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以及《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2019年上半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以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核查,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截止2019年6月30日公司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
二、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截止2019年6月30日,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为0元(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36,500万元,该事项已经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披露,公司未出现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况,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边文凤、王涌、谭宪才
2019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