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核后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执行,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及信息披露违规情况;公司对资金的使用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等违规情形。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
监事签字:厉国平 王力 许泽立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