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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宏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22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9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至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19年8月20日上午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宏清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2019年8月22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19年8月22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

2、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刊登于2019年8月22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刊登于2019年8月22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

3、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以部分自有房地产作抵押担保向银行申请授信,用于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是合理的、必要的,风险可控,有利于优化公司融资结构,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以部分自有房地产作抵押担保,向相关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意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上述申请相关事项的法律文件。

本次抵押担保事项是在原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内增加抵押物,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对外担保,且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抵押担保的公告》,刊登于2019年8月22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

4、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影响公司2019年度以及本期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所有者权益)和净利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刊登于2019年8月22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刊登于2019年8月22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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