职工薪酬 | 47,940,074.24 | 40,278,464.27 |
折旧费 | 3,806,146.23 | 4,067,869.63 |
修理费 | 912,908.67 | 87,184.63 |
无形资产摊销 | 5,669,157.42 | 5,719,799.94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152,453.58 | 95,662.92 |
低值易耗品摊销 | 582,426.76 | 521,052.49 |
业务招待费 | 1,137,183.96 | 1,467,254.34 |
差旅费 | 1,265,196.77 | 1,125,891.94 |
办公费 | 1,966,096.31 | 1,731,872.61 |
会务费 | 52,759.51 | 141,377.13 |
水电费 | 1,568,062.56 | 1,702,027.32 |
租赁费 | 126,642.65 | 114,193.45 |
诉讼费 | 216,034.69 | 136,841.50 |
聘请中介机构费 | 1,353,693.47 | 1,543,323.71 |
董事会费 | 185,744.00 | 213,504.04 |
运输费 | 190.00 | 152.00 |
警卫消防费 | 35,428.27 | 188,882.00 |
绿化费 | 211,358.62 | 11,891.00 |
汽车费 | 589,316.15 | 510,053.19 |
排污费 | 501,389.92 | 334,788.63 |
其他 | 4,617,156.95 | 2,345,282.52 |
合计 | 72,889,420.73 | 62,337,369.26 |
62、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材料及低值易耗品 | 257,246.21 | 172,617.22 |
职工薪酬 | 2,759,574.38 | 3,682,110.17 |
电费 | 79,282.52 | 98,895.52 |
技术开发费 | 26,363.80 | 42,268.13 |
中介机构费 | 254,339.63 | 244,670.16 |
其他 | 831,282.00 | 911,438.80 |
合计 | 4,208,088.54 | 5,152,000.00 |
63、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125,465,572.05 | 104,325,246.18 |
减:利息收入 | -4,536,203.17 | -2,501,934.27 |
汇兑损益 | ||
银行手续费 | 1,144,786.51 | 723,392.51 |
其他 | ||
合计 | 122,074,155.39 | 102,546,704.42 |
64、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增值税即征即退 | 518,251.05 | 375,676.06 |
税收优惠政府扶持发展资金 | 1,500,000.00 | 1,387,300.00 |
递延收益摊销 | 2,824,560.08 | 6,048,623.32 |
其他 | 10,777.78 | |
合计 | 4,853,588.91 | 7,811,599.38 |
6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418,776.51 | -1,186,113.49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处置持有至到期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合计 | 1,418,776.51 | -1,186,113.49 |
66、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67、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68、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9,918,686.75 | -5,039,900.58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1,858,242.95 | 194,877.47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合计 | -11,776,929.70 | -4,845,023.11 |
69、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70、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而产生的处置利得或损失 | 4,718,250.71 | 377,120.97 |
合计 | 4,718,250.71 | 377,120.9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1、 营业外收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549,557.16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549,557.16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债务重组利得 | 824,418.07 | 1,087,576.79 | 824,418.07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20,000.00 | ||
政府补助 | 6,608,704.91 | 102,342,284.94 | 6,608,704.91 |
罚没利得 | 440,365.52 | 505,405.34 | 440,365.52 |
其他 | 1,684,674.18 | 2,033,981.19 | 1,684,674.18 |
合计 | 9,558,162.68 | 106,538,805.42 | 9,558,162.68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助项目 | 本期发生金额 | 上期发生金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煤矿安全改造资金 | |||
曲江煤矿水土流失防治费返还 | |||
化解过剩产能专项奖补资金 | 6,582,893.54 | 102,342,284.94 | 与收益相关 |
丰城市总部经济奖励 | |||
煤层气发电增值税即征即退 | |||
递延收益摊销 | |||
其他小额补助 | 25,811.37 | 与收益相关 | |
合计 | 6,608,704.91 | 102,342,284.9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财会[2016]017号财政部关于规范“三去一降一补”有关业务的会计处理规定》,本公司支付当期一次性补偿金、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等合计6,582,893.54元,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72、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217,100.33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217,100.33 |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债务重组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
支付化解过剩产能专项奖补资金 | 6,582,893.54 | 100,657,982.74 | |
去产能煤矿停产损失 | 16,906,428.33 | 38,539,094.35 | |
赔偿金、违约金及罚款支出 | 2,761,588.35 | 1,600,177.78 | |
其他 | 56,260.00 | 361,378.19 | |
合计 | 26,307,170.22 | 141,375,733.39 |
73、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869,369.67 | 51,084.04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164,213.53 | 3,884,917.03 |
合计 | 705,156.14 | 3,936,001.07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8,267,490.91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2,066,872.73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638,226.10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26,146,439.67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24,146,496.98 |
所得税费用 | 705,156.1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4、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5、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回的汇票、信用证保证金 | 190,068,281.94 | 167,290,475.43 |
收到的经营业务保证金、押金 | 2,037,435.00 | 928,266.79 |
收到银行存款利息 | 4,536,203.17 | 2,501,934.27 |
收到的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 | 120,960,000.00 | |
收到的其他政府补助 | 1,536,589.15 | 30,000.00 |
收到的其他营业外收入 | 2,125,039.70 | 2,559,386.53 |
收到往来款项 | 64,256,746.44 | 75,845,373.86 |
代收运费 | 46,893,843.90 | 46,286,526.96 |
收到的其他款项 | 151,442,336.69 | 64,021,671.34 |
合计 | 462,896,475.99 | 480,423,635.18 |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的汇票、信用证保证金 | 209,783,497.53 | 319,355,636.89 |
支付的经营业务保证金、押金 | 2,037,435.00 | 4,626,037.01 |
支付的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 | 6,582,893.54 | 100,657,982.74 |
代支付的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 | 88,330,818.08 | 120,354,981.82 |
代垫运费 | 48,116,065.90 | 48,639,704.26 |
支付销售费用 | 8,434,885.74 | 13,218,990.17 |
支付管理费用 | 15,474,042.84 | 12,951,792.62 |
支付制造费用 | 26,435,238.89 | 24,656,801.78 |
支付银行业务手续费 | 1,144,786.51 | 723,392.51 |
