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9年8月12日以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19年8月22日在公司总部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7名,实际出席7名(其中,周坚宁监事委托陈晏监事、黄涛监事委托吴捷监事、闻长兵监事委托穆康监事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晏主持。会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2019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二、审议并通过《2019年度中期合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