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因公司增加《证券日报》为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修订前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指定《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报刊。 | 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指定《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报刊。 |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召开股东大会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