支付营业外支出 | 19,724,276.68 | 1,961,555.97 |
支付往来款项 | 133,477,314.45 | 146,553,840.88 |
支付的其他款项 | 164,543,765.37 | 108,234,736.52 |
合计 | 724,085,020.53 | 901,935,453.17 |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的安全专项资金 | 3,000,000.00 | |
国内信用证项下融资 | 149,800,000.00 | |
合计 | 149,800,000.00 | 3,000,000.00 |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的融资租赁费用 | 46,908,146.60 | 36,286,428.16 |
国内信用证项下融资 | 64,631,525.41 | |
合计 | 111,539,672.01 | 36,286,428.16 |
76、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7,562,334.77 | 54,742,882.35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11,776,929.70 | 4,845,023.11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95,060,729.80 | 83,181,584.42 |
无形资产摊销 | 11,276,290.41 | 10,102,294.74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967,433.55 | 1,053,556.56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4,663,835.62 | 709,577.80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125,465,572.05 | 102,536,794.03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186,113.49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18,191.98 | 3,884,917.03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74,781,255.52 | -40,876,446.30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93,276,709.99 | -199,942,147.30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73,002,256.23 | -274,655,227.56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4,170,448.02 | -253,231,077.63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261,358,090.32 | 764,366,232.46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493,587,977.45 | 1,124,580,041.59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32,229,887.13 | -360,213,809.13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261,358,090.32 | 493,587,977.45 |
其中:库存现金 | 10,291.45 | 42,078.40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261,347,798.87 | 493,545,899.05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61,358,090.32 | 493,587,977.45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78、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461,188,489.11 | 限制性存款 |
应收票据 | 274,508,787.81 | 应收票据质押 |
存货 | ||
固定资产 | ||
无形资产 | ||
合计 | 735,697,276.92 |
79、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0、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1、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化解过剩产能专项奖补资金 | 6,582,893.54 | 营业外收入 | 6,582,893.54 |
其他小额补助 | 25,811.37 | 营业外收入 | 25,811.37 |
增值税即征即退 | 518,251.05 | 其他收益 | 518,251.05 |
税收优惠政府扶持发展资金 | 1,500,000.00 | 其他收益 | 1,500,000.00 |
递延收益摊销 | 2,824,560.08 | 其他收益 | 2,824,560.08 |
其他 | 10,777.78 | 其他收益 | 10,777.78 |
合计 | 11,462,293.82 | 11,462,293.82 |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2、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江西 | 江西南昌 | 煤炭开采,煤炭经营,对外投资等 |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江西丰城源洲煤层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江西 | 江西丰城 | 煤层气发电及能源综合利用 | 4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江西景能煤层气发电有限公司 | 江西 | 江西乐平 | 煤层气发电 |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江西江能物贸有限公司 | 江西 | 江西南昌 | 煤炭选洗及加工;煤炭及制品批发、零售等 | 100% | 设立 | |
江西煤业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 江西 | 江西南昌 | 矿产品销售等 | 100% | 设立 | |
江西煤业物资供应有限责任公司 | 江西 | 江西南昌 | 矿产品销售等 | 100% | 设立 | |
江西省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江西 | 江西南昌 | 煤炭信息服务物流信息服务 | 50% | 设立 | |
江西江煤大唐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 江西 | 江西新余 | 煤炭开采与销售,机械修理与制造,技术咨询等 | 65% | 设立 | |
丰城曲江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江西 | 江西丰城 | 煤炭采掘销售 |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江西煤炭储备中心有限公司 | 江西 | 江西九江 | 煤炭批发、零售,国内贸易,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等 | 100% | 设立 | |
萍乡巨源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 江西 | 江西萍乡 | 煤炭开采、销售、洗选加工 | 8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江西赣中煤炭储运有限责任公司 | 江西 | 江西丰城 | 煤炭销售;燃料油等销售 | 51%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萍乡市众鑫矿建工程有限公司 | 江西 | 江西萍乡 | 建筑业,机电安装,机械安装 | 100% | 设立 |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 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江西省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50% | -175.26 | -1,767,622.38 | |
江西赣中煤炭储运有限责任公司 | 49% | -4,970,935.88 | -40,889,343.05 | |
江西江煤大唐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 35% | 39,546.52 | 7,117,598.98 | |
萍乡巨源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 20% | -526,194.91 | -87,835,584.88 | |
江西丰城源洲煤层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60% | 1,395,806.41 | 16,124,390.85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江西省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13,728,367.09 | 84,056.63 | 13,812,423.72 | 17,328,543.37 | 17,328,543.37 | 13,728,717.60 | 84,056.63 | 13,812,774.23 | 17,328,543.37 | 17,328,543.37 | ||
江西赣中煤炭储运有限责任公司 | 152,245,146.65 | 41,375,282.22 | 193,620,428.87 | 279,575,812.58 | 279,575,812.58 | 149,400,697.44 | 42,697,371.62 | 192,098,069.06 | 267,055,208.90 | 267,055,208.90 | ||
萍乡巨源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 5,466,402.07 | 5,954,423.44 | 11,420,825.51 | 455,865,702.64 | -5,266,952.74 | 450,598,749.90 | 7,749,424.62 | 6,267,429.45 | 14,016,854.07 | 445,756,130.51 | 4,842,885.69 | 450,599,016.20 |
江西江煤大唐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 20,266,971.83 | 69,025.26 | 20,335,997.09 | 20,153,981.76 | 69,025.26 | 20,223,007.02 | ||||||
