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8月2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罗湖区贝丽北路水贝工业区2栋东方金钰大楼三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9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487,747,284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36.1294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赵宁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5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其他高管列席。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得票数 |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 是否当选 |
1.01 | 关于选举张文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487,744,684 | 99.9994 | 是 |
1.02 | 关于选举石永旗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487,744,584 | 99.9994 | 是 |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依据表决结果,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均已获得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通过网络投票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律师: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及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