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9年8月21日在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工业六路南玻集团新办公楼二楼一号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8月9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向所有监事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对该半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如下:
1、该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
2、该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能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没有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