江西丰城源洲煤层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7,363,611.95 | 21,915,450.32 | 29,279,062.27 | 2,405,077.52 | 2,405,077.52 | 3,977,531.80 | 22,736,312.68 | 26,713,844.48 | 2,166,203.74 | 2,166,203.74 |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江西省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 | -350.51 | -350.51 | -350.51 | 305,394.24 | 305,394.24 | -1,020,139.59 | |
江西赣中煤炭储运有限责任公司 | 216,198,541.94 | -14,441,161.85 | -14,441,161.85 | -3,739,265.45 | 165,749,957.60 | 978,194.75 | 978,194.75 | -19,112,930.78 |
萍乡巨源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 36,859.64 | -2,630,974.54 | -2,630,974.54 | -13,280,071.20 | 27,126.50 | -3,409,447.35 | -3,409,447.35 | -15,511,233.04 |
江西江煤大唐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 - | 112,990.07 | 112,990.07 | 112,990.07 | 30,442.20 | 30,442.20 | 30,442.20 | |
江西丰城源洲煤层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9,273,538.70 | 2,326,344.01 | 2,326,344.01 | 4,062,774.63 | 1,436,150.14 | -1,841,440.20 | -1,841,440.20 | -748,875.66 |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丰城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 江西省丰城市 | 江西省丰城市 | 燃气生产和销售 | 45.00 | 权益法 |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丰城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 丰城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 |||
流动资产 | 28,851,416.23 | 22,107,003.70 | ||
非流动资产 | 213,331,345.44 | 217,072,782.51 | ||
资产合计 | 242,182,761.67 | 239,179,786.21 | ||
流动负债 | 67,143,235.42 | 60,293,096.64 | ||
非流动负债 | 12,887,459.95 | 12,887,459.95 | ||
负债合计 | 80,030,695.37 | 73,180,556.59 | ||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162,152,066.30 | 165,999,229.62 |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72,992,861.08 | 74,699,653.33 |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72,992,861.08 | 74,699,653.33 |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101,512,950.11 | 81,513,011.78 | ||
净利润 | 3,152,836.68 | -2,635,807.75 |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3,152,836.68 | -2,635,807.75 |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一)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主要面临赊销导致的客户信用风险。在签订新合同之前,本公司会对新客户的信用风险进行评估,包括外部信用评级和在某些情况下的银行资信证明(当此信息可获取时)。公司通过对已有客户进行信用监控及应收账款账龄管理,及时关注重点客户应收款项的变动情况,确保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
(二)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外汇风险、利率风险等。 本公司主要面临利率风险,利率风险,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利率风险主要来源于银行短期借款。公司目前的银行短期借款均为浮动利率。于2019年6月30日,在其他变量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如果以浮动利率计算的借款利率上升或下降100个基点,则本公司的净利润将减少或增加1,826.36万元(2018年6月30日:1,906.14万元)。管理层认为100个基点合理反映了下一年度利率可能发生变动的合理范围。 |
(三)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的政策是确保拥有充足的现金以偿还到期债务。流动性风险由本公司的财务部门集中控制。财务部门通过监控现金余额、可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以及对未来12个月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本公司各项金融负债以1年内到期为主。 |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江西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南昌 | 煤炭开采、洗选、焦化和综合利用,电力生产、供应、输变电,电气设备维修服务,化工、建材、汽车、机械的制造、加工、维修服务,房地产开发,工业和民用建筑施工、安装、监理,建筑物装修,国内国际贸易,矿山事故救援及救护培训,物业服务,系统内产权交易经纪业务,科学研究,技术信息咨询服务。 | 400,000 | 39.34 | 39.34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公司原名江西省煤炭集团公司,于2014年12月24日变更为江西省能源集团公司,2017年12月14日变更为江西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江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子公司情况详见“7.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安源玻璃有限公司萍乡浮法玻璃厂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江西丰矿集团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丰城矿务局电业有限责任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丰城新高焦化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贵州贵新煤业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江煤贵州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江西安源光伏玻璃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江西安源热能设备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江西八景煤业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江西大光山煤业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江西丰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江西赣瑞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江西花鼓山煤业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江西煤炭销售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江西省煤炭综合利用设计院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江西省矿山救护总队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江西省煤炭工业物资供应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江西棠浦煤业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江西新鸣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江西新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江西中煤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江西乐矿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萍乡焦化有限责任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萍乡矿业集团高坑实业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萍乡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源发电厂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萍乡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高坑发电厂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萍乡矿业集团经贸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萍乡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江西同济建设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萍乡水煤浆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萍乡中煤科达储运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水城县小牛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湘雅萍矿合作医院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贵州省兴仁县下山镇前进煤矿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江西云庄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