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事冷炎先生因项目可行性分析不充分对本次董事会第一项议案投弃权票。
●本次董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汽蓝谷”或“公司”)九届八次董事会于2019年8月12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1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11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11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董事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购买换电站配套电池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子公司北京新能源汽车营销有限公司拟以现金不超过人民币11799.1万元(含增值税)向北京普莱德新能源电池科技有限公司分批次合计购买约1500套快换锂离子动力电池系统作为集装箱式乘用车换电系统的配套设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购买换电站配套电池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63)。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马仿列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
董事冷炎先生因项目可行性分析不充分对本议案投弃权票。
特此公告。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