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9年8月22日以电子邮件及传真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9年8月19日以书面形式发送给全体监事。出席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到监事3人,出席3人。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监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一、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2019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 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意见
1. 对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审议意见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财务报表和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真实合理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 对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的审议意见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规定进行的,公司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对原有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属于合理变更和调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