郑州煤机(江西)综机设备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中鼎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中鼎国际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中鼎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筑安装分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中鼎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矿山隧道建设分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贵州赣林矿业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江西省新洛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江西月池天然矿泉水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萍乡矿业集团城市综合服务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瑞州医院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萍乡广厦工程玻璃有限责任公司工程玻璃厂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丰城矿务局总医院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江西赣英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江西省煤矿应急救援中心筹备处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景德镇乐矿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萍乡矿业环保节能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萍乡矿业集团工程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萍乡矿业集团公司公司安源电厂 | 采购电力 | 18,553,336.27 | 19,241,759.04 |
丰城矿务局电业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电力 | 32,817,169.71 | 12,825,359.03 |
江西新洛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电力 | 9,061,700.00 | 8,283,560.33 |
景德镇乐矿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煤炭 | 9,962,641.69 | 45,311,185.08 |
丰城新高焦化有限公司 | 采购焦炭 | 587,879,976.39 | 382,831,207.26 |
萍乡焦化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煤炭 | 7,212,522.10 | |
郑州煤机(江西)综机设备有限公司 | 采购材料 | 5,327,853.56 | 8,257,186.51 |
萍乡矿业集团经贸有限公司 | 采购材料 | 209,661.52 | 1,976,150.96 |
中鼎国际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接受建筑安装劳务 | 15,864,746.84 | 9,175,556.00 |
萍乡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接受服务 (资产租赁费) | 14,598.94 | 145,427.91 |
江西丰矿集团有限公司 | 接受服务 (资产租赁费) | 322,568.10 | 292,958.83 |
萍乡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接受服务 (过轨费) | 68,140.11 | 418,071.75 |
江西丰矿集团有限公司 | 接受服务 (过轨费) | 162,550.58 | 181,092.61 |
萍乡矿业集团工程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401,298.83 | 250,000.00 |
郑州煤机(江西)综机设备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584,702.12 | 3,628,162.28 |
江西丰矿集团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1,923,301.84 | 2,264,150.88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丰城新高焦化有限责任公司 | 销售煤炭 | 638,984,988.78 | 427,439,848.07 |
萍乡矿业集团公司公司安源电厂 | 销售煤炭 | 7,424,759.69 | 3,646,755.26 |
丰城矿务局电业有限责任公司 | 销售煤炭 | 6,269,348.84 | 3,450,128.72 |
江西新洛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 销售煤炭 | 1,607,274.82 | 1,710,364.17 |
江西中煤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转供电 | 7,671.22 | 910,926.75 |
湘雅萍矿合作医院 | 转供电 | 433,230.17 | 502,722.68 |
江西丰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转供电 | 174,385.09 | 215,190.67 |
郑州煤机(江西)综机设备有限公司 | 转供电 | 625,737.68 | 556,984.15 |
景德镇乐矿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 转供电 | 578,650.06 | 1,985,430.88 |
江西云庄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转供电 | 51,428.76 | |
江西丰矿集团有限公司 | 转供电 | 759,474.96 | 666,889.61 |
萍乡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转供电 | 662,754.70 | |
萍乡焦化有限责任公司 | 转供电 | 43,530.18 | |
中鼎国际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销售材料 | 228,682.58 | |
江煤贵州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销售材料 | 652,364.89 | |
萍乡矿业集团公司公司高坑电厂 | 销售材料 | 69,292.59 | |
萍乡矿业集团公司公司安源电厂 | 销售材料 | 895,103.98 | 660,448.44 |
郑州煤机(江西)综机设备有限公司 | 销售材料 | 2,062,728.42 | 75,747.78 |
江西八景煤业有限公司 | 销售材料 | 24,206.89 | 18,340.09 |
江西大光山煤业有限公司 | 销售材料 | 26,202.83 | 92,028.30 |
江西棠浦煤业有限公司 | 销售材料 | 208,249.05 | |
景德镇乐矿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 销售材料 | 4,524,552.06 | 1,223,284.80 |
新余江能光伏电业有限公司 | 销售材料 | 7,906.00 | |
萍乡矿业集团经贸有限公司 | 销售材料 | 1,847,734.29 | |
安源玻璃有限公司浮法玻璃厂 | 销售材料 | 11,455,919.06 | |
萍乡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机械分公司 | 提供劳务 | 2,729,941.63 | |
江西赣瑞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提供劳务 | 73,248.52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丰城曲江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3,000.00 | 2018-10-10 | 2019-10-9 | 否 |
丰城曲江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3,000.00 | 2018-11-2 | 2019-11-1 | 否 |
丰城曲江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2,000.00 | 2019-1-17 | 2020-1-16 | 否 |
丰城曲江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2,000.00 | 2019-4-28 | 2020-4-25 | 否 |
丰城曲江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5,000.00 | 2019-5-10 | 2020-5-9 | 否 |
丰城曲江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5,000.00 | 2018-12-14 | 2019-12-13 | 否 |
丰城曲江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1,675.97 | 2017-11-6 | 2019-8-6 | 否 |
丰城曲江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1,698.28 | 2017-11-6 | 2019-11-6 | 否 |
丰城曲江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1,720.88 | 2017-11-6 | 2020-2-6 | 否 |
丰城曲江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1,743.78 | 2017-11-6 | 2020-5-6 | 否 |
丰城曲江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1,766.98 | 2017-11-6 | 2020-8-6 | 否 |
丰城曲江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1,790.49 | 2017-11-6 | 2020-11-6 | 否 |
江西煤业萍乡分公司 | 4,800.00 | 2018-7-30 | 2019-7-29 | 否 |
江西煤业萍乡分公司 | 4,000.00 | 2018-7-30 | 2019-7-29 | 否 |
江西煤业萍乡分公司 | 4,000.00 | 2018-8-17 | 2019-8-16 | 否 |
江西煤业萍乡分公司 | 2,300.00 | 2018-9-11 | 2019-9-10 | 否 |
江西煤业萍乡分公司 | 2,000.00 | 2018-12-14 | 2019-12-13 | 否 |
