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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士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17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9年8月15日上午10时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8月2日以邮件形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由董事长潘磊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全部监事和全部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议经过有效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了公司编制的《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一致认为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应了公司半年度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董事会认为《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该报告发表了审核意见。

《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国家会计政策变更的要求,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而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19年8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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