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计划减持时间过半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5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19-026),公司控股股东湖南永清环境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清集团”)计划于减持计划公告后两个交易日起六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于减持计划公告后15个交易日起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3,867万股,即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6%。2019年6月25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比例达到1%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33)。
公司于2019年8月19日收到控股股东永清集团《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获悉永清集团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披露如下:
一、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 方式 | 减持日期 | 减持均价 (元/股) | 减持股数 (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湖南永清环境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竞价交易 | 2019.05.29-2019.07.04 | 5.52 | 10,368,000 | 1.61% |
二、本次减持前后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 (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股数 (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湖南永清环境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合计持有 | 405,693,811 | 62.95 | 395,325,811 | 61.34 |
其中 无限售条件股份 | 405,693,811 | 62.95 | 395,325,811 | 61.34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注:(1)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计算依据公司总股本为 644,500,165 股。
(2)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永清集团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2、本次减持股东永清集团是公司控股股东,其减持股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3、永清集团本次减持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4、截至本公告日,永清集团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永清集团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永清集团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