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8月20日
2.会议召开地点: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9年8月7日 以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张妮娜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3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19年半年度报告 》议案
1.议案内容: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根据2019年上半年度经营状况和实际工作情况,编制了《2019年半年度报告》,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审议,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公告编号:2019-02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1、2019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各项规定,未发现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存在不符合实际的情况,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3、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19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