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孙公司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的进展公告
一、本次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2019年5月8日,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发布了《关于控股孙公司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61),孙公司广州新蜂菲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新蜂”)通过自我核查的形式获悉银行基本户中的13,109,556.15元被冻结。
2019年6月4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孙公司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的进展暨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8),广州新蜂因涉及合同纠纷事项,北京品众互动网络营销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品众”)起诉广州新蜂、北京仁和天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同时,北京品众向法院提出了财产保全申请,导致广州新蜂银行基本户中的13,109,556.15元的资金被冻结。
2019年7月4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孙公司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78),广州新蜂银行基本户中的13,109,556.15元仍处于被冻结状态的进展情况。
2019年8月1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孙公司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86),该诉讼案件已于2019年7月10日开庭审理,但法院尚未做出判决,广州新蜂银行基本户中的13,109,556.15元仍处于被冻结状态。
以上内容详见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的进展情况
(一)部分银行资金被冻结的进展情况
截至目前,广州新蜂与北京品众合同纠纷诉讼经双方协商,于2019年8月13日签属了和解协议。但是,经公司核查确认,孙公司广州新蜂银行基本户中的13,109,556.15元的资金仍处于被冻结状态,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序号 | 户名 | 账号 | 开户行 | 账户类型 | 被冻结金额 | 截至目前账户余额 | 进展情况 |
1 | 广州新蜂菲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120913816810801 | 招商银行广州分行珠江新城支行 | 基本户 | 13,109,556.15 | 13,830,530.14 | 2019年8月13日,广州新蜂与北京品众达成《协议书》。 |
(二)广州新蜂与北京品众合同纠纷诉讼的和解情况
2019年8月13日,广州新蜂与北京品众就该诉讼事项,达成《协议书》,主要内容如下:
1、广州新蜂最晚于2019年8月16日向北京品众支付9,500,000元整,北京品众同意放弃向广州新蜂主张还款权利。
2、北京品众在上述时间内收到第一条约定款项之日起两日(工作日)内与广州新蜂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办理撤回对广州新蜂提起诉讼和申请解除对广州新蜂账户查封的手续,双方就该起案件所涉及的有关事项再无任何经济纠葛。
3、若北京品众收到第一条约定款项后未及时向朝阳区人员法院申请撤诉和解封手续的,广州新蜂有权就相关损失追究北京品众赔偿责任。
4、北京品众就该起诉讼案件有关的未受偿债权可向其他债务人主张偿还。
(三)《协议书》的落实情况
2019年8月15日,依《协议书》约定,广州新蜂向北京品众已支付9,500,000元整。目前,双方正在积极落实《协议书》的其他条款。
(四)该事项对公司本期或期后损益的影响
广州新蜂向北京品众支付的9,500,000元和解款项,将计入广州新蜂营业外
支出,该笔支出将会导致公司2019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
950.00万元。因金额未达到深交所规定的业绩预告修正标准,所以无需对已经披露的《2019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19-079)进行修正。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结果为准。
三、风险提示
由于广州新蜂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事项给其日常经营造成一定的影响,公司将积极协调有关银行账户冻结事项,争取早日解除银行账户冻结,使其恢复正常状态。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