江西煤业萍乡分公司 | 5,000.00 | 2018-12-17 | 2019-12-16 | 否 |
江西煤业萍乡分公司 | 3,900.00 | 2019-2-1 | 2020-2-1 | 否 |
江西煤业萍乡分公司 | 5,000.00 | 2019-6-25 | 2020-6-24 | 否 |
江西煤业丰城分公司 | 2,500.00 | 2018-12-7 | 2019-12-6 | 否 |
江西煤业丰城分公司 | 3,000.00 | 2018-11-19 | 2019-11-18 | 否 |
江西煤业丰城分公司 | 1,500.00 | 2019-4-24 | 2020-4-24 | 否 |
江西煤业集团销售运输分公司 | 9,000.00 | 2018-8-3 | 2019-8-4 | 否 |
江西煤业集团销售运输分公司 | 5,000.00 | 2019-5-17 | 2020-5-15 | 否 |
江西煤业集团销售运输分公司 | 1,600.00 | 2019-3-15 | 2019-9-15 | 否 |
江西煤业集团销售运输分公司 | 3,338.90 | 2019-1-18 | 2019-7-18 | 否 |
江西煤业集团销售运输分公司 | 1,016.00 | 2019-3-7 | 2019-9-9 | 否 |
江西煤业集团销售运输分公司 | 700.00 | 2019-3-7 | 2019-9-9 | 否 |
江西煤业集团销售运输分公司 | 2,070.42 | 2019-4-18 | 2019-10-18 | 否 |
江西煤业集团销售运输分公司 | 1,640.42 | 2019-6-3 | 2019-12-3 | 否 |
江西煤业集团销售运输分公司 | 1,443.40 | 2019-6-4 | 2019-12-4 | 否 |
江西煤业集团销售运输分公司 | 1,885.10 | 2019-6-21 | 2019-12-21 | 否 |
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7,000.00 | 2018-12-6 | 2019-12-6 | 否 |
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5,000.00 | 2018-10-26 | 2019-10-25 | 否 |
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8,000.00 | 2018-3-22 | 2020-3-21 | 否 |
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4,700.00 | 2018-7-27 | 2019-7-26 | 否 |
江西煤炭储备中心有限公司 | 2,400.00 | 2014-5-15 | 2020-6-26 | 否 |
江西煤炭储备中心有限公司 | 6,800.00 | 2019-1-11 | 2020-1-11 | 否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江西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6,000.00 | 2018-8-31 | 2019-8-30 | 否 |
江西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5,500.00 | 2019-4-22 | 2020-4-21 | 否 |
江西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5,500.00 | 2019-4-24 | 2020-4-23 | 否 |
江西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74,000.00 | 2015-11-20 | 2020-11-20 | 否 |
江西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6,000.00 | 2019-3-15 | 2020-3-14 | 否 |
江西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2,000.00 | 2018-12-27 | 2019-12-26 | 否 |
江西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4,151.00 | 2018-9-29 | 2020-9-29 | 否 |
江西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4,438.00 | 2018-11-28 | 2022-11-28 | 否 |
中鼎国际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2,500.00 | 2018-10-12 | 2019-10-11 | 否 |
中鼎国际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5,000.00 | 2018-8-15 | 2019-8-14 | 否 |
中鼎国际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5,000.00 | 2018-8-30 | 2019-8-29 | 否 |
中鼎国际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5,000.00 | 2018-9-12 | 2019-9-10 | 否 |
中鼎国际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5,000.00 | 2018-12-26 | 2019-12-25 | 否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萍乡矿业集团工程有限公司 | 313,828.80 | 156,914.40 | 313,828.80 | |
应收账款 | 水城县小牛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 1,336,405.29 | 17,581.65 | 1,636,405.29 | |
应收账款 | 贵州赣林矿业有限公司 | 235,200.00 | 188,160.00 | 235,200.00 | |
应收账款 | 江西花鼓山煤业有限公司 | 230,372.70 | 2,303.73 | 230,372.70 | |
应收账款 | 丰城新高焦化有限公司 | 101,788,897.09 | 1,017,888.97 | 85,574,266.40 | |
应收账款 | 景德镇乐矿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分公司 | 26,880,043.55 | 7,091,461.74 | 23,050,218.68 | |
应收账款 | 江煤贵州矿业集团供销有限公司 | 10,324,098.49 | 6,680,234.52 | 10,324,098.49 | |
应收账款 | 江西云庄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3,862,504.02 | 3,862,504.02 | 3,862,504.02 | 3,862,504.02 |
应收账款 | 萍乡水煤浆有限公司 | 498,954.92 | 244,487.91 | 498,954.92 | 244,487.91 |
应收账款 | 萍乡焦化有限责任公司 | 117,068,480.35 | 39,018,924.51 | 117,018,547.77 | 39,002,281.97 |
应收账款 | 萍乡矿业集团经贸有限公司 | 1,727,761.87 | 17,277.62 | 203,999.99 | |
应收账款 | 萍乡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源发电厂 | 7,663,174.38 | 76,631.75 | 8,211,430.20 | |
应收账款 | 萍乡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机械分公司 | 4,887,513.25 | 48,875.13 | 3,048,144.00 | |
应收账款 | 安源玻璃有限公司浮法玻璃厂 | 11,268,503.04 | 112,685.03 | 208,461.44 | |
应收账款 | 江西安源光伏玻璃有限公司 | 720,163.12 | 252,057.09 | 720,163.12 | 252,057.09 |
应收账款 | 江西省萍乡市中鼎进出口有限公司 | 187,500.00 | |||
应收账款 | 萍乡江能光伏电业有限公司 | 1,582,800.00 | |||
应收账款 | 中鼎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1,602,875.52 | 814,877.76 | 44,800.00 | |
应收账款 | 郑州煤机(江西)综机设备有限公司 | 255,096.77 | 2,550.96 | ||
应收账款 | 江西中煤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焊接材料厂 | 2,485.46 | 24.85 | ||
应收账款 | 萍乡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高坑发电厂 | 7,774.09 | 77.74 | ||
应收账款 | 湘雅萍矿合作医院 | 66,587.29 | 665.87 | ||
应收账款 | 丰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34,956.56 | 349.57 | ||
应收账款 | 丰城矿务局电业有限责任公司 | 1,095,443.50 | 10,954.44 | ||
应收账款 | 江西省丰城新洛电业有限公司 | 344,039.60 | 3,440.40 | ||
预付账款 | 江西赣英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 800,000.00 | |||
预付账款 | 景德镇乐矿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 657,955.67 | 657,955.67 | ||
预付账款 | 萍乡矿业集团工程有限公司 | 3,028,000.00 | 1,128,000.00 | ||
其他应收款 | 贵州省兴仁县下山镇前进煤矿 | 52,800.00 | 52,800.00 | 52,800.00 | 52,800.00 |
其他应收款 | 江西大光山煤业有限公司 | 3,980.80 | 3,980.80 | 3,980.80 | |
其他应收款 | 江西丰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17,094,525.48 | 10,256,685.29 | 17,094,475.48 | 10,256,685.29 |
其他应收款 | 江西赣瑞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220,521.76 | 2,205.22 | 268,664.41 | |
其他应收款 | 江西煤炭销售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 179,144.88 |
其他应收款 | 江西江能煤矿管理有限公司 | 17,517.30 | |||
其他应收款 | 江西云庄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40,000.00 | 2,000.00 | 62,464.50 | |
其他应收款 | 景德镇乐矿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 4,371,836.00 | 135,946.68 | 3,698,424.00 | |
其他应收款 | 萍乡矿业集团工程有限公司 | 149,404.45 | 119,523.56 | 149,404.45 | |
