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02 证券简称:新洋丰 公告编号:2019-045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姓名
姓名 | 职务 | 内容和原因 |
声明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 被委托人姓名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新洋丰 | 股票代码 | 000902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 名 | 魏万炜 | 郑丽 | ||
办公地址 | 湖北省荆门市月亮湖北路附7号 | 湖北省荆门市月亮湖北路附7号 | ||
电 话 | 0724-8706677 | 0724-8706677 | ||
电子信箱 | 000902@yonfer.com | 000902@yonfer.com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5,775,279,232.68 | 5,539,770,364.30 | 4.2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630,459,812.82 | 538,598,643.28 | 17.0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623,843,871.36 | 535,450,168.82 | 16.5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279,830,912.45 | 303,875,939.69 | 321.17%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48 | 0.41 | 17.07%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48 | 0.41 | 17.0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9.72% | 9.19% | 0.53%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9,191,898,770.62 | 8,998,849,250.28 | 2.1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6,547,003,242.44 | 6,219,139,986.18 | 5.27%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21,725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湖北洋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47.53% | 620,076,476 | 58,062,998 | 质押 | 141,884,300 | |||
杨才学 | 境内自然人 | 4.55% | 59,304,470 | 44,478,352 | |||||
华澳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华澳·臻智49号-新洋丰员工持股计划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其他 | 2.75% | 35,901,844 | ||||||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 其他 | 1.69% | 22,069,244 |
-019L-CT001深
-019L-CT001深 | ||||||
中信证券-中信银行-中信证券卓越成长股票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其他 | 1.34% | 17,417,751 | |||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19L-FH002深 | 其他 | 1.32% | 17,203,110 | |||
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 其他 | 1.11% | 14,542,659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社保基金1106组合 | 其他 | 0.99% | 12,900,995 | |||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四组合 | 其他 | 0.97% | 12,648,504 | |||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 | 0.97% | 12,600,00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股东中,湖北洋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杨才学之间存在关联关系,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未有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情况。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一)行业情况
1.复合肥
(1)受供给侧改革影响,主要原材料价格涨至高位
复合肥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为氮肥、磷肥和钾肥(尿素、氯化铵、磷酸一铵、氯化钾、硫酸钾等),原材料成本约占复合肥生产成本的80%-85%。2016年以来,受供给侧改革的影响,氮肥、磷肥与钾肥的价格持续高涨,上涨幅度20%-100%之间不等。
而与此同时,农产品价格陷入低迷状态,农民施肥积极性下降,复合肥需求较弱,复合肥企业盈利空间受到挤压。
在这样的情况下,具备资源优势的产业链一体化布局的复合肥企业,不仅可以抵御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而且通过显著的成本优势构筑并拓宽了经营护城河,并借助成本优势获得更多的优质经销商资源,加速提升市场占有率。
(2)经销商渠道优胜劣汰,龙头企业获得更多优质经销商资源,行业集中度提升
自复合肥行业陷入调整以来,复合肥企业因上游原材料价格上涨及下游农副产品价格低迷呈现两头受挤的状况。而经销商渠道也同样受到复合肥价格上涨与农民对复合肥消费低迷的双重挤压,盈利大幅下滑。近两年来,为数不少的经销商因盈利困难而退出市场,或者转投具备上游资源优势的复合肥企业来保障自身利润空间。经销商是连接复合肥企业与农民之间的渠道,经销商渠道的优胜劣汰促进了行业竞争格局的完善与优化,具备优质经销商优势的龙头企业将显著受益于行业竞争格局的改善。
根据卓创资讯网的数据计算,行业CR3的市占率持续提升,2013年至2018年,CR3的市占率分别为14.46%、16.12%、17.37%、19.92%、22.33%与24.33%。
(3)新型肥方兴未艾,龙头企业竞逐新型肥蓝海市场
我国复合肥行业转型升级被列为化肥行业“十三五”规划的重点,复合肥行业将向规模化、高效化、新型化方向发展。着眼于营养提高、功能改善、减量增效、土壤改良、环境友好等需求的新型肥料,将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
从2011年至2016年的种植效益来看,经济作物的亩均利润远高于大田作物。相应地,经济作物的亩均化肥消费金额也远高于大田作物。例如,2017年,蔬菜与苹果的亩均化肥消费
金额为301元与482元,远高于玉米、小米与水稻的134元、145元与125元。而且,近些年来,蔬菜与水果的种植面积略有增加。2017年,我国蔬菜种植面积3亿亩,果园1.67亿亩,参照蔬菜和苹果的亩均化肥使用量,则我国经济作物的复合肥市场规模达到1700亿之巨。根据中国化工信息中心的预测,未来5年,中国新型复合肥市场的年复合增速将达到10%以上。
