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定期)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定期)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 2019年8月19日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8月8日以邮件、电话、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孙文兵先生主持,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其中董事长张佩珂先生,董事孙文兵先生、王贵升先生、陈世杰先生、南洁女士通讯表决,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2019年8月21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9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详见同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2019年半年度报告发表如下确认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六十八条的要求,本人作为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了相关意见。
监事会意见详见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定期)会议决议公告》,独立董事的意见详见《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以上文件及《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2019年8月21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8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相关意见。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2019年8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监事会意见详见公司2019年8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定期)会议决议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定期)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三)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