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85 证券简称:京泉华 公告编号:2019-048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姓名 | 职务 | 内容和原因 |
声明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 被委托人姓名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京泉华 | 股票代码 | 002885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窦晓月 | 辛广斌、曹文智 | ||
办公地址 | 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桂月路325号京泉华工业园 | 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桂月路325号京泉华工业园 | ||
电话 | 0755-27040133 | 0755-27040133 | ||
电子信箱 | szjqh@everrise.net | szjqh@everrise.net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638,864,985.73 | 561,406,252.85 | 13.8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35,445,971.50 | 31,794,545.10 | 11.4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30,109,607.17 | 25,106,529.97 | 19.9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341,183.28 | -67,566,893.35 | 101.98%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727 | 0.3974 | -31.38%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727 | 0.3974 | -31.3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71% | 4.68% | 0.03%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407,257,392.07 | 1,455,204,076.60 | -3.2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763,483,392.06 | 736,912,401.74 | 3.61%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29,776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张立品 | 境内自然人 | 26.57% | 47,833,065 | 47,833,065 | |||
汪兆华 | 境内自然人 | 5.82% | 10,474,380 | 10,474,380 | |||
鞠万金 | 境内自然人 | 5.82% | 10,474,380 | 10,474,380 | |||
程扬 | 境内自然人 | 5.82% | 10,474,245 | 10,474,245 | |||
窦晓月 | 境内自然人 | 5.63% | 10,125,000 | 10,125,000 | |||
张礼扬 | 境内自然人 | 5.63% | 10,125,000 | 10,125,000 | |||
深圳市佳盈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4.20% | 7,564,725 | 7,564,725 | |||
李战功 | 境内自然人 | 2.91% | 5,237,190 | 5,237,190 | |||
上海祥禾泓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03% | 3,651,825 | 0 | |||
王佩璇 | 境内自然人 | 1.26% | 2,273,355 | 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张立品先生、窦晓月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张礼扬先生为其一致行动人。2、张立品先生与窦晓月女士为配偶关系,张立品先生、窦晓月女士与张礼扬先生为亲子关系。3、窦晓月女士通过深圳市佳盈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同时兼任佳盈盛董事职务。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无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2019年上半年,公司秉承积极稳健的经营策略,通过加大国内外市场开拓力度和持续挖掘产能,不断开发新产品、新客户,强化公司研发创新及提升客户服务水平,实现公司经营业绩稳步增长。2019年1-6月,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63,886.50万元,同比增长13.80%;实现营业利润3,705.27万元,同比增长15.54%;实现利润总额3,694.71万元,同比增长7.8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544.60万元,同比增长11.48%。主要是公司销售业务继续保持增长,进而带来营业利润趋步增加;同时,公司在报告期内收到的政府补助较上年同期亦有所增加。报告期内,凭借良好的产品质量、大规模高效率的生产能力、快速响应的研发实力、良好的售后服务,与多家国际高端电子设备厂商展开持续稳固的合作。公司产品的技术水平、质量均获得了客户的认同,稳定优质的客户资源不仅为公司带来了稳定的营业收入,而且提升了公司产品品牌市场知名度,为公司长期持续稳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针对电子电器行业发展现状,始终坚持技术先进、品质稳定的市场战略,继续稳固“以磁性元器件为基础,以电源及特种变压器同步开发”的产品技术创新战略。报告期末,公司及其子公司已取得发明专利24项,实用新型专利79项,外观专利31项,较强的研发能力保证了公司可以持续向市场提供质量高、性能可靠、较低成本的产品,为公司赢得了良好的市场口碑及优质的客户资源,也为公司的持续盈利提供了保障。
2019年上半年,借助于公司在技术创新、高品质的产品、市场、品牌等方面积累的竞争优势,公司营业收入始终保持了稳增水平。在可预见的未来,公司将持续适度加大研发投入,提升核心竞争力来扩大产能,扩张业务规模;进一步强化既有竞争优势,逐步缩小与国际大型企业在规模和技术水平方面的差距,公司的竞争地位将会进一步提升。公司研发实力相对雄厚,在不同行业及不同类别产品均已得到客户广泛认可,在国内通信、光伏、轨道交通、医疗电子、汽车电子、5G及智能家居等行业投资环境持续向好的情况下,未来几年会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 |
财政部2017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等四项金融工具准则,同时要求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 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 2019 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 公司于2019年8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财务部分别于2019年5月9日、5月16日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 号)。本公司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经修 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 | 公司于2019年8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1)财政部2017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等四项金融工具准则,同时要求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及执行期限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并从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在编制2019年各期间财务报告时,按照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调整列报金融工具相关信息,包括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和计量(含减值)等,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新金融工具准则改变了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方式,确定了三个主要的计量类别: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公司考虑自身业务模式,以及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特征进行上述分类。权益类投资需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但在初始确认时可选择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时的利得或损失不能回转到损益,但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且该选择不可撤销。
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金融资产减值计量由“已发生损失模型”改为“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适用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租赁应收款。
2)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6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6号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按财会[2019]6号要求编制执行。
公司按照上述通知编制2019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并对相应财务报表项目进行调整。
①对本期期初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影响如下:
项目 | 合并资产负债表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 432,738,383.68 | 606,158,081.26 |
应收票据 | 63,821,367.76 | 63,821,367.76 |
应收账款 | 368,917,015.92 | 542,336,713.50 |
应付票据与应付账款 | 360,435,556.16 | 362,367,907.74 | ||
应付票据 | 80,808,483.07 | 80,808,483.07 |
应付账款 | 279,627,073.09 | 281,559,424.67 |
②对利润表相关项目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原列报报表项目 | 新列报报表项目 |
利润表中将原“减:资产减值损失”位置下移并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利润表中增加“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资产减值损失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填列)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填列) |
3)本公司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立品
2019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