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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邦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21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8月20日召开。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着谨慎性原则,我们认真审阅了本次会议的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会议审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收购德易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关联交易事项

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业务协同,提高公司业务水平和盈利能力,增强公司竞争力,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本次交易在各方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本次关联交易定价方式合理、公允,符合市场规则,体现了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此议案时,关联董事已按照有关规定回避表决,本次交易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收购德易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关联交易事项。

二、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在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要求,我们认为容诚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2019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公司聘任容诚担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同意聘任容诚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毛付根、倪玮、任建标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日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签字:

毛付根

2019年8月20日

独立董事签字:

倪 玮

2019年8月20日

独立董事签字:

任建标

2019年8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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