经济作物产值高、利润好,复合肥使用量更大,对复合肥的价格敏感度更低,更关注产品贡献和配套技术服务。虽然,新型肥料市场广阔,盈利能力高于常规复合肥,但中小复合肥企业普遍缺乏研发新型肥料的技术实力和配套提供技术服务的能力,因此,新型肥料主要是大型复合肥企业,尤其是龙头企业竞逐的制高点。
2.磷酸一铵
(1)“三磷整治”开启供给侧改革
2019年1月26日,生态环境部、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计划》,其中提出,组织湖北、四川、贵州、云南、湖南、重庆等省市开展“三磷”专项排查整治行动。
2019年4月30日,国家生态环境部印发《长江“三磷”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方案》明确了长江“三磷”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的总体要求和工作安排,可概括为三项重点、五个阶段。“三项重点”,指磷矿、磷化工和磷石膏库;“五个阶段”,即“查问题-定方案-校清单-督进展-核成效”五个阶段。2019年上半年相关省市需完成排查,制定限期整改方案并实施整改,2020年年底前对排查整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以湖北为例,2019年7月8日,湖北省环境监察总队公布,湖北省已完成“三磷”专项排查,并即将进入整治阶段,计划到2020年基本完成“三磷”整治任务。经排查发现,湖北省共有“三磷”企业210家,其中存在突出环保问题的企业有74家,占比高达35.24%。
三磷整治的开展标志着磷肥行业的环保供给侧改革开启。据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数据显示,2019年1-6月,我国磷肥产量同比下降5%。随着三磷整治的逐步深入,行业准入条件和污染物防控标准将不断提升,预计磷肥的产量还将继续下滑,环保优势明显、资金实力雄厚、资源优势凸显的企业将显著受益于行业供给收缩。
(2)报告期内,原材料价格持续下行,磷酸一铵盈利提升
磷酸一铵的主要原材料包括硫磺、合成氨、磷矿等,受宏观经济的影响,报告期内这些上游原材料的价格普遍大幅下滑,而磷酸一铵由于下游复合肥需求稳定且行业供给持续收缩,价格相对坚挺,盈利能力提升。
(二)公司经营情况概述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与净利润均保持稳定增长。
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77,527.92万元,同比增长4.25%。其中,复合肥业务实现的收入为436,467.57万元,同比增长15.53%。
公司实现毛利总额123,219.98万元,同比增长13.25%。其中,复合肥业务实现的毛利为95,232.21万元,同比增长15.58%;实现的毛利占比为77.29%,同比增加1.56个百分点。
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30亿元,同比增长17.06%。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9.72%,同比增加0.53个百分点。
1.复合肥销量稳定增长,市占率持续提升,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升级
报告期内,复合肥销量稳定增长。在行业竞争激烈的行情下,公司作为在成本力、产品力、品牌力与渠道力均业内领先的龙头企业,行业积累深厚,竞争优势明显,在行业调整阶段不断抢占优质的经销商与农户资源,加速提升市占率,销量和毛利均实现了超越行业平均水平的增长。2016年-2018年,根据卓创资讯网的数据计算,公司复合肥的市场占有率分别为
4.84%、6.12%与7.35%,提升速度显著快于主要竞争对手。
其中:
(1)常规复合肥实现销量同比增长5.13%,收入同比增长11.84%,毛利率同比减少0.3个百分点。常规复合肥市场,由于上游原材料价格处于高位、下游农产品价格仍处于低位的双重影响,行业竞争激烈。为应对行业竞争,公司加大渠道的开拓力度,实时根据市场反馈调整产品品类,重点投放销售速度快、毛利更高的品类。得益于公司的经销商渠道资源优势和执行力强的市场反应速度,常规复合肥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仍实现了稳定的销量增长。
(2)新型复合肥实现销量同比增长23.01%,收入同比增长28.32%,毛利率同比增加0.55个百分点。公司近年来,在新型肥领域不断加大投入。2018年,公司联合中国农业大学成立了农业农村部作物专用肥料重点实验室, 通过该平台持续引进高层次科技人才,强化自主研发和产学研合作。2017年底,公司设立技术推广部,组建技术服务团队,加大新型肥示范田的建设力度,通过技术服务施行差异化竞争,增强新型肥经销商与农户的认可度与粘性。
(3)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升级。2016年-2018年,新型复合肥的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66%、11.62%与13.66%,新型复合肥的毛利占毛利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3.27%、15.98%与17.02%。2019年上半年,新型复合肥的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提升至18.82%,毛利占毛利总额的比例提升至22.61%。盈利能力更强、经营壁垒更高的新型肥占比不断提升,公司的产品结构持续优化升级。
2.磷酸一铵供给侧改革开启,盈利能力持续提升
报告期内,主要受复合肥自用量增加的影响,磷肥销量同比减少3.05%,收入同比减少
3.95%。由于成本同比下跌5.13%,幅度更大,毛利率同比增加0.98个百分点。上半年,磷肥的主要原材料硫磺、合成氨、 磷矿价格均大幅下跌。以硫磺(南通港高端市场价)为例,2018年价格区间为1050-1550元,而2019年上半年价格大幅下跌至800-1200元的区间。而磷酸一铵由于下游复合肥需求稳定,行业供给受环保政策的影响持续收缩,价格相对坚挺,因此,毛利率同比增加,盈利能力有所提升。未来,随着“三磷整治”深入开展,磷酸一铵的行业供给将持续收缩,磷酸一铵将成为稀缺资源,具备磷酸一铵一体化布局的复合肥企业的资源优势将进一步凸显,经营护城河进一步拓宽。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同时废止。根据该通知,本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以下修订:资产负债表,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 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以上四项合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符合相关要求的境内上市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公司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准则进行了相应调整。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金融工具相关准则、新修订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包括:(1)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
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经公司董事会批准。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与上年度相比,本年度合并报表将新投资设立的新洋丰力赛诺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雷波新洋丰新生环保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才学2019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