其他应收款 | 江西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26,631.71 | |||
其他应收款 | 萍乡水煤浆有限公司 | 298,766.62 | 146,395.64 | 298,766.62 | 146,395.64 |
其他应收款 | 江西丰城新高焦化有限公司 | 470,037.60 | 4,700.38 | ||
其他应收款 | 江西赣英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 3,648.00 | 36.48 | ||
其他应收款 | 江西鑫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28.00 | 2.28 | ||
其他应收款 | 江西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 | 19,365.72 | 193.66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安源管道实业有限公司 | 7,600.00 | 7,600.00 |
应付账款 | 江西丰矿集团有限公司 | 12,797.14 | |
应付账款 | 江西安源热能设备有限公司 | 20,566.26 | 215,687.53 |
应付账款 | 江西大光山煤业有限公司 | 28,701.50 | 28,701.50 |
应付账款 | 江西丰城扬长洁净煤有限公司 | 73,857.60 | 73,857.60 |
应付账款 | 江西赣瑞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7,134.21 | 7,134.21 |
应付账款 | 江西省煤矿机械装备公司 | 1,746.10 | |
应付账款 | 江西省煤炭综合利用设计院 | 380,000.00 | 380,000.00 |
应付账款 | 江西新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24,266.90 | |
应付账款 | 江西中煤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37,820.00 | 37,820.00 |
应付账款 | 景德镇乐矿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 2,878,548.41 | 9,010,787.92 |
应付账款 | 萍乡焦化有限责任公司 | 721,951.55 | 721,951.55 |
应付账款 | 萍乡矿业环保节能有限公司 | 14,000.00 | |
应付账款 | 萍乡矿业集团工程有限公司 | 502,805.00 | 721,775.54 |
应付账款 | 萍乡矿业集团经贸有限公司 | 982,690.28 | |
应付账款 | 郑州煤机(江西)综机设备有限公司 | 1,153,046.01 | 61,205.13 |
应付账款 | 中鼎国际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4,641,636.40 | 19,455,697.27 |
应付账款 | 萍乡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源发电厂 | 3,489,364.77 | |
应付账款 | 丰城矿务局电业有限责任公司 | 4,554,295.74 | |
预收款项 | 江西乐矿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2,968.86 | 2,968.86 |
预收款项 | 江西棠浦煤业有限公司 | 1,622.59 | 1,622.59 |
预收款项 | 贵州贵新煤业有限公司 | 410,000.00 | 410,000.00 |
预收款项 | 萍乡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312,400.00 | |
预收款项 | 萍乡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源发电厂 | 15,564.56 | 15,564.56 |
预收款项 | 江西花鼓山煤业有限公司 | 169,080.00 | |
其他应付款 | 江西丰矿集团有限公司 | 27,484,780.33 | |
其他应付款 | 萍乡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79,610,426.43 | 89,977,737.03 |
其他应付款 | 江西花鼓山煤业有限公司 | 0.00 | 600.00 |
其他应付款 | 江西赣英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 172,358.88 | 172,358.88 |
其他应付款 | 江西省煤炭工业物资供应公司 | 1,180,503.80 | 644,530.96 |
其他应付款 | 江西省煤炭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73,626.48 | 73,626.48 |
其他应付款 | 江西省煤炭综合利用设计院 | 700,000.00 | 730,000.00 |
其他应付款 | 江西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193,020,333.87 | 193,020,333.87 |
其他应付款 | 江西棠浦煤业有限公司 | 300.00 | 300.00 |
其他应付款 | 江西新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14,649,676.20 | 12,520,838.87 |
其他应付款 | 萍乡矿业集团工程有限公司 | 10,000.00 | 10,000.00 |
其他应付款 | 江西乐矿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7,286,838.19 | |
其他应付款 | 萍乡矿业集团燃料销售有限公司 | 31,000.60 | |
其他应付款 | 萍乡中煤科达储运有限公司 | 14,397.45 | |
其他应付款 | 中鼎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3,712,545.71 | 4,201,163.54 |
其他应付款 | 江西英矿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 | 800,000.00 | |
应付利息 | 江西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5,823,199.98 | 1,602,129.16 |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截至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或有事项。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或有事项。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煤业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就应收新余浩翔实业有限公司货款2,150万元向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法院于2016年2月22日一审判决江西煤业销售有限责任公司胜诉。担保人新余抱弘贸易有限公司不服,于2016年3月20日上诉,2017年4月12日作出二审判决,新余市抱弘贸易有限公司在其持有贵州赣林矿业有限公司30%股权价值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2017年8月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目前已向法院提出对担保人30%股权进行评估、拍卖,工作正在进行中。 |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煤业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就应收天津市缘申诚煤炭有限公司、天津物资招商有限公司、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朔州右玉有限公司货款合计10,728万元向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本案于2016年10月12日开庭,江西省高院2016年12月27日下达(2015)赣民二初字第4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江西煤业销售有限责任公司胜诉,2017年5月26日,案件三方达成和解,最高院作了民事调解书(2017)最高法民终348号,天津缘申归还本金10,727.7万元,资金占用费1,800万元,包头海顺公司承担给付的连带责任。2017年7月向江西省高院申请了强制执行,2017年9月已查知并冻结账号(合计存款1.68亿元)。2018年4月底萍乡中院前往广州冻结广州敏捷公司银行存款1.3亿元(轮侯包头海顺公司诉广州敏捷公司案广州市中院冻结)。广州敏捷诉包头海顺案二审判决后,广州敏捷公司向最高院提出申请再审,2018年12月最高院已裁定提审该案,并终止原判决的执行。鉴于已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故公司对此款项按账龄计提坏账准备。 |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煤业销售有限责任公司于2016年6月就应收浙江中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货款1,985万元向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2017年4月25日南昌中院作出一审判决江西煤业销售有限公司胜诉,已查封担保人价值200万元房产。2018年8月15日,南昌中院对担保房产进行拍卖处理,收回款项228万元,目前法院未查到该公司可供执行财产,故公司对剩余款项全额坏账计提。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煤业物资供应有限责任公司于2015年8月就应收九江兴辉工贸有限公司货款 3999.96万元向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2016年7月27日南昌中院一审判决胜诉。截止报告期货款已全部收回,本案执行完毕。 |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煤业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就应收平山县敬业冶炼有限公司货款10,838万元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2016年12月27日,河北省高院下达(2016)冀民初4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江煤销售公司胜诉且已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平山敬业截止至2019年7月31日已累计还款10,319万元,余欠519万元,剩余账款余额按账龄计提坏账准备。 本公司全子公司江西煤业销售有限责任公司于2017年1月11日向萍乡中院诉萍乡市永朝贸易有限公司、黄秀军、任卉应返还江煤销售公司货款1805.9万元。2017年2月24日开庭审理,一审达成调解协议。现已累计收到还款合计334万元, 公司对此款项的余额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煤业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就应收冀中能源张矿集团怀来煤炭销售有限公司货款2,030万元,2016年向河北省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2017年1月开庭,2017年12月张家口中院作出一审判决,本公司胜诉。2018年2月,被告向河北 |
