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凯众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20

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当期及前期损益、总资

产、净资产等产生实质性影响。

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16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财政部于2017年陆续修订并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四项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自2018年1月1日起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施行,自2019年1月1日起在其他境内上市企业施行。

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该通知要求编制2019年度中期和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由于上述会计准则及报表格式的发布和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 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影响:

1) 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

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 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2. 执行《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影响:

本项会计政策变更对资产负债表项目列示进行调整将原列报项目“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分别计入“应收票据”项目和“应收账款”项目;将原列报项目“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分别计入“应付票据”项目和“应付账款”项目。对利润表中将原“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将原“减:信用减值损失”调整为“加: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并调整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该变更不会对公司2019年度所有者权益、净利润产生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

特此公告。

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