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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开实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23

证券代码:600272 证券简称:开开实业 编号:2019-037

900943 开开B股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 2019 年4月30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要求进行的变更。按照财会[2019]6号文件规定,财务报表部分格式变更于2019年半年度报告开始执行。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产生影响,不会对已披露的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实质性影响,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不存在严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具体的变更原因、会计处理以及对相关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如下:

一、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

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该通知适用于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二、 具体的会计处理

公司按照财政部修订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编制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三、 对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1、 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列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列示;新增“专项储备”列示。比较数据相应调整。“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列示,“应收票据”期末余额0.00元,期初余额0.00元,“应收账款”期末余额115,297,751.84元,期初余额105,799,565.59元;“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列示,“应付票据”期末余额0.00元,期初余额0.00元,“应付账款”期末余额123,356,619.58元,期初余额131,828,585.87元;“专项储备”期末余额0.00元,期初余额0.00元。

2、 将利润表中“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比较数据相应调整。“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本期金额326,283.16元,上期金额-2,853,269.06元。

3、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新增“专项储备”。比较数据相应调整。“专项储备”期末余额0.00元,期初余额0.00元。

此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产生影响,不会对已披露的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实质性影响,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不存在严重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出的合理变更。此次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产生影响,不会对已披露的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实质性影响,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不存在严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 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事项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此次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产生影响,不会对已披露的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实质性影响,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不存在严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

六、 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出的合理变更。此次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产生影响,不会对已披露的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实质性影响,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不存在严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8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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