高院上诉,2018年10月二审在河北省高院开庭审理。2018年10月25日河北省高院作出二审判决:冀中能源张矿集团怀来煤炭销售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给付江西煤业销售有限责任公司煤炭货款98.3万元及利息,利息自2013年12月1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2018年12月已收到款项98.3万元。本公司对上诉判决,已向最高院提出申请再审,对该剩余款项全额计提坏账。 |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煤业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就应收萍乡市亿鑫工贸有限公司货款3,043万元于2017年1月向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7年2月24日双方已达成和解,并约定了还款计划,萍乡市亿鑫工贸有限公司货款未执行还款,民事调解协议无法兑现,并告知法院对所列资产进行强制执行,但可执行财产很少,截止报告期未还欠款3043万元,根据相关当事人的现状,公司对此款项的余额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煤业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就应收丰城市纳海煤炭贸易有限公司货款4,767万元于2017年1月9日向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2017年11月2日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并已生效。2018年2月27日,向南昌市中院申请强制执行,同年调查得知,崔明亮拥有一套房产,已申请法院对其查封,该房产已抵押给银行,剩余价值很少。2018年12月,法院已划扣到曾卫国银行存款6万余元,根据相关当事人现状,公司对剩余款项全额计提坏账。 |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煤业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就应收新余市铁鑫贸易有限公司、新余市盛杰工贸有限公司货款1,537万元于2017年1月5日向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2018年1月23日向南昌中院申请了强制执行。2018年4月南昌中院执行法官前往新余查询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信息,确认相关账户无存款。根据当事人现状,该按没有可供执行财产,公司对此款项全额计提坏账。 |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煤业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就应收江西创丰实业有限公司货款4,401.58万元向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一审本公司败诉,销售公司向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19年7月3日,江西省高院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销售公司不服二审判决,已向最高院申请再审。公司对此款项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煤业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就应收江西煤炭多种经营实业有限公司货款582.95万元向南昌法院提起民事诉讼,2018年4月20日开庭受理,2018年7月5日,西湖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本公司诉讼请求。2018年7月江西煤业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向南昌中院提起上诉,2019年2月21日南昌中院作出二审判决,撤销一审判决;判令江西煤炭多种经营实业有限公司支付江西煤业销售有限责任公司货款582.95万元及利息,故对该款项按照账龄计提坏账。 |
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销售运输分公司就应收九江鑫宏石化有限公司、陈箭预付货款312.93万元,向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移送至青山湖区法院审理。2017年12月26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九江鑫宏返还原告预付款项并支付利息,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2018年3月22日,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被告九江鑫乐返欠款304.9万元并支付利息至还清欠款日为止。江煤销运分公司不服二审判决,向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江西省高院于2019年5月13日作出再审判决,判决被告九江鑫宏返欠款304.9万元并支付利息至还清欠款日为止,陈箭对九江鑫宏本案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三分之一的赔偿责任。因此按账龄法计提坏账准备。 |
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销售运输分公司就应收江西绿能物矿实业有限公司余额256.78万元,按账龄法计提坏账准备共计256.78万元向法院提起诉讼,2017年10月19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江西绿能物矿实业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236.78万元本金及利息。2018年11月28日,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做出裁定,追加彭自君、邹军勇、范东照、赖 |
金秀承担未认缴资金范围内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因此,按账龄法计提坏账准备。 |
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销售运输分公司就应收成渝钒钛科技有限公司货款367.63万元前往四川威远县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手续,但由于成渝钒钛科技有限公司涉诉的案件多,金额大,执行难度大,全额计提坏账准备367.63万元。2017年9月,该公司债务总额达450亿元以上,现在银行的监控下运行,所有债务等待重组。 |
江西煤业物资供应有限责任公司就应收泸溪县金利化工有限公司货款2,000.88万元向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法院裁决被告以抵押给原告价值2,605万元的机械设备优先偿还原告,查封被告资产共计2,421万元。后被告以合同管辖地异议提起诉讼,2015年7月17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被告提出的合同管辖地异议。2016年8月29日,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判决江西煤业物资供应有限责任公司胜诉。目前案件正在执行中,且截至2019年6月30日已收回款项1,100.88万元。根据情况,公司按账龄计提坏账。 |
2015 年 12 月 30 日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与被上诉人江西煤业物资供应有限责任公司、原审第三人湖南旭日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作出(2015)洪民二初字第 36 号判决:驳回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的诉讼请求。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不服该判决,于 2016 年 1 月 15 日向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2017 年 3 月 20 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16)赣民终 482 号民事裁定书:(1)撤销江西省南昌中级人民法院(2015)洪民二初字第 36 号民事判决;(2)本案发回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2018年7月23日南昌中院再次开庭。2019年3月19日,南昌中院作出重审一审判决:物资供应公司向原告长沙招行支付保理融资款12,628,336.38元及相应利息[自2017年5月24日起以9,882,505.38元为基数按照《国内保理业务协议(有追偿权)》(编号65BL13003)的约定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但本息计算的结果以不超过34,824,403.92元及该款自2014年2月11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为限;第三人湖南旭日公司对本案保理融资款本息的清偿行为,相应减少本判决项下被告江煤业物资公司的清偿义务,反之亦然。目前物资供应公司已提起上诉。 |
九江储备中心就应收大连恒达货款13079.31万元,按差额计提坏账准备10463.44万元向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7年4月24日,江西省高院作出一审判决,我方胜诉,对方不服上诉至最高院,10月底与该案的有关被告进行协商,初步达成和解意向,有关被告已向最高院递交了撤回上诉申请。2017年12月7日,最高院作出裁定,准许撤诉,判决生效。2017年12月28日,省高院将已查封担保人景禹能源公司账户的4000万元划入省高院账户。2018年6月26日省高院作出判决:确认已查封景禹新能源公司帐户4000万元为中海长运渤海石油化工(大连)有限公司所有。该案二审分别于2018年11月7日,2018年11月29日两次开庭审理。最高院作出二审判决,驳回江储中心诉讼请求,维持原判。 |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属江西煤业集团销售运输分公司就与创丰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事项向南昌市中院提起诉讼,目前,南昌市中院已对本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江西创丰实业有限公司在被判决应向原告支付所欠货款964万元及逾期付款损失。2017年末已对该款项进行全额计提。2018年3月已向南昌法院申请执行,经与执行法院调查,被告无可执行财产,公司对此款项已全额计提坏账。 |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省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就与中海宏祥铜业江苏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事项,于2017年12月11日向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目前,南昌市中院已受理了本案。本案涉及金额为1,276.71万元。2018年5月8日法院开庭受理,2019年6月14日,南昌中院作出一审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目前,江西煤炭交易中心公司已提起上诉。根据情况公司按账龄计提坏账。 |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属江西煤业集团销售运输分公司就与太红洲公司进行煤炭业务买卖合同纠纷事项向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已开庭审理本案并作出一审判决:被告萍乡太红洲矿业有限公司于被判决应向原告江西煤业集团销售运输分公司支付款项3,109万元及利息。2018年2月27日,萍乡中院受理了我方强制执行申请,经法院查询被执行人目前无财产可供执行,已对该款项进行全额计提坏账。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煤业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就应收萍乡太红洲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货款15.64万元向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2018年8月3日湘东区法院作出判决,判决结果为江西煤业销售有限责任公司胜诉,且已向法院申请执行。 |
