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新澳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17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调整,对公司的经营成果不产生实质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公司执行财会[2019]6号文件的编报要求,在编制2019年半年度及以后的财务报表时,适用新财务报表格式,主要变更以下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

1、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两个项目;“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两个项目。

2、利润表新增“信用减值损失”项目,反映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要求计提的各项金融工具信用减值准备所确认的信用损失。

3、 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列示)”;

4、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

填列。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和通知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

2、公司根据《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相关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项目填列口径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3、本次变更对公司当期财务报告不产生其他重大影响,格式列报更加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三、审议程序

2019 年 8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一)公司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全体成员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执行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执行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