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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和成: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23

证券代码:002001 证券简称:新和成 公告编号:2019-029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姓名职务内容和原因

声明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被委托人姓名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新和成股票代码002001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石观群张莉瑾
办公地址浙江省新昌县七星街道新昌大道西路418号浙江省新昌县七星街道新昌大道西路418号
电话(0575)86017157(0575)86017157
电子信箱sgq@cnhu.com002001@cnhu.com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项目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后
营业收入(元)3,867,375,725.694,651,169,915.084,651,169,915.08-16.8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155,557,075.042,058,544,371.132,058,544,371.13-43.8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1,056,250,176.562,005,950,369.022,005,950,369.02-47.3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755,304,713.201,364,262,252.461,812,363,434.46-58.3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540.960.96-43.7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540.960.96-43.7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7.00%13.87%13.87%下降6.87个百分点
项目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后
总资产(元)26,552,821,521.6621,934,888,570.8621,934,888,570.8621.0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15,823,644,523.6916,170,396,082.6716,170,396,082.67-2.14%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1) 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财务报表,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 。

2) 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3)本公司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60,209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新和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48.55%1,043,253,0370
上海重阳战略投资有限公司-重阳战略汇智基金其他1.80%38,579,7210
全国社保基金五零三组合国有法人1.40%30,000,0000
华安未来资产-工商银行-杭州丰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他1.35%28,910,0000
华安未来资产-工商银行-杭州锐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他1.21%26,075,7140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四组合国有法人0.93%19,972,1830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四组合国有法人0.77%16,500,000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睿远成长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0.76%16,400,0000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2019年上半年,公司紧紧围绕“落实战略、突破关键、稳定生产、全面提升”的经营指导思想,严格执行年初制定的经营计划,各项工作落地有效,在公司主导产品市场价格下降的情况下,公司依然保持稳健运营,实现了既定的经营计划。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86,737.57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6.85%;利润总额135,803.51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44.3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5,555.71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43.87%。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工作情况如下:

1、坚持营销为龙头,推动公司业绩稳步提升。公司深化“创造需求,服务客户”的营销理念,稳步推进价值营销、以产促销等销售策略,积极应对市场变化,发挥行业领先优势,实现多个产品价值最大化。报告期内,公司营养品及香精香料类主导产品市场价格均有不同程度下降,受市场价格因素影响,公司香料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16.83%,营养品业务较上年同期减少21.52%。公司新材料业务产能充分释放,报告期内销售大幅增长,与去年同比增长116.78%。

2、实现资源整合,降本增效成果显著。公司创新采购方式,采用中央集中采购与分专业模块采购结合的方式,有效提升了采购效率,同时积极探索瓶颈型供应渠道拓展的问题,有效降低了瓶颈供应风险,同时充分利用产能,产品满负荷生产,

三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0.76%16,240,9550
中意资管-招商银行-中意资产-招商银行-定增精选43号资产管理产品其他0.69%14,875,023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上海重阳战略投资有限公司-重阳战略汇智基金通过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股份38,579,721股。

危废处置资源整合利用,降低三废处理费用,降本增效成果显现。

3、贯彻创新理念,为公司发展注入新动力。公司坚持“创新驱动发展”理念,注重科研创新,加强研发平台建设,积极引进高端人才,把握行业最前沿新技术;以市场为导向,不断升级优化现有产品,满足市场各级需求;积极研发新项目、新产品,强化核心竞争力。 4、落实安全环保质量措施,保障稳定生产。报告期内,公司安全、环保、质量等生产保障体系有效运行,强化安全管理,固化管理经验,优化审批流程,梳理提炼HSE管理职能,实现与生产运营管理分离;公司产品满负荷生产,有力保障销售需求。

5、以战略为核心,推动战略性项目建设。报告期内,年产25万吨蛋氨酸项目、营养品项目及生物发酵项目按计划稳步推进;PPS二期项目产能充分释放,为公司盈利做出贡献,在产业链延伸方面更进一步。

6、以管理为基础,提升管理效率。贯彻落实“打造人才高地”指导思想,完善干部和专业任职资格认证,根据中高层干部与研发体系人才盘点结果,挖掘高潜人才,打造人才竞争优势;引进壳牌HSE管理咨询,推进HSE管理体系提升;有序推进MES系统项目、采购运筹平台系统项目、EAM设备管理系统项目、CRM客户关系管理项目,推进全面数字化转型工作,为提升管理效率奠定基础。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 本公司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 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3) 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财务报表,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柏藩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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