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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达动力: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23

证券代码:002576 证券简称:通达动力 公告编号:2019-022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达动力”或“公司”)于2019年8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2019年4月30日,国家财政部印发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6号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公司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按照财会[2019]6号的规定编制执行。

2、财政部于2017年陆续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四项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自2018年1月1日起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施行,自2019年1月1日起在其他境内上市企业施行。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及执行期限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1、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

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主要调整情况如下:

(1)资产负债表: 资产负债表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二个项目; 资产负债表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二个项目; 资产负债表增加“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款项融资”“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减少“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长期应付职工薪酬”项目。

(2)利润表: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利润表增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项目。

(3)现金流量表: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该项目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影响相关财务指标。

2、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四项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中衔接规定相关要求,公司不对比较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2019年1月1日开始执行上述新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本次变更只涉及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和调整,对公司以前年度及 2019 年度财务报告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净利润、股东权益均不产生重大影响。

四、董事会对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依据财政部的要求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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