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A股股票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关于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电气”、“上市公司”或“公司”)A股股票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事项,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A股股票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东北电气因2016年度、2017年度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且2017年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18年4月2日起对公司A股股票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处理。
二、A股股票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3月28日出具的《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瑞华审字【2019】48190004号),公司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2,311,485.10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596,076.43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8,619,218.15元。
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均为正值。公司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关于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进行了逐项排查。经排查,公司涉及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经消除,也不触及其他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A股股票符合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
三、A股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原因
公司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38,948,124.08元,2019年第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4,965,656.38元,主营业务盈利能力仍较弱。鉴于上述情况,公司已于本公告披露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A股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该申请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四、风险提示
公司A股股票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如公司A股股票被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A股股股票简称将由“*ST东电”变更为“ST东电”, A股股票代码“000585”不变,A股股票交易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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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