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武汉塑料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大股东武汉国兴投资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2,310,190股法人股(占公司总股本8.73%)以协议方式全部转让武汉正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详见2004年6月18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持股变动公告)。该股权已于2004年6月1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过户完毕。 特此公告。 武汉塑料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6月26日
武汉塑料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权转让过户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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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4-06-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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