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29 证券简称:洛凯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1
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专项报告已经2019年8月21日召开的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 本专项报告为半年度专项报告,无须保荐机构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上证公字[2013]13号)的规定,现将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洛凯股份”)截至 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691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17年10月17日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4,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23元,募集资金总额28,92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共计人民币25,423.5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瑞华验字[2017]01280002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
简称“募投项目”)金额为4,225.00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22,370.13 万元。(包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的净额149.82万元和理财产品投资收益1,021.77万元)。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2017年10月17日公司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支行(以下统称“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该《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首次公开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内,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类别 | 存储方式 | 截至2019年6月30日专户存储余额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 605383830 | 募集资金专户 | 活期 | 7,318,804.12 |
定期 | 2,627,769.00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 519902380210908 | 募集资金专户 | 活期 | 10,000,000.00 |
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001012010000010000 | 募集资金专户 | 活期 | 891,682.41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支行 | 55560188000001092 | 募集资金专户 | 活期 | 11,863,025.50 |
合计 | -- | -- | -- | 32,701,281.03 |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一。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无此情况。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18年12月1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6,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资金划出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日起至资金划回至募集资金专户日止)。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尚未归还的情况。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18年11月5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投资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起12个月内,并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合同的权利,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本报告期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序号 | 理财产品名称 | 理财产品类型 | 金额(万元) | 起息日 | 到期日 | 理财期限 | 预期年化收益率 | 到期时间(截至2019年6月30日) |
1 | 综合财富管理FGDA18941L | 保本浮动收益性 | 10,000 | 2018年11月6日 | 2019年5月6日 | 182天 | 4.58% | 是 |
2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结构性存款 | 本金保障型 | 4,000 | 2018年11月6日 | 2019年5月6日 | 182天 | 4.15% | 是 |
3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结构性存款 | 本金保障型 | 1,000 | 2018年12月3日 | 2019年6月3日 | 183天 | 4.00% | 是 |
4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 综合财富管理FGDA19200L | 5,000 | 2019年5月10日 | 2019年7月9日 | 60天 | 4.33% | 否 |
5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 综合财富管理FGDA19253L | 9,000 | 2019.年5月20日 | 2019年7年22日 | 63天 | 4.33% | 否 |
(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无此情况。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无此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无此情况。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18年10月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对募投资金投资项目进行整理,重新布局,为提高募集投资项目的实施效率,更好的发挥协同效应,更好的整合优势资源、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实现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最大化,公司拟调整“断路器关键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常州洛盈电器有限公司”调整为洛凯股份,断路器关键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相应的由“常州市经济开发区,五一路西侧、东方二路北侧”调整为“常州市武进区洛阳镇岑村路东侧、永安里路南侧”,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相应的由“常州市经济开发区,五一路西侧、东方二路北侧”调整为“常州市武进区洛阳镇永安里路101号”,并由“建设200平方米的办公区域、3,000平方米的试验室”调整为“改建”。具体情况详见附表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9年半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和使用,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3日
附表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附表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28,920.0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724.72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不适用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225.00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 | 不适用 | |||||||||||
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断路器关键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 | 无 | 19,859.77 | 19,859.77 | 19,859.77 | 2,375.24 | 3,505.58 | -16,354.19 | 17.65% | 建设期24个月 | — | — | 否 |
目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无 | 4,208.45 | 4,208.45 | 4,208.45 | 337.09 | 597.69 | -3,610.76 | 14.20% | 建设期24个月 | — | — | 否 |
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 无 | 1,355.33 | 1,355.33 | 1,355.33 | 12.38 | 121.73 | -1,233.60 | 8.98% | 建设期24个月 | — | — | 否 |
合计 | — | 25,423.55 | 25,423.55 | 25,423.55 | 2,724.72 | 4,225.00 | -21,198.55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无。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公司于2018年12月1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6,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资金划出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日起至资金划回至募集资金专户日止)。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尚有5,1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归还。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2018年11月5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 |
行现金管理, 投资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起12个月内,并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合同的权利,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共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4,000万元购买的理财产品尚未到期赎回。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无。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二: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截至期末计划累计投资金额(1)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断路器关键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断路器关键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19,859.77 | 19,859.77 | 2,375.24 | 3,505.58 | 17.65% | 建设期24个月 | - | - | 否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4,208.45 | 4,208.45 | 337.09 | 597.69 | 14.20% | 建设期24个月 | - | - | 否 |
合计 | - | 24,068.22 | 24,068.22 | 2,712.33 | 4,103.27 | 17.05% | - | -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 | 公司于2018年10月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对募投资金投资项目进行整理,重新布局,为提高募集投资项目的实施效率,更好的发挥协同效应,更好的整合优势资源、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实现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最大化,公司拟调整“断路器关键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常州洛盈电器有限公司”调整为洛凯股份,断路器关键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相应的由“常州市经济开发区,五一路西侧、东方二路北侧”调整为“常州市武进区洛阳镇岑村路东侧、 |
永安里路南侧”,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相应的由“常州市经济开发区,五一路西侧、东方二路北侧”调整为“常州市武进区洛阳镇永安里路101号”,并由“建设200平方米的办公区域、3,000平方米的试验室”调整为“改建”。 | |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