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于2019年8月9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8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颜芳女士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1、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各项规定;
2、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当期的主要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3、未发现参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泄露报告信息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春光科技2019年半年度报
告》及其摘要。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有序实施,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春光科技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9-034)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仅对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及净损益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春光科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5)。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