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17日以邮件、传真和电话等形式发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19年8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监事3名,实参加监事3名。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表决,本次监事会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9半年度报告》、《2019半年度报告摘要》,《2019半年度报告摘要》还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章程>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转让土地使用权及厂房等闲置资产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转让土地使用权及厂房等闲置资产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