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有关会议召开的通知,公司已于2019年8月12日以书面文件和电话、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宋婷女士召集,公司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表决,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监事会认为:
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www.sse.com.cn)的《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此公告。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