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程修正案
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根据公司名称变更以及公司实际运营的需要,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章程》第四条
原为:
公司中文名称: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AOSAIKANG PHARMACEUTICAL CO.,LTD.
现修订为:
公司中文名称: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BEIJING AOSAIKANG PHARMACEUTICAL CO.,LTD.
除以上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