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钢股份”或“公司”)于2019年8月19日上午11: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谢敏先生主持,监事杨小军、吴明、李文彦、李雪红出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程序、会议议程、决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新钢股份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议,公司全体监事一致通过本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通过。
二、审议通过《新钢股份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新钢股份关于建立公司企业年金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建立企业年金制度,有利于完善职工补充养老保险制度,促进长远发展。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建立企业年金制度,并同意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企业年金方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