本公司子公司江西煤业销售有限责任公司诉广东世纪青山镍业有限公司卖买合同纠纷案,被告偿付江煤销售公司373.04万元。2019年1月22日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法院受理,2019年3月1日开庭审理,待判决。 本公司子公司江西煤业销售有限责任公司诉平潭华荣兰炭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福建万融七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被告应偿付煤炭货款724.10万元。2019年4月19日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受理,2019年8月12日一审判决江煤销售公司胜诉,被告平潭华荣兰碳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支付退还江煤销售公司货款724.10万元及利息,被告福建万融七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
1至2年 |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60,151.40 |
合计 | 60,151.40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60,151.40 | 100.00 | 60,151.40 | 100.00 | 60,151.40 | 100.00 | 60,151.40 | 100.00 | ||
其中: | ||||||||||
组合-账龄 | 60,151.40 | 100.00 | 60,151.40 | 100.00 | 60,151.40 | 100.00 | 60,151.40 | 100.00 | ||
组合-关联方 | ||||||||||
合计 | 60,151.40 | 100.00 | 60,151.40 | 100.00 | 60,151.40 | 100.00 | 60,151.40 | 100.0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
1年以内小计 | |||
1至2年 |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60,151.40 | 60,151.40 | 100 |
合计 | 60,151.40 | 60,151.40 | 1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66,566,909.80 | 65,552,400.97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1,079,738,123.36 | 1,065,643,964.25 |
合计 | 1,146,305,033.16 | 1,131,196,365.2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定期存款 | ||
委托贷款 | ||
债券投资 | ||
统借统贷利息 | 66,566,909.80 | 65,552,400.97 |
合计 | 66,566,909.80 | 65,552,400.97 |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497,494,159.11 |
1至2年 | 582,243,964.25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13,050.53 |
合计 | 1,079,751,173.89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往来款 | 513,671,370.52 | 1年以内 | 47.57 | |
江西煤业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 往来款 | 546,066,752.84 | 1年内-3年 | 50.58 | |
江西煤业物资供应有限责任公司 | 往来款 | 20,000,000.00 | 1年以内 | 1.85 | |
安源区人民法院 | 10,000.00 | 5年以上 | 10,000.00 |
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法院 | 3,050.53 | 5年以上 | 3,050.53 | ||
合计 | / | 1,079,751,173.89 | 100.00 | 13,050.53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3,755,099,748.87 | 15,000,000.00 | 3,740,099,748.87 | 3,755,099,748.87 | 15,000,000.00 | 3,740,099,748.87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76,118,429.84 | 76,118,429.84 | 74,699,653.33 | 74,699,653.33 | ||
合计 | 3,831,218,178.71 | 15,000,000.00 | 3,816,218,178.71 | 3,829,799,402.20 | 15,000,000.00 | 3,814,799,402.20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3,409,646,063.69 | 3,409,646,063.69 | ||||
江西煤业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
江西煤业物资供应有限责任公司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
江西江煤大唐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 13,000,000.00 | 13,000,000.00 | ||||
江西江能物贸有限公司 | 200,000,000.00 | 200,000,000.00 | ||||
江西省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15,000,000.00 | 15,000,000.00 | 15,000,000.00 | |||
江西丰城源洲煤层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13,228,006.19 | 13,228,006.19 | ||||
江西景能煤层气发电有限公司 | 4,225,678.99 | 4,225,678.99 | ||||
合计 | 3,755,099,748.87 | 3,755,099,748.87 | 15,000,000.00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投资 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丰城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 74,699,653.33 | 1,418,776.51 | 76,118,429.84 | ||||||||
小计 | 74,699,653.33 | 1,418,776.51 | 76,118,429.84 | ||||||||
合计 | 74,699,653.33 | 1,418,776.51 | 76,118,429.8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418,776.51 | -1,186,113.49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处置持有至到期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合计 | 1,418,776.51 | -1,186,113.49 |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4,663,835.62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6,722,967.82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824,418.07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9,388,389.43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所得税影响额 | 800,404.24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300,913.49 | |
合计 | -6,677,677.17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 | 每股收益 |
产收益率(%)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36 | 0.0117 | 0.011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15 | 0.0185 | 0.0185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批准通过。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目录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 |
报告期内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指定媒体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
其他有关资料。 |
董事长:熊腊元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9年8月22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