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5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韩林林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为了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同意聘任韩林林女士(简介附后)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韩林林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韩林林女士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韩林林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19年8月21日
附:简历
韩林林,女,汉族,1990年5月出生,本科学历。现任本公司总裁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