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25 证券简称:濮耐股份 公告编号:2019-078
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8月21日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19年8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2019年8月20日下午3:00至2019年8月21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濮阳县西环路中段濮耐股份A座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百宽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会议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18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为404,391,18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9.1076%。
2、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加会议的股东共计8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为47,335,92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5777%。
3、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12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为60,490,46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8499%。
4、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会议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两种表决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价格的议案》。
议案名称 | 同意票数 | 同意比例(%) | 反对票数 | 反对比例(%) | 弃权 票数 | 弃权比例(%) | 是否 通过 |
《关于调整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价格的议案》 | 404,383,885 | 99.9982 | 7,300 | 0.0018 | 0 | 0 | 是 |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不含)的中小股东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名称 | 同意票数 | 同意比例(%) | 反对票数 | 反对比例(%) | 弃权 票数 | 弃权比例(%) | 是否 通过 |
《关于调整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价格的议案》 | 60,483,166 | 99.9879 | 7,300 | 0.0121 | 0 | 0 | 是 |
2、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议案名称 | 同意票数 | 同意比例(%) | 反对票数 | 反对比例(%) | 弃权 票数 | 弃权比例(%) | 是否 通过 |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404,383,885 | 99.9982 | 7,300 | 0.0018 | 0 | 0 | 是 |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不含)的中小股东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名称 | 同意票数 | 同意比例(%) | 反对票数 | 反对比例(%) | 弃权 票数 | 弃权比例(%) | 是否 通过 |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60,483,166 | 99.9879 | 7,300 | 0.0121 | 0 | 0 | 是 |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新增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议案名称 | 同意票数 | 同意比例(%) | 反对票数 | 反对比例(%) | 弃权 票数 | 弃权比例(%) | 是否 通过 |
《关于2019年度新增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 357,102,062 | 88.3061 | 7,800 | 0.0019 | 47,281,323 | 11.6920 | 是 |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不含)的中小股东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名称 | 同意票数 | 同意比例(%) | 反对票数 | 反对比例(%) | 弃权 票数 | 弃权比例(%) | 是否 通过 |
《关于2019年度新增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 13,201,343 | 21.8238 | 7,800 | 0.0129 | 47,281,323 | 78.1633 | 是 |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名称 | 同意票数 | 同意比例(%) | 反对票数 | 反对比例(%) | 弃权 票数 | 弃权比例(%) | 是否 通过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404,383,885 | 99.9982 | 7,300 | 0.0018 | 0 | 0 | 是 |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霞、李永琪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