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查阅有关资料并听取有关人员汇报的基础上,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进行审阅,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对财务报表的列报格式进行相应调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韩洪灵 张世东
龚 焱 李有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